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曉文
對申請保全的當事人一方來說,能夠成功地實現財產保全對於其訴訟目的的實現具有重要的保障意義,但對於被保全的當事人一方來說,意義則相反,財產的保全通常會給當事人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經營帶來困擾。民事訴訟中的債務人(被申請人)經常會遇到超標的保全,尤其是房地產開發等企業常因超標的保全被拖垮,對此應該如何應對呢?個人建議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申請保全人請求在一定金額內實施保全的,裁定保全的金額不得超過申請保全的金額,對於訴前財產保全其標的金額應嚴格以不超過申請的標的額為限;對於訴中保全,申請保全人申請的保全標的額明顯高於訴訟標的額保額的,即便以綜合考量財產未來價值變化、進入執行程序後財產變價折扣、實現債權費用等因素為由,過於超出訴訟標的額,原則上也不應支持。如果明顯違背上述要求,可作為申請保全人主觀上具有過錯、惡意保全的證據。
申請保全人未申請在一定金額內保全,僅申請保全特定標的物的,裁定保全的標的物價值或範圍不得超過申請保全人的訴訟請求。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經常對是否屬於明顯超標的保全產生分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對保全財產進行準確估值。就估值問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2017年10月發布了《關於在財產保全工作中合理估算保全標的額的指導意見(試行)》,該意見第七條詳細列舉了常見主要財產的估值方法、標準,非常具有參考價值,摘錄如下:
▲ 七、財產價值按以下方法估算: ▼
(1)凍結銀行存款且足額凍結的,凍結數額為實際保全標的額。凍結銀行存款帳戶餘額不足的,應當以該帳戶凍結後累計劃入的金額為實際保全標的額。
(2)凍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參照公司財務報表以及實繳出資額估算保全標的額;凍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參照保全申請載明日期前一個交易日(或停牌前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估算保全標的額。
(3)查封房屋的,按照房屋坐落、面積、房屋結構、土地使用權類型、有無電梯等信息,參照同地段、同條件的房屋價值估算保全標的額。查封房屋為一手房的,可以參照當地房產部門發布的同地段一手房價格估算保全標的額;查封房屋為二手房的,可以參照相關房地產交易平臺公開報價、稅務機關核定價格、相關二手房市場成交價、司法拍賣實際成交價等估算保全標的額。
(4)查封土地使用權的,應當以土地出讓合同記載的出讓金額計算實際保全標的額。該土地出讓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可以參照周邊土地市場價格、稅務機關核定價格,結合建設規劃調整等因素估算保全標的額。
(5)預查封在建工程的,參照該工程的投資額、完成的工程量、拆遷安置、銷售等情況估算保全標的額。預查封的在建工程無相關協議、資料明確投資額的,應當查明該在建工程的相關狀況,參照該工程的土地市場價格、完成的工程量、拆遷安置、銷售等情況,扣減該工程應當交納的土地欠費、工程欠款、變價該工程產生的稅費、後續建設費用、拍賣服務費、過戶費等後估算保全標的額。
(6)查封車輛並已實際扣押的,未上牌且行駛裡程在 100公裡以內的車輛,參照生產商公布的相同車型銷售價估算保全標的額;已上牌或行駛裡程超過 100 公裡的車輛,參照相關二手車交易平臺相同車型的報價估算保全標的額。未實際扣押車輛的,可按不超過上述價值的 20%估算保全標的額。
(7)凍結有價證券、基金份額、碳排放、地票、信託收益或採礦權等財產權的,參照票面價值、可查詢到的公開市場價值或其他足以證明該財產價值的材料估算保全標的額。
(8)凍結投資型保險產品的,以可提取的保單紅利、保單現金價值或通過向保險機構詢價方式估算保全標的額。
(9)限制他人不得清償到期債權的,應當以他人確認的到期債權數額估算保全標的額。
(10)查封機器設備、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等動產並已實際扣押該動產的,以發票購買價或新品出廠價格,結合使用年限等綜合因素估算保全標的額。保全的動產如果未採取扣押措施且允許被保全人繼續使用的,按不超過上述價值的 50%估算保全標的額。
(11)保全其他財產權的,以能證明該財產權價值的相關材料估算保全標的額。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20年7月發布了《關於精準實施民事財產保全的意見》,該《意見》第三條明確規定「嚴禁明顯超標的保全」;「對於財產價值受行情影響變化較大、財產整體不可分的,一般不得超過保全標的額的20%。」。第四條對如何準確估算保全財產價值問題,明確規定:「各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應當按照本院《關於在財產保全工作中合理估算保全標的額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根據保全財產的權屬狀況、保全順位、權利負擔等情況,逐一估算價值。因情況緊急,未經事先估值逕行保全的,應當在保全完成後及時對保全財產進行事後估值。事後估值發現保全財產價值與裁定保全標的額明顯不相當的,應當解除或追加相應的保全措施。」「根據已有財產信息難以確定保全價值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先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議價;議價一致的,該議定價值為保全財產價值;當事人議價不能或不成的,可以再選擇通過定向詢價、網絡詢價等方式確定保全財產價值。當事人堅持要求評估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費用由評估申請人負擔。」個人認為,重慶高院的上述規定非常科學合理,且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值得借鑑推廣。如果遇到超標的保全,完全可從相應保全財產具有準確估值證據入手,來證明申請人明顯超標的保全。
當事人、利害關係對保全財產估值有異議,構成明顯超標的保全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起執行異議。如果認為超標的保全系保全錯誤、已經造成了損失,且主觀過錯與損失結果有因果關係,可依法提起錯誤保全侵權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認為有違反善意執行理念和相關規定,可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