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挺斌
(浙江師範大學人文學院)
提 要:2019年9月,安徽大學公布了戰國簡本《詩經》。這是目前最早的《詩經》版本,具有文字學、文獻學、經學史等重要價值。簡本與今本對勘,存在不少異文。簡本《詩經》中的「季」「李」對應今本《詩經·召南·小星》中的「嘒」,關係較為複雜。文章指出,「季」與「嘒」是假借關係,而「李」則是「季」的訛誤。
關鍵詞:詩經 異文 假借 訛誤
2015年初,安徽大學入藏了一批竹簡,現在一般稱為「安大簡」。經過相關部門鑑定,這批竹簡的年代大致在戰國早中期。從內容上看,這批竹簡包含了眾多珍貴文獻,其中就有《詩經》。2019年9月,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推出了《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輯,收錄了《詩經·國風》部分詩篇,共計57篇。包括《周南》10篇,《召南》14篇,《秦風》10篇,《侯風》6篇,《鄘風》7篇,《魏風》(《唐風》)10篇。其中《侯風》《魏風》與《唐風》的關係比較複雜,尚待進一步研究。本文重點談談《詩經·召南·小星》的異文問題。
《詩經》是我國最早的詩集,收錄了大約從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後期的詩歌。在漢代有所謂的「四家詩」,亦即齊人轅固所傳《齊詩》,魯人申培所傳《魯詩》,燕人韓嬰所傳《韓詩》,魯人毛亨所傳《毛詩》。前三家為今文經,後一家為古文經。四家在經文、解說等方面均有不少差異,但《毛詩》保存最好、流布最廣。現在較為通行的《毛詩》版本是清人阮元校刻《毛詩註疏》,是其校刻《十三經註疏》之一。在此之前,尚有日本足利學校藏南宋刊十行本《毛詩註疏》(見圖1),但文字略有訛誤。以《召南·小星》為例,「昴」所從「卯」誤作「印」,「裯」所從「衣」誤作「示」等。阮元參校諸本,堪稱精善。其中卷一之五《召南·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東。肅肅宵徵,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嘒彼小星,維參與昴。肅肅宵徵,抱衾與裯,寔命不猶。
圖1 日本足利學校藏南宋刊十行本《毛詩註疏》
圖2 安徽大學藏戰國簡本《詩經》
安大簡本《詩經》在文字上有諸多不同之處(見圖2)。比如「嘒」寫作「李」與「季」,「彼」寫作「皮」,「小」寫作「少」,「在」寫作「才」,「肅」寫作「」,「宵」寫作「肖」,「徵」寫作「正」,「寔」寫作「折」,「維」寫作「隹」,「昴」寫作「茅」,「抱」寫作「保」等。為方便觀覽,參下(表1):
今本
簡本
異文類型
今本
簡本
異文類型
嘒
李
?
嘒
季
?
彼
皮
假借
彼
【缺】
/小
少
同源分化
小
【缺】
/星
星
/星
【缺】
/三
晶(「參」之省體)
假借
維
隹
今字與古字
五
五
/參
晶(「參」之省體)
繁簡
在
才
假借
與
與
/東
東
/昴
茅
假借
肅
假借
肅
假借
肅
(重文號表示)
假借
肅
(重文號表示)
假借
宵
肖
假借
宵
肖
假借
徵
正
分化字與母字
徵
正
分化字與母字
夙
(即「宿」字)
假借
抱
保
假借
夜
夜
/衾
衾
/在
才
假借
與
與
/公
公
/裯
假借
寔
折
?
寔
折
?
