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亞洲地區首場「同婚釋憲案」,今天(24日)下午結果出爐。
臺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解釋。據海外網24日報導,「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下午的記者會上說,「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由此,臺灣成為亞洲首個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
呂太郎表示,「大法官」認為如果容許同性別兩人建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遵守婚姻關係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並不影響現行婚姻制度所建構的基本倫理秩序。
呂太郎在記者會上(圖片來源:《聯合報》)
據悉,這起「釋憲案」起因於臺灣知名「同運人士」祁家威與男伴2013年3月前往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後又經行政訴訟而敗訴。
祁家威本人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存在「違憲」,隨後申請「釋憲」。而作為主管戶政機關的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也提請「大法官」作出解釋。
臺灣《聯合報》24日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之所以要求「釋憲」,是因越來越多同性伴侶要求登記結婚,也曾有數十對同性伴侶到戶政機關登記卻遭拒,部分人還提起行政訴訟。
據悉,2016年12月26日,臺「立法院」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動議,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適用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全案須再經協商。當時有反同婚團體對此表示,不能接受,將反對到底、繼續抗爭,未來將發動「公投」,並動用公民罷免權。
據臺媒報導,「釋憲案」今天出爐前,反同婚、挺同婚團體都已有所準備。
反同團體連日來,不斷到臺「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偏袒同性婚姻,除靜坐、喊口號外,還掛起「釋憲」已無公信力、同婚「釋憲」程序違法的白布條。今天晚些時候,臺灣「捍衛家庭學生聯盟」還將就結果召開記者會發表看法。
抗議人群(來源:「中央社」)
挺同團體與「同運人士」祁家威,今天還在「立法院」附近召開記者會及舉行一系列活動,彰顯在「大法官」作出解釋後,戰場再度回到「立法院」。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今天下午,當得知「釋憲」結果後,「司法院」外現場挺同團體歡聲雷動,不少人互相擁抱,直呼「終於等到了!」
據報導,律師林實芳解釋,「大法官」認為,現行「民法」不容許同性結婚「違憲」,至於也何種形式「立法」,屬於「立法機關」職責,「司法院」意見也說,多年以來「同運人士」祁家威爭取婚姻歷經41年,「立法機關」完全沒有作為是「立法」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