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再婚拆得5套房,5個子女擔心起後媽,起訴了

2020-10-08 北京向東看

通常我們看到的繼承糾紛案件,往往是兄弟姐妹之間為自家爭取利益,要求分家析產,判個明明白白。


可家住北京的趙女士一家,卻是姑伯侄等人團結一致與爺爺爭拆遷安置房,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趙女士的爺爺奶奶一共生育了五個子女,分別是趙大姑、趙二伯、趙三姑、趙四姑和趙爸爸。趙奶奶於1999年去世,趙爺爺在2001年5月與徐大媽登記結婚,婚後沒再生育子女。


2009年11月,趙爺爺一直居住的趙家老宅要拆遷。趙爺爺作為乙方,與拆遷公司籤訂《北京市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明確拆遷院落的建築面積為265平方米,房屋共計20間,在冊人口6人,分別是戶主:趙爺爺,之妻:徐大媽;戶主:趙爸爸,之女:趙女士;戶主:劉表姐,之母:趙四姑。約定拆遷補償款共計350萬餘元。


2009年12月,趙爺爺與拆遷公司籤訂《北京市住宅房屋認購協議》,按照當時拆遷政策,每一位在冊人口可購買定向安置房建築面積為50平方米,加上50平方米的獎勵,趙爺爺可購買的建築面積合計為350平方米。趙爺爺共選了5套房,總購房款為266萬餘元,拆遷補償款與房款相抵後,剩餘84萬餘元。



剩餘拆遷款均被趙爺爺領取,五套安置房在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時,趙爸爸佔有使用一套,趙三姑佔有使用一套,趙爺爺佔有使用一套,剩餘兩套被趙爺爺出租了。


2019年,安置房可以辦理產權登記了,關於房產登記問題,一家人產生了分歧。趙爺爺和徐大媽認為拆遷權益全部歸他們所有,五套房子應全部登記在趙爺爺名下。趙女士的姑伯則不同意將拆遷權益全部交給趙爺爺和徐大媽,畢竟徐大媽還有自己的子女,將來趙爺爺百年之後,必然會引起繼承糾紛,倒不如提前將拆遷利益分割清楚。


於是,趙爺爺的五個子女,連帶著趙女士和三姑的女兒劉表姐共七人,將趙爺爺和徐大媽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拆遷安置房中的四套房歸他們共同所有,剩餘一套歸趙爺爺和徐大媽所有。


庭審中,趙女士及姑伯等人均表示,拆遷院落內的房原本就有20間,是趙爺爺和趙奶奶在婚姻期間建成的,屬於其二人夫妻共同財產,而趙爺爺和徐大媽婚後在院外另建的棚房八間,並未計算在拆遷範圍內,計算為其他補償費用,再加上在冊人口的安置房補償,他們認為五套安置房中的四套,應歸他們所有,並且不要求分割其內部權屬份額。


趙爺爺和徐大媽則表示,老宅院內原有房屋20間,其中趙爺爺與趙奶奶於1968年建有北房6間,1998年建有東、西廂房各3間,上述12間房屋屬於趙爺爺與趙奶奶夫妻共同財產,而趙爺爺和徐大媽再婚後,在院內又建有房屋6間及天井2間,均屬於被拆遷房屋。


趙爺爺和徐大媽表示,他們僅同意分割趙奶奶遺產所對應房屋被拆除後的補償款,五套安置房的所有權益歸他們所有,並且不要求分割其內部權屬份額。



法院經審理認為,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對於趙奶奶的遺產範圍,根據《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估價結果報告單》上列名拆遷房屋具體情況可知,被拆遷的20間房中,12間為趙爺爺和趙奶奶夫妻共同財產,剩餘8間為趙爺爺和徐大媽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拆遷協議及相關政策,被騰退人及實際居住人口均應享有相應拆遷利益。根據查明的事實,趙爸爸、趙女士、劉表姐、趙四姑為實際居住人口,按照相關政策,可以享有相應的安置房面積。因房屋系成套安置,所以每人平均各享有58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在取得房屋時,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安置房款。


綜合考慮,法院酌情確定趙爸爸、趙女士、劉表姐、趙四姑應當享有的補償款為23.5萬元。而原告7人不要求分割其內部權屬份額,主張共同享有七人共計應當獲得的拆遷利益。綜上,法院酌情確定原告7人應當支付購買安置房款差價33萬元。


最後,法院判決:五套拆遷安置房中的三套歸原告七人共有;另外兩套歸趙爺爺和徐大媽所有原告七人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支付趙爺爺和徐大媽安置房房款差價33萬元;駁回原告七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相關焦點