命
命
/命
命
/不
不
/不
不
/同
同
/猶
猷
異體
表1 《詩經·召南·小星》今本與簡本異文對比表
表1中的假借異文,整理者(2019:93)多數已經明確指出。黃德寬(2017:6)還曾撰寫文章對「肅」與「」的關係有過專門論述:「『尗』聲系字與『肅』古音相近或相同。『尗』聲系字『尗菽叔』歸書紐覺部,『淑』為禪紐覺部,『椒』為精紐覺部,『寂』為從紐覺部,『戚』『』清紐覺部;『肅』,古音在心紐覺部。在出土和傳世文獻資料中,以『尗』聲系字通『肅』幷非偶然現象,如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五章「寂兮寥兮」之『寂』,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作『繡』,乙本作『蕭』,北京大學漢簡本《老子》作『肅』。」這是可信的。
不過「少」「小」古本一字,不宜視為假借關係。「正」的本義就是行走,「徵」是「正」累加意符「彳」的結果,「正」與「徵」是母字與分化字的關係,也不宜視為假借關係。「隹」「維」在記錄副詞表示「僅有」這一意義上都屬於假借字,並非假借字與本字的關係,但「隹」使用較早,此處直接以古今字視之,正如《禮記·曲禮下》「予一人」鄭玄註:「餘、予,古今字。」「餘」「予」在表示第一人稱代詞時都是假借字,而鄭玄就看作古今字關係。「猷」和「猶」則是一字異體。至於「寔」與「折」,韻部有支、月之別;整理者引朱珔《說文假借義證》說「折」「提」古可通假,但支、月發生關係的例證太少,「寔」「折」是否為通假關係尚待研究。
下面我們著重來討論「嘒」和「季」「李」的關係。
整理者(2019:93)指出:
李皮少星:《毛詩》作「嘒彼小星」。「孛」在本詩中兩見:「」「」,前者寫作「李」形,後者寫作「季」形。楚簡文字「孛」作「」(《郭店·老乙》簡一〇),簡文「李」「季」疑皆為「孛」之訛誤。《韓詩》作「暳」。《玉篇》日部:「暳,眾星貌。」又據《說文·口部》「嘒,小聲也」,可知《韓詩》「暳」是本字,《毛詩》作「嘒」乃假借字。李家浩疑簡本「孛」當讀作「㫲」,昏暗之義。《文選·左思<吳都賦>》「旭日晻㫲」,李善註:「㫲,亦闇也。」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案:《說文》《玉篇》《廣韻》皆無『㫲』字,古止用『孛』字。《漢書·五行志》下曰:『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
嚴格來講,安大簡《詩經》簡35「」並非「李」字。眾所周知,楚文字中的「李」往往寫作上來下子之形,亦即「來子李」,比如包山簡20「」、包山簡22「」、新蔡簡甲三304「」等。安大簡《詩經》簡39「桃𣒶」之「𣒶」寫作「」,與曾侯乙墓簡77「」結構相合,是在楚文字「李」的基礎上累加意符「木」。迄今為止,楚文字中只有「來子李」而無「木子李」。安大簡《詩經》簡35「」雖然可以勉強隸定為「李」形,但不能說它就是「李」字。「嘒」和「季」「李」之間的關係,整理者已經給出了一個明確的看法,亦即「季」「李」皆為「孛」的訛誤,「孛」是「㫲」的假借,「㫲」為昏暗之義;而「嘒」則是「暳」的假借,「暳」即眾星之義。如此一來,事實上已經拋棄今本與簡本的對應關係,各自獨立求解為訓。
