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越來越普及,會開車就成為了每一個成年人必備的基礎技能,很多家庭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早就已經買了一臺車,甚至還有的家庭買了兩臺車子代步。我們不得不承認汽車的出現讓我們的生活發生了非常大的改變,因此很多消費者寧願貸款也要買一臺車。當然也有一些車主就說隨著汽車數量變多,現在開車出門不再像以前那樣順暢了,時不時會遇到堵車,而且交規不斷變化,扣分罰款的現象更嚴重了。
今天小編要說的不是交規,而是關於私家車報廢規定的事。當人們買了一臺車之後,自然希望一臺車能開一輩子。但是它們作為一個由零件拼裝起來的機器,到了一定時間之後就會自然老化,不將它們強制報廢就等於是在佔用資源。所以有關部門就出臺了一項規定,符合規定的車子無論什麼情況都要送去報廢處理。這樣做既能夠減少資源浪費,也保障了車主的行車安全。
最開始,有關部門規定,汽車行駛滿15年的時候就要送去強制報廢。而且不管你當時買車的時候花了多少錢,該報廢的時候車子狀況是否良好,都要一律報廢處理。很多私家車車主就覺得不公平,平時保養得當,大多數汽車在15年後都能正常行駛,被強制報廢才屬於資源浪費。所以對於這一項規定又進行了調整,現在已經定下來了,車子在行駛滿60萬公裡後要去引導報廢,否則就是違規用車。
大部分私家車車主對這項規定還是非常滿意的,因為他們的用車頻率比較低,一年的行駛裡程數也就2萬公裡左右,這樣最起碼一臺車子能跑30年,也就相當於可以開大半輩子。但是一些計程車主卻怒極反笑了,這不是逼我們換車嗎?我們每天都在路上行駛,一年就要跑10萬公裡左右,所以7年就要換車了。最重要的是年檢嚴格了,通過率大大降低了,換車速度也就變快了。
小編短評:計程車司機們說的這種情況確實值得我們考慮,作為一個車主,最希望我們的車能多開幾年。有了這個新的私家車報廢規定之後,對那些貨運司機以及計程車司機來說確實有一些影響。本來以為新的政策到來之後會維護車主的利益,可是沒想到又換了一種方式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