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要滿足兩個要求:1.理由真實;2.推理符合邏輯。學習批判性思維有必要了解幾種論證的主要謬誤類型,主要包括含糊不清、理由虛假和關聯性謬誤。本文講解「含糊不清」,其餘兩種會持續更新。
1.含糊不清。論證中使用的概念或語詞、斷言或語句,出現語義上的含糊或歧義,稱之為含糊不清的謬誤。混淆或者偷換概念的詭辯通常是藉助概念或者語詞的含糊或歧義而進行的。混淆概念通常是一種不正當論證的詭辯手法,它或是利用同一語詞在語義上的使用,或是利用兩個詞語在語義上的相似或部分相同,來達到混淆或者偷換概念的目的。
1.1含糊。就是本身沒有清晰的意義,模糊。且看下面例子:
所謂藝術創作思維創新,其實就是對標準的『起、承、轉、合』的章法結構思維模型的淡化、消解、變形、掩蓋的手段越高明、越複雜,作品的藝術性就越高。「這段話就有著含糊不清的謬誤,怎麼淡化,怎麼消解,怎麼變形,怎麼掩蓋?沒有辦法理解其中的意思。用大詞(大而空),抽象空洞的語言,誇張,亂用比喻和修飾詞,玩時髦詞彙往往都有含糊不清的可能。
1.2歧義。論證依靠了一個概念或者詞語在兩種意義上的使用,無論是明顯地、還是含糊的使用,該論證都會產生歧義的謬誤。且看以下例子:
1898年的《膠澳租界條約》,德國獲得」在山東境內修築膠濟鐵路權、鐵路沿線三十裡內礦產開採權……「。
這段話有歧義,是鐵路兩側30裡,還是一側三十裡這是不同的。
1.3混淆(偷換)概念。混淆概念是在論證中把不同的概念當作同一概念來使用的錯誤。混淆概念通常是一種不正當的詭辯手法,它或是利用同一語詞在不同意義上的使用,或是利用兩個詞語在語義或語形上的相似或部分相同,來達到混淆概念的目的。且看下面例子:
2010年兩會時,因不喜歡記者提敏感問題,某省長搶了《京華時報》女記者的錄音筆,這當然是對輿論監督的侵犯。但記者也有不誠實的地方,當這位省長問記者是哪個報社的,記者說」《人民日報》的「,其實它是「《人民日報》旗下《京華時報》的」。當曹林在微博中指出記者的這個瑕疵時,有評論者反駁說"強姦案發生後,討論被強姦者當時究竟穿的是什麼衣服,不無聊麼?「
曹林點評:省長與記者的衝突跟強姦是一回事嗎?」說自己是哪個單位的「跟」被強姦時穿什麼衣服「是一回事嗎?藉助比喻來偷換概念,或者迎合某種情緒,或者打道德牌。這就叫詭辯。
我們要注意,很多比喻是說明,不是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