然而,我們注意到「嘒」和「季」之間其實是存在語音上的聯繫的。「嘒」屬曉母質部,「季」屬見母質部。兩者韻部相同,聲母雖有見、曉之別但卻都是牙喉音,關係密切。「歌」「柯」「牁」從「可」得聲在見母,而「訶」「呵」「抲」從「可」得聲在曉母,是為見、曉二母聲近的證據。李新魁(1963:92-102)對牙喉音見、曉、匣諸聲母的關係有過深入研究,讀者可參。而在中古音裡,「嘒」屬四等合口去聲,「季」屬三等合口去聲。由此可見,「嘒」「季」的語音是非常接近的。
至於「李」,則很有可能就是「季」的誤字,因為安大簡《詩經》簡35 字形「」「」上部只爭一筆,形訛關係較為明顯。從安大簡《詩經》整體書寫風格來看,抄手筆跡略為草率,出現訛誤不足為奇,郭理遠(2019)已有文章討論。清華簡《楚居》簡1「」為「季」字,但頂部筆畫與編繩痕跡相重合,客觀上有點像「李」。西周時期的五祀衛鼎上有一字寫作「」,唐蘭(1986:463)、馬承源(1988:131)、王輝(2006:139)、侯志義(1990:97)、王長豐(2004:87)、曹錦炎(2011年:52)、王晶(2011:126)等釋為「季」;容庚的《金文編》(1985:389)則將該字收在「李」之下,季旭昇的《說文新證》(2014:486)又進一步改釋為「杍(梓)」。雖然該字究竟如何考釋目前仍存在爭議,但出現這種釋「季」釋「李」之糾葛,恰好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季」「李」形近易混。宋人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2012:330)卷十六所收曾季師盤之「季」就寫作「」,字形上顯然近似「李」。古書中有「季」「李」訛混之例,如《三國志·魏書·賈逵傳》「自漢季以來」,清人盧弼(2009:1403)指出「季」或誤作「李」。
如此看待「嘒」和「季」「李」的好處,是能把簡本和今本建立起聯繫,它們的關係也能得到合理而平實的解釋。不過,此前並無太多材料表明「嘒」與「季」存在密切的關係,現在僅從音理上討論似乎仍嫌不足,完全有必要挖掘並結合其他的證據。
清華簡第五輯中有一篇文獻叫《命訓》,其中簡11-14(寬式釋文):
撫之以季(惠),和之以均,斂之以哀,吳(娛)之以樂,訓之以豊(禮),教之以藝,正之以政,童(動)之以事,歡(勸)之以賞,畏之以罰,臨之以中,行之以端=(權,權)不法,中不忠,罰□□□不從勞,事不耕,正(政)不成,藝不淫,豊(禮)又(有)時,樂不伸,哀不至,均不一,季(惠)必仞=(忍人)。凡此,勿(物)氒(厥)端(權)之㯮(屬)也。季(惠)而不仞=(忍人),人不勝□□不智(知)死,均一不和,哀至則貴(匱),樂伸則亡(荒)。
清華簡《命訓》與今本《逸周書》中的《命訓》正好可以對讀。上引簡文中的「季」,對應的今本就是「惠」。研究者一致認為,今本「惠」即惠愛、愛利之義。那麼,「季」「惠」不存在意思上的關係,而在字形上兩者顯然也無交涉。
不過從音理上說,「季」「惠」的關係十分密切。據《古韻通曉》,「季」屬見母質部,「惠」屬匣母質部。兩者韻部相同,聲母雖有見、匣之別但卻都是牙喉音,關係密切。「割」從「害」得聲在見母,而「害」在匣母;「減」從「鹹」得聲在見母,而「鹹」在匣母;「賀」從「加」得聲在匣母,而「加」在見母;「怙」從「古」得聲在匣母,而「古」在見母;「暇」從「叚」得聲在匣母,而「叚」在見母。是為見、匣二母聲近的證據。亦可參上引李新魁(1963:92-102)文。而在中古音裡,「季」屬三等合口去聲,「惠」屬四等合口去聲。由此可見,「季」「惠」的語音是非常接近的。這是反映「季」「惠」音近可通最為直接而有力的一條證據。
