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不少建築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社會的需要,面臨淘汰,那麼拆遷這些建築所籤訂拆補償協議要注意什麼呢?該協議就是相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就拆遷的相關內容作的約定。為了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也是為了拆遷的順利進行,在拆遷的時候通常會制定協議。接下來就由小編為您解答關於「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條件有哪些」的問題。
一、補償協議包含的內容主要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二、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的情況
1、被拆遷人委託他人處理拆遷,被委託人如果沒有按照委託人要求籤訂拆遷協議的無效。被委託人轉委託無效,由於拆遷安置過程不是法律規定的緊急情況,若是轉委託也必須徵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
2、拆遷人的拆遷許可被撤銷,拆遷協議無效。
3、拆遷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遷人補償標準。
4、拆遷公司未按照規定告知被拆遷人此次拆遷的補償形式或未按照規定程序對房屋的重置價格進行評估,則被拆遷人無法得知房屋重置價格的真實情況,均應視為拆遷公司故意虛假告知或故意隱瞞房屋重置價格作價的法律規定,因此籤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應認定無效。
5、部分產權人籤字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效力
6、如果被拆遷房屋為共有產權房屋,那麼籤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主體應當是全體產權人。如果部分產權人代理其他產權人籤字,應當由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
7、如果委託關係不是有效的,那麼這份協議效力待定,其他部分產權人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協議無效。
8、如果協議被確認無效,應當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對被拆遷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法院應當要求拆遷人提供相應房源。如果沒有房源的,可視情況參照貨幣補償的政策判決貨幣安置。
9、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拆遷人與其他不在拆遷範圍內的當事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為無效。
10、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被拆遷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對方所訂立的拆遷協議為無效。
11、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限所籤訂的拆遷協議無效。
12、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13、被拆遷房屋為共有產,拆遷人和部分共有產人籤訂協議,或部分共有產人以其餘共有產人的被委託人身份籤約,其餘共有產人要求確認協議無效,經審查委託關係不能成立的,應予支持;部分共有產人以個人名義籤約,並保證承擔法律後果,但無證據證明其他共有產人同意,其他共有產人要求確認協議無效並予以安置的,應予支持。
14、人民法院判決確認協議無效的,應同時判令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對被拆遷人提出要求安置訴訟請求判決支持的,應要求拆遷人提供相應房源,如拆遷人無房源的,可視情況參照貨幣化安置的有關政策規定,判決貨幣安置。對按規定可回搬安置,但拆遷人又無法提供房源的,可參照回搬地區的同類房屋,判決貨幣安置。
15、拆遷安置協議合法有效,但由於拆遷人的原因,致拆遷協議安置房源無法落實,應判令拆遷人另行提供房源安置或支付同等價值的貨幣。
三、籤訂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
1.明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主體資格
籤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第一項內容即是要明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主體是誰。一份合法有效的協議首要內容就是要有適格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其中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的資格,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的資格。
拆遷協議中,主體是公民的其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年滿18周歲且無精神病等其他導致其不能正常思維的情況,同時,其可以作為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當事人一方的最重要條件,也是對一般民事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之外的特殊要求,即是其應當是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如果非房屋所有權人且沒有被委託等其他有權當事人的授權的,其籤訂的協議將有可能歸於無效。主體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依法登記註冊,法人的權力能力與行為能力始於登記,終於註銷登記。且其能力的範圍與登記的營業範圍密切相關,如超出其登記範圍且為國家所限制的行為,則其不得實施,即使實施亦屬於無效民事行為。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主體的特別要求,主要是針對拆遷人,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件》(以下簡稱「拆遷條例」)的規定,拆遷人應當依法取得拆遷許可證,未取得此許可證的,不具有拆遷人的資格,所籤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可能導致無效。如該協議有其他內容且屬於法人或組織能力範圍的,該內容為有效;關於拆遷房屋等約定內容應當非屬於拆遷協議的性質;如果該協議還有其他違法情況,如違反國家總體建設規劃的,則該協議還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因此,認清協議雙方當事人的主體是否為合格主體,對協議的籤訂至關重要,雙方合格則各方權利將易於保障,同時各方義務也易於實施。各方不適格,則容易導致不能意料的糾紛,使雙方陷於認識之外的風險之中。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條件有哪些」的全部內容,法律對我國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情形進行了明文規定,不是隨意認定的,在籤訂拆遷補償協議時應當注意雙方主題的適格與否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