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徵七:「促進個體發展」 的衡量指標
1.學生完成不同的任務,在各自能力範圍內均能較好地進步。
2.根據學習主題、興趣重點和能力使用相應的教科書、學習材料和幫助手段。
3.有學習困難的學生能夠得到額外的幫助。
4.教師督促所有的學生,尤其是那些學習能力較差的學生,對自我學習情況進行回顧思考。
5.定期進行學習回顧(自我監控)。
6.需要特殊教育手段促進的學生得到了準確的學習水平診斷。學校為其制定出促進方案,各參與者熟悉方案的內容,方案得以付諸實施。學得較慢的學生能有足夠時間完成學習任務。
7.有身體機能或者情緒方面問題的學生能夠有機會「喘口氣」。
8.有健康問題的學生都能得到與他能力相適應的學習量。
9.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有權利並且有機會在與教師協商後不用做常規性的習題,而去研究自己學習的重點。
10.全體學生都知道,人的學習能力有所區別。學生再學習時互相扶持、互相幫助。
11.教師使每個學生都能明確與自己能力相應的成績期望,並幫助他們實現這些期望。
12.為母語不是中文的學生提供額外的課程。
13.風險小組的學生得到特別的輔導。
14.學生若是反覆逃課,教師應當與家長或是監護人進行談話,並且要和當地的青少年幫助機構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