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修改加大侵權懲治力度 擬規定法定賠償數額下限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三審稿1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草案三審稿加大對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懲治力度,增加了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的規定。今年4月和8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對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次和二次審議,引入了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義和類型等。
-
著作權法修改加大侵權懲治 擬增設侵權賠償數額下限500元
中新社北京11月10日電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11月1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為加大對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懲治力度,草案在此前基礎上增加了規定,將法定賠償數額的下限定為五百元(人民幣,下同)。草案二審稿第三十一條規定了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賠償責任,其中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法定賠償。
-
十年磨一劍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
懲罰性賠償 化解維權難 ●對於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的,修正案草案規定可以適用賠償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同時,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五十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 ●對於賠償金的計算,增加權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作為賠償金額的計算參照,增加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有關的帳簿、資料制度。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1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原議案)。 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版權局會同外經貿部、外交部、廣電總局等有關部門及有關專家、學者進一步研究、論證,並徵求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意見,重新擬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已經國務院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
-
受國務院委託袁曙宏作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說明對侵權行為加大懲處...
袁曙宏介紹說,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著作權保護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亟待通過修改完善著作權法予以解決:一是隨著以網絡化、數位化等為代表的新技術的高速發展和應用,一些現有規定已經無法適應實踐需要。二是著作權維權成本高、侵權賠償數額低,執法手段不足,著作權侵權行為難以得到有效遏制,權利保護的實際效果與權利人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
讓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活」起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白陽、史競男)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日前就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分組審議。如何加強新業態作品著作權保護?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 擬對視聽作品著作權分類保護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8月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完善了作品的定義和類型,刪去了不得濫用權利影響作品正常傳播及法律責任的規定,並增加相關規定擬對視聽作品的著作權分類保護。 今年4月初次提請審議的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將現行法律中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改為「視聽作品」,擬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著作權濫用條款——印象、猜測與建議
結合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第四條和第五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著作權濫用條款規定的並非是著作權行使的基本原則。法律的基本原則,應當體現並貫穿於所有具體的法律規範當中,應當允許被告在民事侵權案件中援引作為抗辯著作權人請求權的武器。
-
刑法修正案草案再次調整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羅沙、劉碩)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
刑法修正案草案: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刑事責任新增一項規定
(原標題:刑法修正案草案: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刑事責任新增一項規定)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12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均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
-
刑法修正案草案: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刑事責任新增一項規定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12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均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怎麼辦?今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三審稿相比於二審稿,增加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情形。未成年人犯罪,如何矯治也是關鍵。
-
人大代表和專家熱議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網絡著作權受關注
4月26日,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這是現行著作權法自1991年施行以來的第三次修改。日前,人大代表和智慧財產權專家對這份草案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上個月末提交的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速評(上):著作權保護客體制度
8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全文。按照《立法法》第27條的規定,法律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可見,第二次審議的修正案草案已經比較接近未來會正式通過的文本。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擴大作品範疇 刪去禁止權利濫用表述
原標題: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擴大作品範疇、刪去禁止權利濫用表述 摘要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擴大作品範疇 刪去禁止權利濫用表述】8月8日,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
律師解讀《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修訂七大重點
12月23日,《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這是專利法自1984年審議通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修正後的第四次修正。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邀請上海市恆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施揚、上海市凌雲永然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袁新忠和律師戴琦旻,解讀日前經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中的7大重點。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審,這些權利內容有調整
本月,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二次審議,此次草案二審稿根據各方面意見,作出了相應的修改。具體地,草案二審稿完善了作品的定義和類型,刪去了不得濫用權利影響作品正常傳播及法律責任的規定,並增加了相關規定,擬對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進行區分。
-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一步完善個別刑責年齡規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一步完善個別刑責年齡規定 2020-12-22 17: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請審議 進一步明確作品的定義和類型
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8月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2020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草案二審稿作出了相應的修改。草案二審稿對作品的定義和類型作以下修改:一是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修改為「文學、藝術和科學等領域」;二是將「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修改為「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三是將第九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修改為「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
三十而立,《著作權法》修正案八大亮點解讀
>著作權法修正案規定,「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這一規定與《民法典》第1185條規定的智慧財產權懲罰性賠償一脈相承,與《商標法》第63條、《專利法》第71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基本一致。
-
視聽作品分類和權屬規定複雜化不利於作品傳播?《著作權法修正案...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韓颺)目前,《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正在公開徵求意見。9月12日,由中國新聞出版傳媒集團主辦的《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七條相關問題研討會在京舉辦,多位與會嘉賓認為,草案二審稿將視聽作品分類和權屬規定複雜化,將不利於視聽作品傳播及交易安全。今年4月28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宣布《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