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車況還很好,為什麼摩託車13年必須報廢?來了解一下吧
不管是大貿車還是國產車,只要達到規定的公裡數或是年限時就要強制報廢,而這樣車要是再上路就要面臨著處罰。在我們國家,關於摩託車的報廢期限是13年,準確的來說使用年限是10年,但可延期3年,不過這期間每半年就要進行次年檢,只要在合格後才可以上路,而滿13年時就必須要強制報廢,此外就是公裡數的限制,要是達到10萬公裡也是要強制報廢的。
當然實施這樣的報廢政策也是出於摩友們的安全考慮,當初在制定這項政策時,國內的道路上大多都是國產車,很少看到進口的摩託車,而這些摩託車的穩定性不是很強,所以使用的時間也不太長,所以在當時的大環境下,才制定出13年報廢的期限。在當時這個時間也算是很人性化的,因為有些摩託車還沒到13年就已經不能修理了。
不過現在的情況不同了,很多人都有能力選擇進口摩託車,而且我國的摩託車技術也有了飛躍式的發展,所以不管是國產的還是進口的,在行駛到10萬公裡後依然很精神,發動機也幾乎沒什麼變化,在這樣的狀態下完全可以保證安全的行駛,所以說要報廢的話實在太可惜。況且現在的大貿車在使用了13年後,狀態依然是很理想的,所以大家覺得完全沒有必要一刀切,最好是根據車輛的情況來決定是否要報廢。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規定,使很多國產車企並沒有在摩託車上下功夫,因為他們覺得僅13年就要報廢了,做得再好用的料再貴也沒用,這樣只會增加成本,所以才使國產車粗製濫造,也有些車企造的車更爛,騎個幾年就不行了,如果是好點的品牌還可以。對於消費者來說,反正騎不了多久就要被報廢,也沒有必要去花幾萬買輛好的,如果報廢的時間根據車況來決定,相信會有更多的人注重摩託車的品質,那麼安全性能也會大大提升。
既然發明了摩託車,就應該給它合法的生存期,其實這也可以促進我國摩託車技術的發展,要是報廢的年限不限制,會有更多的人選擇一輛優質的摩託車,而我國的摩託車技術也會大幅度提升,同時車主們也會好好的去保養,說不定13年到了還跟新的一樣,你怎麼看這個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