  • 老人再婚子女可以不給生活費嗎?
    今天我們來說說 老人再婚子女可以不給生活費嗎?現在生活中有的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甚至用不支付贍養費相脅迫。我們先看一個案例老王今年68歲,老伴去世多年,他撫養一對子女已經大學畢業在城裡工作,他現在身體不好,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每月兒女各支付500元作為他的生活費。今年3月他和一位婦女再婚。兒女都不同意,理由是農村婦女主要是看中他家的房子,現在兒女都不再給他生活費,他不知如何辦才好?
  • 七旬老人再婚,稱被兒子打罵有家不能回,喪偶老人到底能再婚嗎?
    老人稱兒子從來就不管他們的生活起居,老伴生病去世後,老人又重新找了個老伴。但是老人的兒子非但不支持,還對兩個老人經常要錢還拳腳相加,搶奪老人的新房讓老人無家可歸。老人還說除了這個兒子,還有5個女兒也都不管他。都是老人再婚配偶搗的鬼?那麼事情就是如此嗎?
  • 再婚老人,監護權如何變更?
    網友ask1501221039181:家中老人7年前再婚,現老人患老年痴呆已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現任老伴未履行監護職責,反而攜老人全部證件及工資卡消失。此後老人一直由子女照顧,而老人所在居委會為避嫌不願指定監護人。這種情況下,子女可否到法院請求變更老人監護權?
  • 女兒為得贈與財產起訴後媽,法院認定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父親與母親籤訂了一份《贈與房產協議》,將一家鋪面贈與女兒,因父親再婚後死亡,後媽不願意進行財產分割,女兒與後媽之間產生矛盾,為得到這部分贈與財產,女兒把後媽告上了法庭。為當初籤訂的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上唇槍舌戰、針鋒相對。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
  • 老人再婚多因房子起糾紛 提醒:再婚前財產要算清
    東北網7月9日訊 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單身老人逐漸成為一支龐大的群體,隨之而產生的再婚及婚後繼承糾紛,也隨之增多。記者從法院了解到,再婚老人一方去世時,如果事先不把財產分割明白,很容易讓子女和繼父或繼母間,產生財產糾紛。
  • 重組家庭九個孩子,父母去世留一套房怎麼分?
    網絡配圖 再婚老兩口相繼去世 李大爺與張阿姨 1996 年結婚,兩人都是再婚,李大爺有六個孩子二人結婚後居住在李大爺單位分的一處承租房內,九個孩子都成年了,也有自己的房子。兩家人合在一起組成一個大家庭,每到周未,孩子們都來探望二位老人,全家人其樂融融。 1997 年,李大爺和張阿姨出資購買了承租房屋的產權,房產證辦理在李大爺名下,九個孩子都已成家,都忙於工作,張阿姨的小兒子小軍和媳婦小紅經常回家,幫助二位老人打理家務,深得二位老人的喜愛。
  • 繼母悶死5歲女孩 再婚家庭如何與孩子相處
    隨著現代社會離婚率的增加,以繼父母為軸心的再婚家庭也空前增加。繆某因嫉妒丈夫偏愛女兒,用枕頭悶死5歲繼女藏屍衣櫃,這起悲劇是否讓人深思?  一位媽媽問:我再婚了,成為一個5歲男孩的後媽。平時我的人緣還算不錯,也很有親和力。原以為能很容易地與孩子建立感情,可現在發現,我太天真了,雖然我對他視如己出,每天都把他照顧得妥妥噹噹,但是他卻總對我保持一定的距離,從來不主動跟我說話,而且他也一直叫我阿姨,從不叫我媽媽。而每次我聽到他和親媽打電話聊天時那麼親密,就不由地傷感,難道繼子永遠也帶不親嗎?
  • 你能接受父親再婚嗎?有個後媽是什麼樣的體驗
    你能接受父親再婚嗎?有個後媽是什麼樣的體驗原創|情感百草之園,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故事,父母離婚,父親給孩子娶個後媽,會對你自己的孩子好嗎!現在的社會,夫妻感情不合,導致離婚的有很多,離婚後再婚,也是很多人會選擇的路。
  • 子女為阻止老人再婚拿走老人戶口本,老人可否登記結婚?
    孫先生諮詢:我早年喪偶,因子女年齡較小,一直沒有再婚,現子女均已成年,我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女士。結果我的子女不同意我再婚,將我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拿走,使我不能登記。請問,我是否可以登記結婚?【律師意見】你好,你有權登記結婚。
  • 北京3婚老人去世,3個不同血緣的子女為房產打官司
    雖然如今的離婚率一直攀高,但大部分人這一生也只結過一次婚,少部分經歷過兩次婚姻的人,會發現再婚生活很容易過的一地雞毛,尤其是在財產分配的問題上,很難讓所有家庭成員都滿意,這也是很多人即使一直單身也不願考慮再婚的原因。
  • 北京一老人將2套房和80萬元全給小兒子,4個子女不幹了
