【編輯/統籌 王梅梅】據中國婦女報消息,新中國婚姻法學科的奠基人、著名婚姻法學家、婦女權益保護者巫昌禎教授逝世,享年91歲。巫昌禎不僅是中國婚姻法泰鬥,作為婦女權益的保護者,她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動者。巫昌禎離休前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與丈夫一道從事教學工作數十年。
巫昌禎(圖片來源於法制日報)
新中國第一屆法律系大學生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禎出生於江蘇省句容縣。1948年9月,巫昌禎從江蘇南京北上,未來的丈夫庚以泰從河北唐山進京,他們一道考入了北京朝陽大學法學院。學習結束後,他們雙雙進入新成立的由謝覺哉任校長的中國政法大學,兩人也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和終身攜手的伴侶。
1949年10月1日,巫昌禎和庚以泰,走在了開國大典的遊行隊伍中,庚以泰還是大學生隊伍的總指揮。
1954年,他們以新中國第一屆法律系大學生的身份畢業。由於建國初期院校創建、調整的原因,4年大學念成了6年。告別學生時代,他們一道走進了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的校園,雙雙登上講臺,巫昌禎教民法,庚以泰教刑事訴訟法。
幾十年間,他們都有機會離開講壇。上個世紀50年代參加《民法典》起草的時候,見她整理材料既快又好,全國人大很想讓她留在機關工作,第一次修改完《婚姻法》後,全國婦聯也有意把巫教授留住,請她出任中華婦女幹校(中華女子學院前身)的領導工作,她委婉地回絕說:「做行政,我不行。」庚教授也一樣,80年代初,北京市高級法院一位熟悉他的老院長曾熱情邀他去法院工作,但他婉言謝絕,依舊留戀在講臺上。
在介紹自己的家庭時,巫教授恬淡的語氣中透著自豪:「我們是教師之家,也是研習法律之家。」多年來,巫教授夫婦一直住在中國政法大學老校園旁的一處小房子裡。沒有豪華的裝修和擺設,只有滿屋書香。
中國婚姻法泰鬥
巫昌禎是改革開放後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的奠基人之一,是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的創始人之一。1980年、2001年婚姻法的兩次修訂,都凝聚了她的智慧與心血。
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巫昌禎力主將計劃生育原則寫入婚姻法。同時,她還提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這應當是法院主要考量的因素。這個觀點與當時的離婚「理由論」產生了較為激烈的衝突。巫昌禎的意見最終被立法機關採納。在這次修訂法律時,巫昌禎認為婚齡規定為男22周歲、女20周歲是較為合適的。這個意見最終也為我國婚姻法所採納。
2001年婚姻法再次修訂,巫昌禎提出的「夫妻間應當互相忠實,應當追究離婚過錯一方的法律責任」的觀點被立法機關採納。在她的推動下,「忠實義務」被寫入婚姻法,我國的離婚過錯賠償制度也初步建立。
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動者
巫昌禎既是法學教育家,也是法律援助律師;既是婦女權益的保護者,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動者。
巫昌禎是新中國第一屆法律系大學畢業生,一生中親歷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在50多年的法律學者生涯中,巫昌禎始終關注著婦女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家庭暴力的現象。每次國內有家庭暴力的現象出現,巫昌禎就會站出來進行強烈抨擊。她一邊孜孜不倦地進行學術研究,一邊積極調研家庭暴力現象和危害。她積極奔走,努力呼籲,讓更多的人轉變觀念,向家庭暴力說不,為推動反家暴立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雖然地方上早有嘗試,但法律上對反家暴立法的突破,則是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之時。當時,曾任婚姻法起草小組組長的巫昌禎再次受邀成為立法小組專家,她和一些專家均提議要在婚姻法中對家庭暴力予以規制,最後爭取到將「禁止家庭暴力」寫入了婚姻法總則。
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曾擔任過婦女權益保護法起草小組副組長的巫昌禎,又成為參與立法專家。這年,修改後的婦女權益保護法明確了「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並且規定了多機構合作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幹預模式。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發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其中提出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製度」,後來在基層法院試點後推廣。巫昌禎作為專家對該制度進行調研,作出了肯定的判斷,促進了這項制度的推廣。
2013年巫昌禎帶領團隊編寫了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推出的家和工程系列叢書的第一本——《婚姻家庭法律指南》。2014年「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當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時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5年8月24日,在巫昌禎等人的推動下,這部草案被提交全國人大審議。【資料來源:《法律與生活》雜誌、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日報、正義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