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主張: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

2020-12-19 冬暉學堂

第十篇第8章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厭:會意字,會一隻犬吃飽喝足後躺在山崖下休息之意。後延伸為「滿足」、「嫌棄」、「憎惡」等意。

也有一說,厭是形聲字,從廠(hǎn),猒(yàn)聲。厭的本義是壓、壓迫,這個意思後來寫作「壓」。

精:挑選出來的上好的白米。《說文解字》:「精,擇也。從米,青聲。」引申指「細密的,與「粗」相對」。如:精密、精細、精確、精製、精讀、精選、精心、精研、精雕細鏤等。

精也指理解透徹,掌握了精華,如「業精於勤而荒於嬉。」

精也作形容詞,指美妙、美好。如「精妙」等。

精也引申指「物質中最純粹的部分,提煉出來的東西」。如:精華、精英、精神。

精神指人主觀世界,包括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理狀態;也指內容實質,主要的意義;又指人表現出來的活力。如精力、聚精會神、無精打採。

精也指生殖之精,包括男性之精及女性之卵。《靈樞·本神》:「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素問·上古天真論》:「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極。」

精也指構成人體和維持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靈樞·決氣》:「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靈樞·經脈》:「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素問·金匱真言論》:「夫精者,身之本也。」

精也指構成萬物的靈氣。《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故天有精,地有形。」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在祭祀或者「鄉飲」宴席上,米舂得越精越好,肉切得越細越好。

食饐而餲:饐(yi第四聲)和餲(ai第四聲)都是指發臭變味的食物。

魚餒而肉敗:腐爛變質的魚和肉。餒(nei第三聲)指腐敗的魚。敗是會意字。從貝,從攴。攴( pū),甲骨文象以手持杖,敲擊的意思,漢字部首之一。

在現代漢字中,「攴」大多寫成「攵」,只有極少數字保留著「攴」的寫法,如「敲」。敗,甲骨文左邊是「鼎」字,後用「貝」代替了「鼎」。右邊是「攴」,表示以手持棍擊鼎。敗本義就是毀壞,搞壞。如《詩經·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剪勿敗」。

敗後指食物變味變質,如仲長統的《昌言·理亂》:「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

敗也指衰落或者凋殘,如「衰敗」、「殘敗」、「失敗」。

色惡:顏色不正常。

臭惡:臭讀「xiu」,第四聲,指氣味。臭惡就是氣味不正常。

失飪:食物烹製得過生或過熟。

不時:指未到成熟時節。如五穀不成、果實未熟之類。

割不正:指宰殺不當。這裡的「割」指宰割、宰殺。如「割鮮」,指宰殺牲畜。《論語·陽貨》:「割雞焉用牛刀?」

「正」不能理解為方正,應該是「正確」、「正當」。割不正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指不正確的宰殺方式,比如太過殘忍,二,指宰殺不該宰殺的動物,比如正在懷孕或者哺乳的雌性動物等。三,指不能吃的野生動物。

有一年,魯哀公射啥了一隻麒麟,孔子得知後非常傷心,從此停著《春秋》。

儒家講「仁義」,範圍包括所有動物,《論語》曾記載孔子「釣而不網,弋不射宿」。《禮記》有云:「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孟子也引用過「君子遠庖廚」這句話。

食氣:「氣」同「餼(xi第四聲)」,食氣就是梁米等飯食。

亂:昏亂、迷亂,指酒後亂性。如《荀子》中的「酒亂其神也」。

沽酒:指買酒。「沽」,買、賣。

市脯:指買肉乾。「市」,交易、買賣。《說文》:市,買賣之所也,古者神農作市,或曰祝融也。《管子·乘馬》市者,貨之準也。

市為會意字。金文字形,上面是「之」,下面是「兮」,表市場嘈雜聲。之和兮結合意為「去嘈雜的地方,即集市」。

姜:從羊從女,古文字研究證明,羌族和姜姓都代表著一種頭戴羊角的風俗。姜源於羌。這種風俗叫作圖騰風俗,他們用某種裝飾表明氏族之間具有血緣關係。

《水經注·渭水》註:「岐水經姜氏城為姜水。」經過姜氏城的河就叫姜水。《國語》註:「黃帝以 姬水成, 炎帝以 姜水成。」意為:黃帝的部落在姬水邊上,所以姓姬,炎帝的部落居住在姜水畔,所以姓姜。

