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天年假未休 高管獲賠4萬 未休年假該如何計算補償?

2020-12-19 新華網客戶端

  入職成為一家公司高管近兩年後,阿才接到了公司的解聘通知。此時阿才想起,自己在過去這段工作的時間內,還有年假未休,但對此公司則表示,阿才已經休了年假而且給予了相應的補償。就績效獎金、未休年假的天數和補償數額等問題,阿才和公司經過勞動仲裁未能達成一致,於是將原先的「東家」告上法庭。昨日記者從佛山市順德區法院獲悉,最終因為9天未休的年假,公司需賠償他41379.31元。

  糾紛:

  公司副總裁被解聘

  追討未休年假補償

  2016年,順德人阿才被當地一家大型的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聘請為副總裁,月薪標準為50000元/月。同年的2月29日,阿才入職該公司。

  記者從順德法院認定的事實中了解到,作為該公司的副總裁,阿才不僅月薪豐厚,還享有年度績效考核獎金,該獎金標準上限為36萬元/年,並且公司也為阿才購買了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

  根據該公司和阿才籤訂的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限為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然而入職後的第二年,阿才逐漸因為工作上的事情和理念不同與該公司產生了矛盾。2017年10月28日,阿才收到公司給他的一紙通知,上面稱阿才的副總裁職務被解除。11月14日,該公司董事會正式通過表決,同意解聘阿才的副總裁職務。

  被炒掉的阿才和該公司年度績效獎金問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並且阿才想起,他在該公司工作一年多時間,還有國家法定的年假未休,因此申請仲裁,要求該公司支付還沒給的年假賠償金和個人績效獎金。由於對仲裁的結果未達成一致,阿才將原來的東家告上了順德法院。

  焦點一 未休的年假補償標準該如何認定?

  在法庭上,阿才未休的年假期間的工資問題成為他和東家對簿公堂的焦點之一。「我已經工作累計滿了20年,並且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了1年,所以我應該享受的是每年15日的年休假。」阿才為此提供了此前自己工作公司的離職證明。

  不過因為阿才的離職證明僅是複印件,而不是原件,其原先所在的公司對該證據並不認可,因此法院也沒有採信該證據。最終,順德法院根據阿才入職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時的實際年限,認定阿才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其依法應享有的年休假為每年5日。

  而2017年的年假應該如何計算呢?順德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稱,2017年10月28日,阿才原任職的塑料公司通知阿才,解聘其副總裁職務,11月2日辦理完交接手續。按照這樣計算,2017年阿才在公司的工作時限為306日。因此阿才2017年的應休年假應為4日(306日÷365日×5日)。

  那麼未休的年假工資應該如何計算?阿才的月薪為5萬元/月。法院根據月薪計算,阿才未休的年假兩年共計有9天,而法定年假未休應有三倍工資補償。因此公司應該賠償給阿才的未休年休假工資為41379.31元(50000元/月÷21.75日/月×9日×200%)。

  焦點二 被解聘後還有績效獎金嗎?

  記者了解到,當年度阿才被解聘後,是否還應享有年度績效獎金的問題,也成為爭辯的焦點。順德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阿才和原任職的塑料公司,已就年終績效考核獎金作出了書面約定,該約定合法有效,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記者了解到,阿才和公司的合同中約定了「只對年度考核期間在職的員工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期間已離職的員工不予考核和發放獎金」。不過對該條款的解釋,順德法院從維護平等權利的角度出發,指出應解釋為「基於員工原因,而導致在考核期間員工已離職」的情況下,才能不予考核和發放獎金。

  「在這起案件中,是公司向阿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即阿才的離職原因是公司導致。」順德法院法官因此判定,公司應支付2017年度績效考核獎金給阿才。

  鑑於公司未能針對阿才是否達到績效獎金發放標準進行舉證,因此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順德法院依據此前公司與阿才約定的績效考核獎金計算標準,認定被告應支付給原告2017年度績效考核獎金為178800元(360000元÷12個月×10個月×0.596)。

  另外,就該公司應該賠償給阿才的經濟補償金方面,因為阿才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為50000元/月,已高於佛山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月的三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以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月的三倍認定。最終,按照阿才工作年限,公司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為33594元(16797元×2個月)。

  律師:

