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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一再強調棍棒懲罰是最糟糕的一種管教孩子的方式。
當然,只有在所有溫和的方法都不管用的情況下,才不得不使用的最後的矯正方法。
但即使是最簡單粗暴的體罰,各位家長仍然要注意其中的一些問題。
比如,在什麼時候體罰合適?應該由誰來執行?孩子剛一犯錯,就要立刻執行嗎?父母要不要親自責打孩子呢?……
您有沒有這方面的疑惑呢?
下面,簡單來談談我的想法:
孩子年齡小的時候,犯錯不可避免。
作為家長,要認識到孩子犯錯的性質。
如果孩子偶爾違背父母的意願或命令,家長大可不必懲罰孩子。
孩子愛玩,愛自由,父母也要尊重孩子的天性,不必事事拿父母的權威或者規則來壓制孩子的成長,更不必用體罰來強迫孩子學習。
否則,結果只會更加糟糕,除非你想讓孩子厭惡學習,那就只管用體罰來壓迫孩子!
若孩子在七歲之前,出現說謊、惡作劇等情況,家長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那麼父母究竟應該怎麼做呢?
父母該不該在孩子剛剛犯錯就立即執行呢?
我認為不應該在犯錯誤的當時立即執行。
畢竟剛剛犯錯的時候,家長心中怒火難消,如果立即執行,難免感情用事,被情緒所左右。
所以,我建議家長應該在冷靜之後,理智地與孩子對話。
在孩子剛剛犯錯的時候,家長可以採用一些溫和的教育方法,儘量避免衝著孩子大喊大叫,或者棍棒體罰。
除非家長疏於管教、過於放縱,不得不採用體罰。
不過大部分情況下,孩子的品性良好,只是偶爾犯錯的話,家長可以這樣來處理:
第一,家長態度冷靜,面對孩子的錯誤或過失,先詢問清楚孩子的想法。
第二,若孩子已經知道自己所犯的錯誤是什麼,接下來家長可以表現出異常的驚訝,對孩子的錯誤表示遺憾,並告知家庭裡的所有成員對待孩子的態度要一致,使孩子為自己所犯知錯感到慚愧即可。
第三,若孩子不知道自己所犯的錯誤是什麼,家長應冷靜地告訴孩子錯在哪裡,為什麼不能那麼做等。同時,明白告知孩子犯錯要接受懲罰,使其能明白父母的用心。
如果家長有質疑,認為自己的孩子就是不能用溫和的方法管教,怎麼辦呢?
的確,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適用體罰,也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適用溫和的管教方式。
因此,對於頑固不化的孩子,各位家長也不能放任自流,採用體罰也不失為一種正當的糾正方法。
但家長仍然要注意一個問題:
若孩子反覆出現同樣的錯誤,並表現出故意對抗父母的態度,家長在體罰的時候,一定要更加嚴厲,直到孩子能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止!
否則,家長只是鞭打兩三下,嚇唬嚇唬孩子,那又有什麼明顯的效果呢?
世界上,每一個孩子的脾氣秉性都不一樣,如果家長從一開始就能用合理的方法教育孩子,那麼頑劣不堪的孩子畢竟是不多見的。
希望我可以幫助您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希望我的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啟示和指導!
今天的內容就分享到此,精彩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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