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下午,廣州天河區匯景實驗學校三年級一名學生在足球場倒地,心肺驟停。
校醫趕到後對其進行了心外按壓和人工呼吸。半個小時後120急救車趕到,將其送進醫院ICU。
在醫院經過長達十幾個小時的搶救後,醫生於次日凌晨宣布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驟停。
死亡學生家長認為,學校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校醫的搶救措施也不專業,學校配置有急救設備AED除顫儀,但沒有應用。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案由受理。
該案經過一審、二審,近日廣州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學校在一定程度上未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需承擔30%的法律責任,賠償家長304891.40元。
關於死亡學生家長質疑校醫搶救中沒有使用AED的問題,法院認為,事發前匯景實驗學校已配備AED,但校醫對AED使用並不熟練,因此急救時選擇僅進行了心肺復甦術,並無不當之處。AED並非法律規定學校必備的醫療急救器械,校醫在事發時沒有選擇使用AED,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過錯。
對於這起案例的爭議焦點,就是死者家長質疑心肺復甦的專業性,核心問題就是對除顫儀AED的使用。
心臟驟停首選的治療方法是人工心肺復甦。只有在室顫的時候才用除顫儀。除顫儀,顧名思義就是用於室顫,此時心臟仍有電活動,無脈電活動,而非電視劇常見的一條等電線(一條直線)時才用。患者沒出現室顫,心跳驟停時無用。
那麼,心臟無電活動的驟停,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2010版、2015版的心肺復甦急救指南均首推CAB!就是胸外按壓—開放氣道—人工呼吸。
也就是說,在患者發生心跳呼吸驟停,第一時間最有效的急救方法就是心外按壓和人工呼吸。而不是死亡學生家長所質疑的什麼使用除顫器。
那麼,這麼說是不是除顫器在心肺驟停中就可以不使用了呢?
顯然不是。而且還建議能用盡用。
為什麼?
因為,大多數心源性猝死患者的死因循證結果顯示多為室顫所致,或者是經過CAB後重新出現心電活動後第一時間使用,尤為重要。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發達國家的公共場所,傻瓜式AED幾乎布置的隨處可見觸手可及的原因。
之所以叫傻瓜式,是因為它有別於醫院裡的那種專業醫務人員才能操作使用的醫用除顫器,而是一種全自動式除顫器。是專門為非專業人員設計使用的用於搶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醫療設備。
傻瓜除顫器傻到什麼程度?
只要你肯拿起它打開開關,就會有語音提示和屏幕顯示,告訴你接下來的每一步操作。最最了不起的是,傻瓜式除顫儀可以自動判讀心電圖,診斷特定的心律失常,確定是否需要電除顫。
也就是說,在急救者不能判定是不是室顫,而無法決定要不要使用AED的時候,傻瓜除顫儀可以自動作出判決。而且,只要你肯拿起傻瓜AED打開電源,它就會一步步提示你如何操作,簡單到只要你按提示貼上除顫貼片,它即可自己判斷並產生自動除顫。
即使你誤按了電鈕,它也不會作出錯誤的放電。這也就是「醫護多」建議大家對傻瓜AED能用盡用的原因。因為,像校醫所說的自己不會使用AED的情況,是一種錯誤的理解,理論上是不存在的。
不要說作為一名專業的醫務人員不會使用AED是令人不可思議的事,也是不應該的事,就是在發達國家,心跳驟停急救技能已經如同消防逃生一樣,成為了一個人人都必須掌握的基本日常技能。
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醫生,但每個人都會成為病人。只有人人都會,才有可能人人救我,我救人人。
2015年3月15日的無錫國際馬拉松賽中,一位選手突然倒地,急救人員攜帶AED到達,馬上對這位選手進行電擊治療後患者呼吸和意識均恢復。
而在三年前的2012年,廣州也發生2起馬拉松選手猝死的事件。年僅21歲的陳杰猝死在10公裡的終點線上,另一參加5公裡健康跑的選手丁喜橋也心臟驟停倒在終點線上,搶救9日後還是令人痛惜的離世了。假如當時也及時的使用了AED,也許會是另一個結局。
從某種意義上說,廣州天河這起學生猝死家長質疑搶救水平的案例,都給我們所有的醫生都敲響了一個警鐘!在規範的急救道路上,我們還有多少的百米障礙需要衝刺跨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