    難道老人就沒有自己的想法嗎?老人想要自己分配,做子女的是否應當尊重呢?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就因為母親立遺囑將拆遷款和安置房給了他,結果被哥哥姐姐們訴至法院。要知道,他們兄弟姐妹五人,都是拆遷戶,都有自己的拆遷補償款,和幾套定向安置房。可母親為什麼將財產只給小兒子呢?這中間是否另有隱情?咱們一起來看。
  • 子女要趕後媽搬出先父老宅?律師說:但住不妨
    導讀:子女要趕後媽搬出先父老宅?律師說:但住不妨各位點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想必都是很高的顏值吧,我們真的是很有緣哦,小編每天都會給大家帶來不一樣的情感資訊,如果對小編的文章或者其他的什麼,有什麼一些意見的話歡迎在下方積極評論哦,小編每條都會認真看的。那麼本期的內容是:子女要趕後媽搬出先父老宅?律師說:但住不妨!那麼我們就來看看吧!
  • 繼母虐待孩子屢見不鮮,為什麼再婚走不出惡毒後媽這個梗?
    從古到今,人們一旦聽說這個人是後媽,臉上的顏色就變了,不少人對後媽懷有偏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偏見,可以從不少案例看出,這個繼母后媽存在感太強了,會惹起民憤,可以從以下報導看出:惡毒後媽仿佛就是一個梗,後媽虐待孩子的報導也屢見不鮮。
  • 4歲女童被後媽打進ICU:後媽的放肆,來自於親生父親的縱容
    所以張麗很擔心,阿城能不能像以前一樣對待女兒,也擔心對方的新妻子會不會對女兒不好。畢竟就連親生父親也可能會因為有了新的妻子、新的孩子後,態度發生明顯的變化。ICU:後媽的放肆,來自於生父的縱容曾聽友人講過一件讓很倍感心痛的事情,一個年僅4歲的女孩,身上沒有一處完好的地方,奄奄一息的被送進了ICU。
  • 老人有收入子女仍須支付贍養費
    法制網記者 孫安清  通訊員 趙凌志  老人有積蓄,每月有收入,且已經再婚,子女就可以此為由拒絕贍養嗎?近日,青島黃島法院就依法審理了這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  已屆古稀之年的楊大爺在2001年喪偶後便給兩兒子分家,且約定兩兒子「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50元」。
  • 離婚後對方再婚是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理由嗎?
    子女撫養問題而發生矛盾。有的失去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甚至會尋找種種藉口試圖奪回子女撫養權。在本律師曾代理過的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的訴訟中就有一起是以對方再婚而不適合繼續撫養孩子為理由的。案情大致是:我的當事人(女方)與男方離婚後,兒子判給了女方。
  • 老人求女兒賣房給老伴看病,女兒拒絕:你兒子名下5套房
    她說自己當時就直接拒絕,說的是「找你兒子,他名下有5套房」。 原來老人本是拆遷戶,當年老宅子拆遷,分到了5套房,可老人因重男輕女,把這些房產都給了兒子。還說女兒嫁人了,娘家的財產沒她的份兒。當初老人還表示,到時候自己養老也不會找女兒。而她家閨女的房產還是成家後,人家和老公倆人多年努力辛苦攢了首付才買的,現在還在還著月供。
  • 父母都是再婚,繼子女有代位繼承權嗎?
    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離婚、再婚、重組家庭已經不是罕見的事。重組家庭的繼承糾紛也成為近幾年的爭議話題。繼子女的代位繼承權存在嗎?一、繼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嗎1、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制的血親。
  • 北京大爺拆遷得2套房、58萬,倆外孫起訴分錢,法院這樣判
    家住北京的劉女士與弟弟,就深有體會。他們的母親於2003年去世,此後他們就很少去外公外婆家,同樣,與舅舅和姨們的關係,也日漸疏遠。可當他們得知外公家拆遷,利益全部被姨舅們瓜分,竟沒有分他們一絲一毫後,他們選擇了起訴維權。
  • 老父再婚但子女均不贊成再婚,子女能否以此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張先生諮詢:我妻子早逝,自己獨自養大3個兒女,晚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樣是喪偶的劉女士,兩人辦理了登記手續,但我的3個子女並不同意我的這門婚事,3個子女以我再婚為由,停止對我履行贍養義務。請問,我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應不應該繼續履行贍養義務?【律師意見】你好,你的子女應繼續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