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 11: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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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在7月初離開大學畢業後工作五年的公司,跳槽到新單位,但有件事讓他困惑:
跳槽後的年假又該怎樣計算呢,會被清零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此,
張三按規定可享受五天的帶薪年假。
不過,
他跳槽去新單位後,
年假就要進行一個折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年休假享受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計算公式:
(該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2020年有366天,張三在原單位工作了半年,即182天,在新單位剩餘日曆天數為184天。張三在新單位應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為184÷366×5≈2.51天。因此,他在新單位能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如果今年年假未休,
能否跨年度安排呢?
但請注意!
如果有這些情況,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哦~
職工不享當年年休假的幾種情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來源:綜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人日報
原標題:《跳槽新單位,年假如何計算?今年年假未休,可否留到明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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