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時間網-i東莞
東莞常平一小區因逾期交房後再出現逾期辦證問題,278戶業主日前集體起訴開發商,要求賠償損失。針對雙方積怨已久且部分業主與開發商是二次對簿公堂,東莞第三法院積極引導雙方通過訴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促成其中104戶業主在訴前與開發商達成和解。
業主:逾期交樓還逾期辦證
2014年,東莞常平某小區樓盤公開發售,家住常平的張先生看房後也決定買一套,於是在當年7月份和小區開發商籤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2016年6月30日前交房。合同籤訂後,張先生足額支付了購房款,直到2017年6月,他才收到小區開發商寄來的收樓通知書。
經多次與開發商協商未果後,張先生等業主於2019年初陸續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好不容易勝訴了,判決才執行沒多久,業主們又面臨新的問題:開發商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樓盤的初始登記,房產證無法在合同約定日期內辦理。
同屬該小區的278名業主到法院再次起訴開發商,要求支付逾期辦證違約金。
開發商:業主不肯協商、銷售低迷
考慮到該系列案涉及人數眾多、影響較大,同時為緩解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東莞第三法院收案後積極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集中化解糾紛,第一時間向雙方了解情況並收集意見。
涉案開發商向法院承認確實存在逾期辦證的情況,表示此前曾通過各種方式試圖與業主們溝通,但鮮有業主肯出面,故無法進行協商,另外,今年受疫情影響,公司房產銷售情況低迷,業績大幅下滑,甚至入不敷出,企業目前經營狀況不理想,要在短期之內賠償這麼大筆違約金確實存在困難,希望業主能給予一定的寬限期。
調解: 促104戶業主與開發商和解
針對雙方爭議焦點,承辦法官以逾期辦證的相關判例為依託,從案情、相關法律規定及當前經濟形勢下房地產企業所面臨的困境向雙方進行詳細分析,讓雙方對逾期辦證違約金的計算、付款時間等方案有合理的心理預期。
見雙方態度有所軟化且有意作出讓步,法官進一步引導業主方從訴訟風險、成本等方面考慮,選擇以和解方式解決糾紛,並耐心向業主們解釋開發商目前經營存在的問題,希望業主們能考慮給予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
開發商亦向業主們承諾,會盡所能以最快速度支付賠償款,若超過規定時間,業主可提高違約金計算比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法院的努力調解下,及在看到開發商的誠意後,104戶業主陸續表示願意接受法院調解。雙方經過進一步磋商,各自讓步,一致敲定了逾期辦證違約金計算標準、支付期限等協議內容。
8月31日,隨著最後一份民事裁定書送達雙方,東莞第三法院完成了該系列案104宗案件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
據悉,該系列案其他調解不成的案件現已進入法院立案審理程序。(記者 尹金鐘 通訊員 鍾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