  未休年假應該按照月實際平均工資來計償

  「帶薪的年假未休,勞動者要求單位進行經濟上的補償,是有法律依據的。」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藺存寶指出,帶薪的年假在法律中有明確的天數和補償標準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如果滿1年不到10年的,享有5天的帶薪年假;已滿10年,不到20年的,享有10天;而超過20年的,享有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實踐中很多單位規定,如果員工過去的年假沒有休,第二年就清零,並且沒有給補償,這種規定是違法的。」藺存寶稱,以2018年為例,如果員工沒有按照自己工作年限去休應該享有的年假,那麼在次年的1月份,員工可以看一下自己的工資單中有沒有給予補償,若沒有就可以向單位提出,若單位不發放,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償,主張自己的權利。

  「員工未休的年假補償,應該按照日均工資的300%來計算。」藺存寶稱,之所以該案中的計償公式是200%,是因為該單位對未休的年假,之前已經按照正常的工資支付給阿才,未補貼應該清償的部分是200%。

  值得注意的是,藺存寶指出,未休年假補貼的標準,應該按照職工的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的,如果未滿1年的,就按照實際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資計算。「實際操作中可能有單位會按照員工的崗位基本工資去給員工計算未休年假的補償,就明顯少於平均工資的計償標準,對於這種事可以主張單位補足的。」藺存寶表示,另外還需要注意是追溯期限問題。「一般員工從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的時間起,提起民事訴訟的時間是三年,在這個期限內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為自己維權。」

