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傳》中,人們稱晁蓋為晃保正,稱宋江為宋押司。那麼,他們是什麼官?職責是什麼?
按照現代人的俗氣習慣,人們管宋江喚作宋押司,以為押司是一個具有腐敗資格的實權官職。
宋江不僅家裡置有田產,「端的是揮霍,視金似土」,且他們的一項具體工作,僅是每日在衙門輪流值班。
一個小縣的押司,為什麼能在江湖上名聲如雷,他那區區薪金何以闊綽到揮金如鐵?
實際上,宋代的押司並非施耐庵筆下的實權小吏,僅是一個受氣的小公差,為官署中執掌案牘的官吏。
按照宋代體制,府吏有押司八人,縣吏亦有押司,即後世所稱的「書辦」。
比如,何濤在鄆城縣縣衙對門的茶坊裡,問茶博士道:「今日縣裡不知是哪個押司值日?」。茶博士在告訴何濤是押司宋江「值日」後,誇宋江道:「刀筆精通,吏道純熟。」可見為押司的工作任務多為刀筆之事。
押司是按「鄉戶」的「等第」派的公差。而「等第」又怎麼分?
其實宋朝依唐制,戶分九等。九等是按土地銀兩劃分的,「十畝在前,八畝在後」。服役時上四等服役,下五等免役。
制定這項政策,主要目的還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使有錢而不願服役者出錢,無錢而願出力者得錢。
不過,有錢的地主們多數是讓自己的子弟們去服役,很少僱人。因為捨不得錢,僱不到人。
如何濤,就因破不了案,抓不到掠走生辰綱之人而挨板子、「打金印」。「巡檢」還如此,那些雜役就更不好混了,可見僱人服役主要還是僱不到。
服役,意味著要撤妻舍子,離鄉背井。當然,服兵役有危險,而服衙則無風險。
說起押司的任務,就是當繕寫員,抄寫文件。因為古代沒有油印機,沒有印表機,印刷術也不進官衙,所以發文件出告示只好簡單地一份一份抄,當然押司也不止一個。
除當繕寫員外,押司的主要職責是:管理資料,處理來往公務函件,把該收存的文件歸檔,即立文案。
當然,在縣衙門,押司還可以帶有一個伴當,就是隨從。比如,宋江的隨從就是「貼書後司」張文遠。
當宋江接到州裡發下防備梁山賊人的公文後,宋江吩咐「貼書後司張文遠,將此文書立成文案,行下各鄉各保」。
可見宋江對朝廷法令十分熟悉,在他看完州衙發下的防備梁山泊賊人的文案後,心內尋思道:「晁蓋等眾人不想做下這般大事,犯了大罪,劫了生辰綱,殺了做公的,傷了何觀察,又損害了許多官軍人馬,又把黃安活捉上山。如此之罪,是滅九族的勾當!雖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於法度上,卻饒不得!」
按照現代職場觀點,押司宋江只是鄆城縣的一名高級吏人,個人品性:謙恭、敦厚、懦弱、愚痴,是很符合他的職業特點的。
至於「保正」,則是宋神宗改革官制所新增的產物。為了加強地方治安,宋神宗規定鄉村民戶以十戶組成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五百戶為一都保,由地方大戶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
比如《水滸傳》中的晃保正,就是管理五百個農戶的地方官,為簡便稱呼,人們省略了前面的「都」,即晁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