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最近有點忙,開了幾個庭,取了幾個證,沒有更新,自我批評。
今天講的是淘寶店鋪賣假貨的事情,雖然人盡皆知,但是總會有英雄揭開面紗,就像前段時間火遍大江南北的西安奔馳漏油事件。好,廢話少說,進入正題。
楊某於2016年4月29日在淘寶店鋪「浩文圖書」購買了6本《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總價238.8元。圖書展示頁面顯示「正版包郵」四個大字,5月6日,楊總又買了50本《詞典》,總價1990元。這個時候楊某懷疑買的是盜版,和商家溝通的時候商家堅稱是正版,楊某不服了,不爭饅頭爭口氣啊,就把《詞典》寄往商務印書館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是盜版。
楊某遂把淘寶店鋪所有人周某、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告上了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在庭審中楊某撤回了對淘寶的起訴。結果也很明顯了,證據確鑿,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退一賠三。
看到這有朋友就會問了,這楊某明顯的知假買假啊,楊某的解釋是
這裡涉及一個非常重要的法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個法條堪稱普通消費者的維權利器,大家記好嘍。
事情到這還沒完,
判決生效後周某沒有執行判決,楊某申請了強制執行,凍結劃扣存款。
前車之鑑後車之師,普通消費者在日常消費中要敢於維權,有行動就會有回報,怕浪費時間精力,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