有一種植物也叫「姜」,其根可做藥用,也可以做食物,味辣。該字原寫作「」,《說文》云:「,御溼之菜。」從艸彊聲。後也簡化成「姜」。

全文理解為:

在祭祀或者鄉飲宴席上,米舂得越精越好,肉切得越細越好;糧食發臭變味,肉魚腐爛變質,不吃;食物顏色不正常,不吃;食物氣味不正常,不吃;烹製不熟的東西,不吃;未長成熟的東西,不吃;宰殺不當的肉,不吃;佐料放得不適當,不吃;肉準備得再多,但不超過所吃穀物的量;酒不限量,但以心神不亂為度;為了表示誠意,不用外面市場上買來的肉乾和酒;姜是必備的,但不建議多吃。

孔子是「粗食主義」者,他提倡節儉,反對享樂,他曾說:「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

但是,在利益的驅使下,有人故意曲解本章內容,今天山東曲阜到處都是「孔府家宴」,各種山珍海味,樣樣齊全,把肉切成方塊,即所謂的「割不正,不食」。讓人竊笑!

孔子提出過「四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孔子主張「權變」,該講究時要講究,在祭祀和鄉飲等宴席上,必須認真,講究。

孔子的仁義體現在方方面面,其中的「不時,不食」對現在的社會,有非常重要的啟發意義。

據《呂氏春秋》記載,孔子的學生巫馬旗見一夜漁者將捕到的魚又放回水中,便問其故。夜漁者說:「我放回的是小魚。我們的地方長官要求在小魚長大後再捕,所以就放掉了」,這就是「不時,不食」。

人類如果「不時而食」,則與剖腹取胎、涸澤而漁一樣是不義之舉。這些認識和主張世代相襲,多成為後世的政令或民眾的自覺行為。

宰殺動物時,儒家主張採用適當的方法以儘量減少動物的痛苦。如果「割不正」,宰殺不得其法,殺得慘無人道,就是「不仁不義」。現在的人越來越重視這方面的問題了。

儒家還提倡少吃肉,多吃水果蔬菜梁米,即「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古時烹製方法簡單,主要靠各種醬料去除食物的腥羶之氣。如果醬料用得不對,則腥羶之氣難處,故「不得其醬,不食」。

為了開心,高興,喝酒是不限量的,但也以心神不亂為度。故曰:「惟酒無量,不及亂」。

為了表示對神靈的誠意,表示對宴席的重視,酒和幹肉是自己做的。現在很多地方還有這種習俗,比如女人懷孕了,家人會提前釀酒、養豬養雞,等待新生命的降生。

姜能去邪味,發正氣,辛而不臭,所以食必有姜,故曰「不撤姜食」。

不但在飲食上有講究,在齋戒祭祀期間,孔子在衣著、行為語言等方面也有講究,比如:「食不言,寢不語。」

在吃食方面的「仁義」

孔子主張「不時不吃」,意思就是不吃沒有「足月」的幼小動物。另外,孔子還主張「割不正,不食」,意思就是不吃不該宰殺的動物。比如孕期或者哺乳期的牲畜、保護類野生動物。

《中庸》有云:「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人類應該深刻理解其義。人類的一切行為活動都應該符合「道」,包括吃食。

魏晉醫家王叔和(《脈經》作者,今山東微山縣人)曾說:「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有所犯者,或有所傷,或當時雖無災苦,積久為人作患。」

後魏學者張湛(玄學家,養生學家,今陝西鹹陽人)在《養生要集》中也全文引用了王氏所言。

類似說法還見於西晉張華(文學家,今河北固安縣人)的《博物志》和南北朝陶弘景(醫學家,煉丹家,文學家,今江蘇南京市人)的《養性延命錄》,「雜食者,百病妖邪之所鍾。」

「雜」原指把多種顏色混在一起。「雜食」在此指吃的種類太亂,超出既往經驗範圍,食性、毒性都不知道,容易撞上不潔之物而得病即「有所犯」,所以說,逮著什麼都吃是妖精鬼怪而非人的食性。

不過,「食不欲雜」可不是讓您為保平安專吃一樣食材。中醫不主張偏食,最早的膳食寶塔就出自《內經》,「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谷肉果菜,食養盡之。」

