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修辭:借代——以部分代整體(完)
乙、用物體的某一部分代物
1、斷竹續竹,飛土逛肉。《吳越春秋·彈歌》)
〔譯文〕把青竹截下,把青竹紮上,彈起泥制的彈丸,追打在野物身上。
2、夕日西頹,沉鱗競躍。(陶弘景: 《答謝中書書》
〔譯文〕傍晚的太陽快要落山了,水底的遊魚爭相跳躍。)
3、願馳千裡足,送兒還故鄉。(樂府詩集·木蘭詩》)
〔譯文〕只希望快馬加鞭,送我回家。
4、翻身向天仰射雲,一笑正墜雙飛翼。(杜甫: 《哀江頭》)
〔譯文〕轉身向天空射擊一箭,兩隻飛鳥在笑聲中墜落下來。
5、萬古雲霄一羽毛。(杜甫: 《詠懷古蹟》
〔譯文〕永遠是一隻奮翅凌霄的飛鳥(比喻諸葛亮絕世獨立的品德)。
6、惲家方隆盛時,乘朱輪者十人。(楊惲: 《報孫會宗書》)
〔譯文〕當我家興盛時,做官做到二千石以上的就有十個人。
7、徵帆去棹殘陽裡。(王安石: 《桂枝香》)
〔譯文〕來來往往的船隻,在落日的餘輝裡行駛著。
例1用「肉」代野物。
例2用"鱗」代魚。
例3用「足」代馬。
例4例5用「翼」和「羽毛」代鳥。
例6用「輪」代車。「朱輪」是顯貴所乘之車。漢制,公卿列候及二千石以上的官員,方能乘朱輪。
例7用「帆」和「棹」(划船的槳板)代船。
這些都是以部分代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