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一段辦理案件過程當中,有大量的政企糾紛案例是有關部門認為企業違約,要求企業承擔違約責任這樣的一些案例。《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出之後,這樣的案子也多了起來。企業主如果遇到有關部門要求企業承擔違約責任的時候,應當如何應對?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路永強律師通過一個案例給大家講解一下。
基本案情
廣西某縣主管部門為了發展經濟建設工業園區,2017年開始招商引資,相關部門提供土地廠房,採用三年免租的方式引進企業數十家。要求企業的產值和納稅要達到一定的數額。2019年3月,數十家企業突然接到有關部門通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違約損失。2020年初,當地有關部門將企業訴到了法院。
在本案當中法院受理的這個案件,主管部門能不能直接提起訴訟?不可以。《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出了相關的規定,行政機關可以作出要求履行協議的書面決定,企業在收到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 二十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按照行政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經催告後不履行,行政機關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協議的書面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到書面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且仍不履行,協議內容具有可執行性的,行政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當中含有招商引資性質,明顯是主管部門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務過程當中,訂立的一個協議,顯然是擁有行政法上權利和義務內容的。所以,法院受理這個案件在民事庭受理本身就是個錯誤,它應該作為行政訴訟來審理。
再一個是不應當受理的。應當告知主管部門可以做出履職履行義務的書面決定。但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訴,只有企業和行政相對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所以,在本案當中,法院應當駁回有關部門的訴訟請求。
另外一個就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機關有監督協議履行的職責。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履行的,經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作出決定。如果企業主不複議也不進行訴訟,也是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提醒
有的企業主收到決定書,也就是要求履行的決定書,收到之後就把它扔一邊了,視同於民事的這種履行的催告書。在行政案件當中是不可以的,為什麼?因為如果不複議、不訴訟仍不履行的,就可以由法院直接執行。所以,各位企業主如果遇到收到決定書的時候,存在異議的,應當提起複議或訴訟。
所以這類的案件,要特別重視,因為好多的企業主,對自己權利是一種漠視。當然這種漠視會導致自己企業的損失,我們之前受理過的有些案件,好多企業主也存在這個情況。沒有及時地提起訴訟和複議,沒有及時提及,可能很多主張,在執行過程中,法官很難再去審核,除非有明顯的違法。如果放棄自己的權利,可能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會受到損失。
所以,各位企業主如果遇到主管部門要求企業承擔責任,一定要重視起來。如果收到這樣的決定,要找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諮詢,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由律師針對法律規定、地方政策以及事實依據,制定辦案方案,然後企業主再決定應當如何處理?千萬不要擅自做主,如果方法處置不當,可能導致企業損失。由律師出具相關的方案或者法律意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途徑,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本法律知識並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