與「季」「惠」通假密切相關的,還有柳下惠的名號問題。
柳下惠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也叫柳下季。但是「柳下惠」「柳下季」這兩個名號到底是什麼關係歷來未有確說。我們先來看看《漢語大詞典》上的「柳下惠」詞條:
春秋魯大夫展獲,字季,又字禽,曾為士師官,食邑柳下,諡惠,故稱其為展禽、柳下季、柳士師、柳下惠等。以柳下惠之名最為著稱。相傳他與一女子共坐一夜,不曾淫亂。後用以借指有操行的男子。明沈受先《三元記·秉操》:「我是柳下惠至曉不迷,只不如魯男子閉戶無求。」《鏡花緣》第三八回:「據這光景,舅兄竟是柳下惠坐懷不亂了。」
這段介紹有其所本。《論語·衛靈公》:「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清人劉寶楠《論語正義》(1990:626)指出:
《文選·陶徵士誄》注引鄭注云:「柳下惠,魯大夫展禽,食採柳下,諡曰惠。」《太平御覽》四百二引鄭註:「柳下惠,魯士師展禽也。其邑名柳下,諡曰惠。」文小異。《左·僖二十六年》疏:「《魯語》展禽對臧文仲雲『獲聞之』,是其人氏展,名獲,字禽。」柳下為邑名者,柳下若桑中、棘下之類,其地今不可考……惠為諡者,《烈女傳》:「柳下惠死,門人將諡之。妻曰:『夫子之諡,宜為惠乎!』門人從以為諡。」是惠為諡也。高誘《淮南·說林訓》註:「柳下惠,魯大夫,展無駭之子,名獲,字禽。家有大柳樹,行惠德,因號柳下惠。一曰柳下邑。」
從劉寶楠所徵引的文獻來看,我們可以肯定以下數端:
①姓:展
②名:獲
③字:禽
④諡:惠
至於「柳下」,則屬於封邑名/地名。「柳下惠」三字屬於「封邑名/地名加諡號」,這種稱謂在古書中屢見不鮮。魯國大夫有展無駭,因而「展」為魯國舊姓。名「獲」而字「禽」,正合古人名字相應之理,因為這裡的「禽」即同「擒」,《文選·鍾會〈檄蜀文〉》「蜀侯見擒於秦」呂向註:「擒,獲也。」古書又有「禽獲」或「擒獲」之語。
不過,古書中關於柳下惠的姓名字號還存在一些不同的說法。石光瑛(2001:354)引說較詳,今連同其按語具引如下:
《國語·魯語》:「臧文仲欲以辭告於展禽,對曰:『獲聞之。』」韋註:「展禽,魯大夫展無駭之後柳下惠也,字季禽;獲,展禽之名也。」以上皆展氏為魯公族大夫之證。《魯語》「文仲聞柳下季之言」,註:「柳下,展禽之邑;季,字也。」說與鄭同。《莊子·盜蹠》篇「孔子與柳下季友」,《齊策》「敢有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樵採者」,皆稱季,則季為字也。高誘以為字禽,古人常有二字,柳下惠字季,又字禽,故韋昭兼言之曰『字季禽』也。孔穎達《左傳正義》云:「季是五十字,禽是四十字。」此其明證。孔氏言之鑿鑿,且能斷定四十五十之年限,必有所本,惜今不可考耳。
「柳下惠」在古書中雖然多見,「柳下季」亦不少見,那麼「季」當如何理解呢?韋昭認為柳下惠的字本來是「季禽」。但孔穎達卻說「季是五十字,禽是四十字」,這大概就是《漢語大字典》柳下惠「字季,又字禽」之說的由來。然而石光瑛認為孔穎達之說「必有所本」,但又說「今不可考」。仔細體會其意,仍為將信將疑的態度。由此看來,前人對於「季」看法較為模糊,有一些猜測的成分。古書從未記載柳下惠本人擁有兄弟姐妹,所以「季」不可能是字中表示排行的意思。古書又從未記載柳下惠曾有改字的舉動,孔穎達所謂「季是五十字,禽是四十字」也只是一種猜測。如果「季」「禽」皆為柳下惠之字,那為何古書只見「柳下季」而不說「柳下禽」呢?