相關焦點

  • 案例解析|員工主張未休年假的仲裁時效期間如何計算?
    2017年、2018年兩年盧某未休年假,公司也未支付未休年假工資。2019年12月15日盧某申請勞動仲裁,以公司未支付2017年、2018年兩年未休年假法定補償為由,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資18856.03元。仲裁委以證據不足,不符合受理條件為由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盧某不服遂訴至法院。
  • 跳槽新單位,年假如何計算?今年年假未休,可否留到明年?解答→
    跳槽新單位,年假如何計算?今年年假未休,可否留到明年? 推薦閱讀張三在7月初離開大學畢業後工作五年的公司,跳槽到新單位,但有件事讓他困惑:跳槽後的年假又該怎樣計算呢
  • 【提醒】男子離職前未休年假,這個操作讓他獲3倍日工資補償
    8月9日,珠海市鬥門區人民法院對外通報,該院近日審理了一宗勞動合同糾紛,原告陳某要求單位支付其離職前應休未休5天年休假的工資報酬,被單位拒絕後起訴,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單位支付原告陳某相應的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1091元,補償金額按日工資3倍計算。據鬥門法院通報,2014年9月,陳某入職珠海某醫院擔任保潔員。
  • 年假原來要這樣休!不休可拿經濟補償,你休對了嗎?
    1月2日,人社部官方對未休年假能要求經濟補償一事發聲,對於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未休年假應當獲得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  但是,你真的知道如何休年假嗎?年休假的天數應該怎麼計算?遇到年休假糾紛如何處理?快跟著小編學習一下吧~  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
  • 幫你問丨2020最後一天,未休年假怎麼辦?
    2021年已到,很多職場人卻因沒有在2020年休完年假而煩惱,並致電本報諮詢未休年假可否跨年補假、能否獲得經濟補償等相關問題。為此,記者採訪了黑龍江省人社廳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解答。對於「年假究竟可以休幾天」的問題,黑龍江省人社部門解釋說,這跟工作時間有關,《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的假期。有讀者問:「去年沒休的年假今年還能休嗎?」
  • 未休年假可以領取三倍工資補償?那些年你錯過了多少三倍工資
    這裡要注意並不是所有未休年假都可以按三倍工資折算,如果員工自願放棄年假,並出具書面意見,公司則不用支付三倍工資,只需按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04離職了能否要求未休年假補償? 休年假是員工的法定勞動權利,就算是辭職了,也可以對未休年假要求賠償。
  • 職工未休帶薪年假的法律權益,你了解嗎?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二、未休帶薪年假補償的問題分析與解決方案未休帶薪年假問題的產生一部分是因為企事業單位的原因
  • 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2013年,劉女士因懷孕生小孩休了98天產假。產假結束後,劉女士回到公司上班。同年10月,劉女士申請休年假,公司認為她在2013年已休了98天產假,產後工作期間每天也有1小時的哺乳時間,不能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劉女士同意不休年假,但要求支付10天年假的3倍工資,劉女士的要求被公司拒絕。劉女士休過產假以後,還能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嗎?全總法律部相關工作人員給予了解答。
  • 2019年餘額不足,你的年假休了嗎
    雙休都不能保證,更別提休年休假了。我們幹營銷的是靠業績說話,如果休假會影響銷售考核。」還有上班族遇到了年休假縮水的情況。今年8月剛跳槽的李珊,到新公司後被人事告知,「必須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讓李珊等到明年9月份。「我已經工作3年了,由於之前的公司有變動,趕緊找了下家,也沒來得及休年假。這下年假沒了,感覺好虧。」還有人表示,沒有選擇年休假的自主權。
  • 未休年假可以領取三倍工資?是真的
    年關將近,許多打工人的年假卻還沒有休完,難道真的只能等著被「清零」嗎?可不是這樣的!年假如果沒有休完,記得向公司要三倍工資。 年假有幾天? 年假的休假天數跟累計工作年限有關係:
  • 太古說:世界那麼大,趕快休年假!
    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確了年假怎麼休除此之外,我國國務院於2007年發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上述第四十五條規定作出了補充,其中第三條規定了職工享受年假天數的計算方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也就是說步入職場越久的勞動者,享有的年假時間越長。
  • 逾期不休算放棄年假?關於年假,法官給了四點提示
    後雙方因勞動關係解除及未休年休假事宜發生爭議。董某主張,其2014年及2015年每年享有10天法定年假,享有16天的公司年假,但其2014年及2015年均未休過年假,公司未支付年假工資,雙方也未約定法定年假外的帶薪年假如何補償,故其要求眼科產品公司按照法定標準予以補償。
  • 「未休年假勝訴案」的範本意義
    因為兩年沒有休年假,楊先生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被駁回後,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兩年21天的年假工資13902.11元。該案日前有了終審結果,楊先生提出的要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 2019的年假你休了麼?沒休的小夥伴看這裡!
    2019的年假你休了麼?沒休的小夥伴看這裡!今天,#年假不休能要經濟補償#登上了微博熱搜!1月2日,人社部官微就」勞動者未休年假要求經濟補償「的案例發聲,對於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未休年假應當獲得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
  • 打工人:2020年只剩一個多月了,你年假休了嗎?
    南京一家外資科技企業 HR 告訴記者:" 我們屬於是復工比較晚的公司了,今年 4 月份才正式復工,之前一直是在家辦公,時間也比較彈性。 " 她告訴記者,公司對於年假的政策也相對寬鬆。她以自己為例,入職半年多,法定年假和公司福利年假一共 8 天。" 比如我今年休了 3 天假,還有 5 天福利年假沒有休,但我們可以延遲到明年上半年。"
  • 2019年已到年尾,您的年假休了嗎?不休清不清零?
    說到年假,2019年已到年尾,很多人到這時候才猛然想起來——哎呀,今年的年假還沒休呢!那沒休的年假會「過期作廢」嗎?能把今年的年假攢到明年一起休嗎?如果沒休年假,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沒休的年假」成了不少職場人心裡的「痛」。臨近年底,有不少勞動者還未休或未休完年假。那麼,勞動者未申請年休假,單位就可以不給年休假補償嗎?
  • 問·事務│帶薪年假調查:有人不敢休 有人休假權在單位手中?
    2015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下發後,擔任護士長的梅子接到了護士們關於年假的種種問詢。院領導給出的回覆則是:「小小的職工醫院,不可能在推動國家標準上起到實際作用,『起鬨架秧子』的事,咱不幹。」事實上,醫院領導層也確實起到了「帶頭作用」,院領導本人全年無休一心撲在工作上。  與該醫院領導類似,一位股份制公司的高管在過去3年中從未休假,乃至他的妻子臨產,他都在外地出差。
  • ...轉年再休?怕是知道也不敢補吧?專家建議:不讓員工休年假,老闆...
    據了解,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因單位工作安排原因無法休年假,可以跨年休。然而,近日記者隨機採訪了20位未休完年假的市民,其中17位聽說年假未休完可以跨年休都吃了一驚,因為他們一直以為年假未休完會直接清零。
  • 2018年僅剩15天!你的年假休了嗎?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在年底拼假出遊熱潮中,大多數遊客選擇連著雙休日湊成小長假出遊,行程天數基本在5天左右。也有年假「富餘」的人準備連請6天假,把聖誕節和元旦連起來,來一場長達11天的「辭舊迎新」之旅。但條例還規定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如有寒暑假的、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不扣工資的等等。然而,年假不是想休就能休。
  • 年假不休能換錢!2021春節加班三倍工資!趕快來了解
    3)年假天數的規定4)年假天數計算規定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