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訊(記者 張瑪睿)1月7日,雲南省人社廳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何亞寧在做客《金色熱線》節目時介紹,疫情防控期間,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籤訂電子合同。
何亞寧稱,疫情防控期間,為了解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見面,就能籤訂勞動合同的問題,人事部在2020年3月印發了文件,明確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採取電子形式來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電子勞動合同和傳統的紙質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勞動合同一經籤訂就具有法律的效力,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應該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各自的義務。
據介紹,雲南省目前在官渡區開展了電子勞動合同的試點,下一步將擴大試點,然後全省推廣。「主要是因為電子勞動合同始終是線上產品,所以在訂立過程中,既要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同時還要符合電子籤名法的一些規定,要保證籤訂的是雙方真實意志的表現,還能保留下來,接下來作為證據,所以目前是作為試點。」何亞寧表示,勞動者需要了解準備就業的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籤訂電子勞動合同,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再籤訂電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