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這部劇講的是嘉靖三十九年,國庫虧空,內閣同司禮監商議,確定了改稻為桑的國策,以彌補虧空。國庫落下虧空,原因在於之前嘉靖和嚴黨分帳,嚴黨撈上來的銀子大部分用於嘉靖自己蓋樓,小部分嚴黨自己吞了。這一點嘉靖和嚴嵩十分清楚。
嚴嵩想撈錢,嘉靖也有這個需求。於是嘉靖對嚴嵩開出了條件:大頭我拿,黑鍋你背。這是嚴嵩20年屹立不倒的核心。因為皇上必須聖明,皇上不能貪財,更不能貪老百姓的財。這是封建法理決定的,嘉靖若真是鐵了心撈錢,那就是在後世史冊上徹底放棄名譽。
嚴嵩看透了這一點:嘉靖的撈錢需求只有我能滿足,嘉靖的黑鍋也只有我願意去背。儘管嚴家拿的小份,但足夠了。賺的就是這個黑鍋錢,「給皇上遮風擋雨」。
而嚴世藩呢,總覺得自己委屈,自負一身才學,不管黑的白的都是本事。嚴世藩覺得是自己的核心業務水平(蓋樓,整人,撈錢)支撐了嚴黨,嚴黨和嘉靖的分帳極不公平,「明明是嘉靖拿了大頭,憑什麼嚴黨背整個鍋?」嚴世藩沒看清嚴黨立足的核心。他對自己的「術」太自信了。
要清楚,嚴黨的老闆是嘉靖,能決定嚴黨生死的只有嘉靖。清流裕王老百姓倭寇都不行。對於嘉靖來說,這局遊戲有三個關鍵條件:
嘉靖想撈錢,蓋樓長生;撈錢不能太過分逼老百姓造反;這事不能青史留汙名;撈不到錢,老百姓造反,褻瀆聖名,這三個條件一個都不能少,少一個,嚴黨就倒。明顯小閣老能撈錢,也不會褻瀆聖名。但他那套徹底倒向大地主大官僚的方式會逼老百姓造反。所以他自己一定撐不住嚴黨。如嚴嵩語:「我一死嚴世藩自己都保不住更何況你們了?」
嚴世藩自負那些「術」層面的處理,忽視了「道」層面的決定作用。這個「道」即嚴嵩的政治水平:
"我還是首輔,是大明朝二十年的首輔。二十年我治了那麼多人,朝局的事我敢不知道麼?徐階沒有這個膽量,他也沒這個能耐,就是讓他坐,他也坐不穩。知道為什麼麼?是大明朝離不開你爹。二十年了,你爹不光是殺人、治人、罷人,也會用人。國庫要靠我用的人去攢銀子,邊關要靠我用的人去打仗,跟皇上過不去的,要靠我用的人去對付。是大明朝離不開你爹!只要用對了人,才是幹大事的第一要義。"
用人只是方法,嚴嵩是真的能幹活,能辦正事。這一點在嚴嵩對胡汝貞的任用、拉攏、欺騙上體現得淋漓盡致。嚴世藩會殺人會罷人也會蓋樓,但是他不會用人。貪官的核心用人之道在於捆綁胡宗憲這樣的人。
這就是嚴世藩和嚴嵩的差距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