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讀《論語》這一章,認為孔子對食物太挑剔,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還好說,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吃肉還要切割的方方正正,否則就不吃,要求是否太高,矯情的很。
事實果真如此嗎?
其實是誤解了孔子,這裡的割是說宰割的意思,就是殺。比如庖丁解牛那樣宰殺牛羊,和一般的切割肉不一樣。
割不正也不是說切肉不方正,而是用殘忍方法宰殺,殺的慘無人道,孔子不忍心吃,故不吃。
孔子以世道仁心利益大眾,所以在飲食上也是謹守禮節,不會破壞自己的仁心的修學。
那也許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是仁心,那就連肉都不要吃,不是有更大的慈悲心麼?
其實在古代,獲取食物的方法沒有現代這麼容易,也沒有現在這樣獲取豐富的食物,所以對食物的選擇性沒有那麼多。
就比如在藏傳佛教某些高原地區,有些地方獲取食物不容易,特別運送,保存,蔬菜也很少,所以就不得不靠肉食來補充。
是不是就沒有慈悲心呢,故不能一概而論,所以要論心來說。
孔子也有釣而不網,弋不射宿。就是釣魚用一桿一勾,不用網繩多勾,弋射只射飛鳥,不射棲息的鳥,這都是孔子在少貧時為養,或者祭祀,不得以而為之。所以都在仁心上講究,都是在禮上節制。
當年釋迦摩尼佛未證道以前,在雪山修行是做苦行的修學法,一直參悟不透,後回到世間,接受牧羊女的牛乳的供養,只是把色身當作修行的工具,認為修行不能做無意義的苦行,所以有時候對飲食的要求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但是否就是沒有仁心或者大悲心的,這個要依情況而說。
那修學的人是不是就不要戒殺呢,有人會以濟公那句著名的言論來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但卻沒有記住濟公說的下一句:世人若學我,必得下惡道。
濟公因為是四果的聖人,其神通的能耐非世俗人可比,他吃下去的雞肉,可以口吐蓮花一樣變成活蹦亂跳的小雞。
可見聖人的境界不是世俗人看懂的。
所以孔子的飲食不是矯情,太過斤斤計較,都是依禮而行,就是能對治飲食生起的不好的貪,嗔,痴的習氣,使自己在飲食上減少過失,以至於到達仁心的境界。
故世間人在飲食上追求美味,花樣,甚至不惜一切代價,而且很殘忍的方式取得食物,造成自然和人的和諧遭到破壞,所以人類要反省自己的過失,努力在仁心上講究,還自然一個和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