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4日訊(記者 趙紅星) 為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雞西市公安局對雞西市114名涉嫌買賣帳戶、冒名開戶相關單位和個人涉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涉案帳戶實施懲戒。名單如下:
懲戒措施:
凡是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個人銀行帳戶、企業對公帳戶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將聯合人民銀行對相關人員實施懲戒措施:
一、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礎資料庫。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二、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
三、相關人員在懲戒期內不能在所有銀行機構開立銀行卡和企業對公帳戶。
四、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新開帳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凡是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電話卡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將聯合三大運營商對電信網絡詐騙涉案人員、涉案電話號碼登記人員和單位等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實施黑名單管理:
在黑名單管理期內最多可允許持有1個行動電話號碼,沒有行動電話的也只能辦理一次新入網號卡業務,限制周期最長為5年。申請解除黑名單限制的用戶,需到公安機關、通信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警方提醒:
千萬不能隨意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和電話卡,這些行為存在法律風險,嚴重的還涉嫌犯罪。千萬不要為了貪圖私利,觸犯法律紅線。對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存取工具要妥善保管,丟失了要及時掛失,廢棄不用的不能隨意丟棄,及時銷戶,不給違法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機。如發現上述違規現象,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