五穀、五果、五畜和五菜都是人工栽培、馴養。換言之,魏晉文人和醫家厭惡的「雜食者」應當是常吃野味的那些人。

為何上述4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學者異口同聲反對「雜食」?從張仲景學醫開始說起。

張仲景說他因族人暴死於瘟疫而學醫:「餘宗族素多,向餘二百,建安紀年以來,猶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之二,傷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採眾方。」全族200多人不到10年就剩60多口,什麼病有如此高的病死率?是突發的「傷寒」病。

此處的傷寒不是現代感染傷寒沙門菌所致的腸傷寒,而是感受寒邪所致之病。《傷寒論》裡出現了17處「難治」,15處「不治」和93次「死」。可見,這裡所謂的「傷寒」是烈性傳染病。

「傷寒卒病論集」中的卒可通猝,有突發、忽然意,如腦中風又稱腦卒中。

曹植在他的《說疫氣》中,也形象記敘了當時的瘟疫災難:「建安二十二年,厲氣流行,家家有殭屍之痛,室室有號泣之哀,或闔門而殪,或覆族而喪。」

有學者從發病季節、臨床表現、傳染範圍、傳染途徑和病死率等分析,東漢流行的「傷寒」、「厲氣」,很可能是兩種與嚙齒類動物老鼠、田鼠和旱獺有關的烈性傳染病: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熱。

可見,王叔和等人眾口一詞的「食不欲雜」,也是大疫後痛定思痛的切膚感言。「雖搞不清傷寒的來龍去脈,但直覺和災荒年間飢不擇食,吃了不該吃的東西有關。」

有鑑於此,唐宋正統的飲食觀提倡節儉,限定肉食種類,不吃野生動物。這從南宋詩人陸遊(文學家,史學家,今浙江紹興人)晚年寫給族人的《放翁家訓》中可見一斑。

首先,人和萬物一起生活在自然界,應當互不為害,「人與萬物,同受一氣,生天地間,但有中正偏駁之異爾,理不應相害。」

其次,早些年間人吃野獸是為生存而迫不得已,「上古教民食禽獸,不惟去民害,亦是五穀未如今之多,故以補粒食所不及耳。」因此,日常肉食中只應吃羊、豬、雞、鵝等,連耕地的牛、看家的狗都不該吃,更甭說山裡跑、水裡遊和天上飛的野物了。

「今欲除羊彘雞鵝之類,人畜以食者(牛耕犬警,皆資其用,雖均為畜,亦不可資),姑以供庖,其餘川泳雲飛之物,一切禁斷,庶幾少安吾心。」水裡遊的,天上飛的,都不能吃,這樣才能「安吾心」。

對那些專吃山珍野味獵奇者,陸遊嗤之以鼻並規勸族人不可效仿:「彼多珍異誇眩世俗者,此童心兒態,切不可為其所移,戒之戒之。」所謂「童心兒態」就是譏諷其為「幼稚」、「蠻荒」之人。

平時不吃,災荒年間吃嗎?咱再看看明代朱元璋第五個兒子朱橚編的《救荒本草》。該書專為災年平民食用而作,收錄414種野生植物,寫明什麼部位可吃、怎麼吃,愣是一個野生動物都沒有。

清代醫家顧仲(浙江嘉興市人)寫了本養生食譜,名為《養小錄》。顧仲反對孟子看不上成天琢磨吃的人,貶為「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但顧仲認為惦記吃沒錯,畢竟民以食為天,關鍵看怎麼吃。

他把飲食之人分成三類,一類胡吃海塞,「餔餟之人:秉量甚宏,多多益善,不擇精粗」;一類獵奇亂吃,「滋味之人:求工烹飪,博及珍奇,又兼好名,不惜多費。損人益人,或不暇計。」這兩類人確是「養小以失大」。

真正講究吃的是「養生之人:務潔清,務熟食,務調和,不侈費,不尚奇」。

顧仲所言極是。如今不同國家、民族、地域人群的食材基本趨同,肉食基本就是牛羊豬雞鴨鵝等,主食不出米、麥、薯類,為啥?夠吃、營養、安全,足矣。

總之,吃食也要講「仁義」,萬萬不可為了「獵奇」、「炫耀」而喪失仁義,最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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