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河北保定「男子為護妹打死妹夫改判無罪」當事人田豐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靳輝處獲悉,田豐已將死者家屬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返還此前賠償的30萬元。
田豐起訴死者家屬要求返還賠償金
靳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田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過程中,田豐家屬「因此案指控的形勢引導,被迫與死者趙某家屬於2018年1月4日籤訂《協議書》」,向死者家屬支付了30萬元賠償金。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導,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為瑣事,趙某與妻子田某發生爭執,爭執的地點,位于田某哥哥田豐的家中。趙某取出一把尖刀,刺向田某腹部;田豐見狀,舉起一把鐵鍬上前制止,雙方發生衝突。(此前報導:哥哥保護妹妹打死妹夫被判故意殺人 再審認定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衝突過程中,趙某被打成重傷,最終不治身亡。
↑徐水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豐有期徒刑6年
2018年7月,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田豐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於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6年;保定中院二審時,同樣認定田豐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於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9年7月,保定中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徐水區人民法院重審;隨後,徐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認為田豐為使家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對攜兇器傷人的趙某,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衛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法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
徐水區人民法院準許檢方撤訴後,2019年8月23日,田豐從河北省冀中監獄釋放,回到家中。田豐一共被羈押了856天,保定中院對田豐作出了32元餘元的國家賠償決定,包括27萬餘元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和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9月10日,靳輝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田豐為解救妹妹而擊打趙某的行為,被司法機關認定構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之規定,田豐及其家屬無需支付對方賠償金。田豐及其家屬此前與對方籤訂的《協議書》,違背了他們的真實意願。」
為此,田豐對死者趙某家屬發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此前籤訂的《協議書》,判處趙某家屬返還30萬元賠償金。
靳輝還表示,此案系因正當防衛認定後所啟動的返還民事賠償款訴訟,「旨在真正將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予以還原,詮釋絕不讓防衛人受到任何不公平對待的法治精神。對於正當防衛,法律不僅應給予其認可,而且該國家賠償就應國家賠償,該民事返還就應判決返還。期待田豐民事案件的審判成為一個積極的信號。」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此案將於明日(9月11日)14時在徐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記者 羅丹妮 王劍強
編輯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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