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到某公司已經4個月了,發現自己不喜歡這份工作,計劃年後辭職。不巧碰到了疫情,直接不想回去上班了。她告訴領導自己要辭職,結果領導硬是不同意。

職場中,我們時常類似的情況,該怎麼辦呢?其實,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與不通情達理的領導談離職,基本上浪費口舌,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聯繫單位人力部門,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離職。
如果你不著急辭職,依照勞動法辦事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7條關於職工申請離職如下規定,合同期內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實習期內職工提前3日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決勞動合同。
第一步,網絡下載一個申請辭職的模板,填完信息後,鉛字筆籤名,附上日期。
尊敬的領導:您好!衷心感謝您能接受我的辭職申請,非常感謝單位一直以來的關心照顧,由於個人原因,我無法繼續為貴司效力,特申請離職。在此期間,我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同時希望單位能儘快安排相應的人員,與我做好工作交接,以免延誤XX工作進度。如果離職後,工作上仍有需要我幫助的地方,歡迎電話聯繫我,我將秉承初心,為您排憂解難。在該通知書送達後(快遞的話:寄出時間), 我將按照勞動法規要求,30日(3日)後申請離職。請您知悉!如有疑問,儘快與我聯繫!申請人:XXXX 日期:XXXX
第二步,將申請離職通知親自交給單位人事部,最好全程錄像/錄音備查;或者以快遞的形式寄給單位人事主管,保留快遞籤收底單。
第三步,合同期30天後、試用期3日後,職工就可以不用過來上班了,辦個離職手續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單位依然不同意,那麼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如果著急辭職,爭取協商解決。
職工應該遵守誠實守信原則,擅自離職是要承擔用人單位相關損失的。離職人員跟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儘量要跟直屬領導坦白對話,爭取理解認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1、表達對領導多年照顧和培養的謝意。比如,在您的培養下,個人在XX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我的成長離不開您的教誨和公司的平臺支持。
2、闡述離職的主要原因。比如,公司挺好的,您的麾下效力能學習到很多東西,但是自己想趁著年輕,出去闖闖;
3、表示自己走之前一定會認真做好工作交接,即使辭職後,崗位工作上的有關問題,自己也會幫助公司。
4、意強留的瓜不甜,自己一定要儘快馬上離職。

如果著急辭職,但經過協商,未能合理解決,可以考慮付出些代價。
職工和用人單位之間籤訂勞務合同,既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目的。講白了,職工怕用人單位欺負,用人單位怕職工隨意離開,兩者之間的權責是對等的。
在職場工作,職工的信譽很重要。職工籤訂了勞務合同,就應該遵守彼此的約定條款。擅自或者中途離開,如果不是因為公司的問題,自己缺理在先,承受些懲罰也是應該的。

一般情況下,單位針對自離的措施就是按照曠工處理,扣發工資。比如,某職工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但是必須馬上離職,原用人單位又不批准。這時候,如果該職工真心想跳槽,扣罰些工資不是重點,關鍵找到了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
當職工向主管申請離職,不被批准時,可以直接尋找單位人事部,詢問申請離職的注意事項,同時儘量與領導談心對話,表明自己的意願和工作交接。如果單位還是不允可,那麼職工也要遵守契約精神,儘量不要違背誠實守信原則,這對於以後的職業生涯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