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產給女方,復婚後會變為共有嗎?

2020-11-10 光明網

現在起訴

民間借貸案件利率如何計算?

王先生:朋友因生意需要,從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分多次向我借款共計20萬元,均出具了借條,借條中也明確約定借期內利率為月利率2%。目前,借款已經全部逾期,我多次向其主張還款,都被拒絕。現在想要起訴,這些借款的利息能全部得到支持嗎?

任律師:根據你的描述,月利率2%即年利率24%,在借款合同成立之時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有效約定。但是,2020年8月20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截至目前,我國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年3.85%,據此,若現在起訴該案件,法院最終支持的利率很可能最高不超過年15.4%,為避免風險,建議你按照15.4%的年利率主張借款利息。

鄰居先動手被拘留

父親能起訴要求民事賠償嗎?

趙女士:我父親和鄰居由於瑣事發生爭吵,後對方先動手毆打我父親,爭執過程中我父親也還手了。鄰居報警後,我父親和對方才停手,都去公安機關做了筆錄。公安機關給對方處以5天的行政拘留處罰,沒有處罰我父親。我父親傷勢有點重,住院15天,對方有一些皮外傷,但沒有住院。我們能起訴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嗎?

任律師: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等,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你所述的情形,你父親若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構成傷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傷殘鑑定,根據是否構成傷殘及傷殘等級確定傷殘賠償金,並根據住院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發票,向對方主張賠償。法院將根據你父親和對方的過錯程度,劃分責任,綜合考量賠償數額。

離婚時房產給女方

復婚後會變為共有嗎?

杜女士:我與丈夫2015年協議離婚,約定婚內購買的一套商品房歸我所有,並辦理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2017年,由於對方工作變動,又回到了徐州,我們感情和好又復婚了。但是婚後我發現,男方在復婚前有同居對象,且復婚後沒有斷絕聯繫。現在我想離婚,請問之前離婚協議約定的給我的房子是否需要重新分割?

任律師: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的一方財產,即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你所述,你與男方已經離過一次婚,且協議明確約定房屋歸你所有並辦理了過戶登記,此時房屋已經變成你的個人財產。復婚後,該房屋應當作為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重新分割。

律師觀點 僅供參考

徐報融媒記者 孟麗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師 張孝明

江蘇圓點律師事務所

晨報法律援助團成員單位、江蘇圓點律師事務所主任,徐州市十佳辯護律師、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徐州市十佳消費維權人物、徐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徐州十佳出庭律師,榮獲第二屆徐州市優秀法律(法學)人才榮譽稱號,曾經多次被評為「徐州市優秀律師」。執業22年來主要從事刑事辯護、公司業務、建築與房地產、工傷勞動爭議、智慧財產權、金融業務及保險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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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都市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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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本律師接受了一位女士的委託,準備向北京市大興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而,女方比較擔心的一點是關於離婚房產分割的問題。原來,她與男方結婚後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私自蓋了一棟二層小樓作為婚房。既然未經審批,當然也不會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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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婚後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即視為對該財產的贈與,該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二、離婚時,該房產一人一半分嗎?但是從份額上來說,離婚時,女方大概率是分不到該房產的一半份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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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先生表示他和妻子感情不和是真,想和妻子離婚也是真的。但是淨身出戶並不是楊先生想要的結果。當時自己之所以會提出這個條件,主要是想讓這段婚姻儘快結束。在妻子表明「離婚可以,但是你得淨身出戶」的態度之後,楊先生一時衝動就給答應了。現如今,雙方已經籤訂了離婚協議,領取了離婚證。楊先生想要諮詢律師,看看自己能不能再要回一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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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位於江陽區忠山路房屋系孫某婚前房產變賣後,加上孫某母親變賣自己房產後所得資金共同購置的。歸孫某個人單獨所有。3、夫妻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三、子女撫養:婚後共同育有一女蘭某某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20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為止。四、其他無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