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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補充規定》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5月31日,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為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共七條,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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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假釋案2018年網上直播 推動案件辦理陽光透明
據介紹,「三縱」是指最高法與各高級人民法院以及承擔減刑假釋辦案任務的中級人民法院之間實現互聯互通;司法部與各省級監獄管理機關以及所轄監獄之間實現互聯互通;最高檢與各省級檢察院以及承擔減刑假釋法律監督職能的市級人民檢察院之間實現互聯互通。「三橫」是指最高法、各高院、承擔減刑假釋辦案任務的中院分別與同級檢察院、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及相關監獄實現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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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布《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
歡迎大家出席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新聞發布會。今天新聞發布會的主題是發布《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的有關情況。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袁其國廳長。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新聞發言人張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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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減刑假釋檢察院不同意法院將不受理
減刑假釋案件一律公示,重大立功提請減刑須開庭審理……更加公開、透明,著力杜絕暗箱操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經公布就被公眾寄予厚望。 該司法解釋7月1日起正式實施,《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內業對制度如何從紙上落地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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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談修改減刑假釋規定:杜絕有權人有錢人減刑快
,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主要內容。 中新網11月15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舉行發布會,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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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全文)
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減刑、假釋法律監督工作,確保刑罰變更執行合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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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減刑假釋新規定:減為無期徒刑五年內不予減刑
最高法減刑假釋新規定:減為無期徒刑五年內不予減刑 2016-11-,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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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減刑、假釋案件若干問題規定》(全文)
中新網2月23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選取了現階段人民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社會關注度較高、司法實踐中也容易出問題的六類減刑、假釋案件,明確要求必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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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規:職務犯罪從嚴控制減刑假釋及監外執行
最高法新規:職務犯罪從嚴控制減刑假釋及監外執行 原標題: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情況。該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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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首次就一起減刑(假釋)監督案件召開聽證會
隨著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的話音落下,全國檢察機關第一起減刑(假釋)監督案件聽證會宣告完成。11月4日,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在江西省贛州市對罪犯餘珍偉減刑(假釋)監督案件組織召開了一場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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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提高減刑假釋門檻 拒不認罪悔罪的從嚴掌握
最高法提高減刑假釋門檻 「刑九」施行後拒不認罪悔罪貪官一般不予減刑 對拒不認罪悔罪或不履行財產刑的原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貪汙賄賂罪犯,法院將不予假釋且一般不予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和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的,執行四年以上方可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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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兩年來糾正一批「有權人」減刑假釋不規範案件
最高檢3日舉行「加強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促進雙贏多贏共贏」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刑罰變更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發布最高檢第十九批指導性案例。 侯亞輝在會上介紹,刑罰執行作為刑事司法活動的最後環節,事關刑事司法功能的實現,事關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依法對刑罰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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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終身監禁貪賄犯不得減刑假釋
新京報訊 (記者王夢遙)昨日,最高法院發布了《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司法解釋全文共42條,對刑罰執行過程中的減刑、假釋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其中新增了對決定終身監禁的貪汙、受賄罪犯不得再減刑假釋的規定。《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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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就一起減刑(假釋)監督案件召開聽證會
「現在,我宣布:對於江西省贛州監獄提請的服刑罪犯餘珍偉減刑意見,建議贛州監獄改為依法提請假釋,並依照有關法定程序規範辦理。」隨著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副廳長劉福謙的話音落下,全國檢察機關第一起減刑(假釋)監督案件聽證會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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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全文
中新網11月15日電 最高法今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該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93次 會議通過,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為確保依法公正辦理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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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臺規定職務犯罪從嚴控制減刑假釋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情況。該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些「有權人」「有錢人」實際服刑時間偏短 夏道虎介紹,前些年,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一些「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之後,減刑相對較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過高、實際服刑時間偏短,個別案件辦理違背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甚至暗藏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損害巨大,造成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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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將修改司法解釋縮短減刑期限 預計年內出臺
:將修改司法解釋縮短減刑期限 新司法解釋預計年內出臺,將嚴格減刑、假釋條件,嚴管「減假暫」 新京報訊 (記者邢世偉)新京報記者昨日從最高法獲悉,目前最高法正在修改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簡稱「減假暫」)的相關司法解釋,新司法解釋將嚴格減刑假釋的條件,縮短減刑的期限,預計新司法解釋今年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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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發布辦法 嚴格規範減刑與假釋案件辦理標準
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發布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案件辦理標準的實施辦法對減刑、假釋案件「前面增設關卡,後面切斷後路」「另類越獄」?這念頭還是斷了吧河南商報首席記者趙強2月27日,省高院發布由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會籤的《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案件辦理標準的實施辦法(試行)》(簡稱《實施辦法》),對自覺遵守監規獄紀的標準、積極參加學習的標準、確有悔改表現的定性標準、不能認定確有悔改表現的特別標準等進行了細化明確,被業界認為在我省減刑、假釋工作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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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打造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福州樣本」
減刑、假釋是對服刑人員的「第二次審判」,關係到服刑改造的效果和社會的長治久安。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依法管轄福州地區共8個監獄的減刑、假釋案件,年均收案量7000多件,歷來為全省中院之最。隨著監獄服刑人員不斷增多,如何在案多人少的審判強壓下確保案件審理質效,並發揮減刑假釋制度在平安建設中的作用?這考驗著法官的能力、精力與智慧。近年來,福州中院審監庭高度重視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工作,不斷創新減刑假釋工作機制,有效保障案件審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為社會平安綜治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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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是否可以主動選擇減刑或假釋
諮詢類別:刑事執行檢察諮詢內容:在辦理減刑假釋案件過程中,罪犯在符合減刑條件時,主動不要求減刑,而是想通過更長時間服刑和更加積極的表現,達到假釋目的;但是後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等司法解釋出臺後,有的地方出臺實施細則,規定財產刑判項中「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的罪犯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