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Desislava Panteva /蓋蒂圖片社
中國網4月1日訊 據英國《衛報》網站3月30日報導,根據部長們最近討論考慮的新法律,成人對孩子的情感虐待行為與身體看管不良性質相同,有虐待行為者可能會被判入獄。
認定有罪的父母可能面臨最多10年的有期徒刑。該法律規定只有當成年人故意毆打、拋棄或是讓孩子承受心理痛苦和身體上的傷害時,起訴才能成立。這一變化將修正現有的英格蘭和威爾斯的法律。
新法規定,任何故意傷害孩子「身體、智力、情感、社會或行為發展」的行為均為犯罪。
支持改革的人士在周日晚上宣布了這一好消息,稱6月份女王的演講中將提到此舉。
改革運動由斯文頓南部的保守黨議員羅伯特·巴克蘭領導,此外,他還領導了兒童慈善行動,以及家庭法運動。
「兒童行動」的執行長託尼•霍克海德說:「這對成千上萬的孩子來說是一個巨大進步,有些孩子遭受的情感虐待已被我們知曉,但是還有無數的孩子處在絕望的情況下,無人知其境況。」
「我見過那些受罪的孩子,他們不斷遭到羞辱和忽略。這些影響是毀滅性的,可能導致終身精神健康問題,在某些情況下,很有可能導致自殺。」
「我們是西方國家中最後承認所有形式的兒童虐待行為實屬犯罪的國家之一。這麼多年的運動終於獲得了成效。政府傾聽並且制定了本法,這將改變我們的生活。」
「兒童行動」表示,忽視是引起英國兒童保護運動最常見的原因,情感虐待則比體罰更為常見。
目前,兒童忽視的犯罪定義只包含身體上的傷害,但這仍影響到了十分之一的孩子。
英國80多年來從沒有修訂過有關兒童忽視的法律,仍然是基於1868年的濟貧法(修正案)。
巴克蘭說:「現行法律只關注身體上的虐待,比如說,虐待孩子導致『失去視覺、聽覺或肢體、或身體的器官』 是一種犯罪行為。相比之下,現代科學顯示情感忽視同樣具有破壞性,且不亞於身體上的虐待,卻被排除在法律之外。」
「兒童行動」說,41個世界各地的法律體系中,只有兩個,包括英國,沒有將情感虐待定為刑事犯罪。(實習編譯:黃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