我們懷疑,「柳下季」的「季」與「柳下惠」的「惠」很可能是通假關係,「柳下季」與「柳下惠」其實是同一稱呼的不同寫法。古人姓名字號有異寫的情況,宋人王觀國(1988:345-346)謂之「姓名異音」,清人桂馥(1992:85)謂之「人名誤字」。現在結合出土文獻可以對此問題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比如古書中的燕王噲,中山王器「噲」作「徻」。例證繁多,茲不贅述。
上文我們已經花了很大篇幅討論「惠」與「季」,基本上可以論定兩者存在音近通假的關係。但是,本文出發點與落腳點是討論「嘒」與「季」的關係。「嘒」屬曉母質部,「惠」屬匣母質部。兩者韻部相同,聲母雖有曉、匣之別但卻都是喉音,關係密切。「訶」「呵」「抲」從「可」得聲在曉母,「苛」「何」「河」「荷」從「可」得聲在匣母,而是為曉、匣二母聲近的證據。而在中古音裡,「嘒」「惠」均屬四等合口去聲。古書中「惠」與「慧」及從「彗」得聲之字經常通假。《韓詩外傳》「王子比幹不慧乎哉」之「慧」,《說苑·雜言》引作「惠」;《國語·晉語》「巧文辯惠則賢」之「惠」,《淮南子·泰族》引作「慧」;《老子》「慧智出,有大偽」之「慧」,河上公本作「惠」;《大戴禮記·曾子立事》「惠而不儉」,清人王引之在《經義述聞》認為「惠與慧同」;《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轊白鹿」,裴駰《集解》引徐廣曰:「轊,一作惠。」《漢書·司馬相如傳》「轊」作「𨎥」。(張儒、劉毓慶,2002:650-651)所以,「嘒」「惠」也可以相通。藉由這個中間環節,自然可以溝通「嘒」與「季」。
需要指出的是,馬王堆帛書《繆和》中還有一條非常直接且至關重要的材料,其23上下至24上下行:
子曰:「眀王(聖)君之治亓(其)臣也不然。立為㓝(刑)闢,以散亓(其)群黨;埶(設)為賞慶爵列,以勸亓(其)下。群臣、黔首、男女,夫人渴力盡知,歸心於上,莫敢傰(朋)黨。侍(恃)君而生,將何求於人矣?亓(其)曰『渙亓(其)群,元吉』,不亦宜乎?故《詩》曰:『惠(嘒)彼小星,參(三)五在東。蕭=(肅肅)宵正(徵),蚤(早)夜在公,是(寔)命不同。』彼此之胃(謂)也。」
帛書中所謂的《詩》亦即《詩經·召南·小星》,詩句與今本大致相同,只不過「夙夜」之「夙」改成了「蚤(早)」,屬於義近換用。「惠彼小星」之「惠」,與今本「嘒」正好相當。由此可見,今本《詩經·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之「嘒」,既可以寫作「季」,也可以寫作「惠」,三者古音十分接近,屬於音近異文。
綜合以上論證,我們認為安大簡《詩經》簡35中的「季」與今本《詩經·召南·小星》中的「嘒」是音近通假關係;而安大簡《詩經》簡35中的所謂的「李」則是同簡「季」的形近訛字。因而,整理者將「季」「李」看作「孛」的訛誤,恐怕並不妥當。
至於訓詁方面,整理者認為「嘒彼小星」之「嘒」在原詩中讀作「暳」,根據《玉篇》而訓為眾星貌。其實,一般研究者把「嘒」解釋為微小之義。《廣韻·霽韻》:「暳,小星。《詩》亦作嘒。」《集韻·霽韻》:「小星謂之暳,或不省。」《正字通·日部》:「暳,小星貌。《詩·召南》作嘒。『嘒彼小星,三五在東』注『嘒,微貌。』三五言其稀,蓋初昏或將旦時。」準此,則「暳」解作小星、微小之義即可。從「彗」得聲之字往往有微小之義。「嘒」訓為小聲,《說文·口部》:「嘒,小聲也。」「鏏」訓為小鼎,《淮南子·說林》「水火相憎,鏏在其間,五味以和」高誘註:「鏏,小鼎。」「槥」訓為小棺,《漢書·高帝紀下》:「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槥,歸其縣。」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小棺也,今謂之櫝。」「」訓為小布,《說文·糸部》:「,蜀細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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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漢字漢語研究》2020年第4期,此據作者原稿推送,引用請據正式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