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方悅/文
一份河南老街坊置業有限公司的判決書顯示,因為逾期交房被業主告上了法庭。
訴稱逾期交房要求賠償29784元
據裁判文書顯示,原告耿某某與被告河南老街坊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老街坊置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於2019年11月9日作出判決。
耿某某稱,2016年4月29日雙方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總金額為959241元,約定交付商品房的時間(2016年11月30日)、辦理產權初始登記的時間(房屋交付使用後60日內)及辦理商品房所有權登記的時間(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記後240日內)。
實際上,交房時間為2016年12月18日,實際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間為2018年5月11日,至今未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證。
據此,耿某某要求老街坊置業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逾期辦理產權初始登記違約金、逾期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違約金共計29784.43元。
辯稱存在合理的交房延期事由
對此,老街坊置業辯稱存在合理的交房延期事由,因為政府因素、環保因素導致延期,且耿某某存在逾期支付房款的情形,交付期限應予以順延。
其還稱耿某某要求支付逾期辦理初始登記違約金、承擔逾期辦理商品房轉移登記的違約金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經法院查明,雙方約定老街坊置業應當在2017年1月30日前將辦理房屋權屬初始登記的資料報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地產管理局。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考慮部分職能調整,自2016年8月20日起原由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辦理初始登記變更為由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同時,辦理首次登記的流程增加。
最終,法院判決老街坊置業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3453.27元,其他訴求被駁回。
據企查查顯示,河南老街坊置業有限公司是綠地集團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兼最終受益人是方東興,今年以來共13次被限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