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主要由三項組成,分別是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各種津貼,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是屬於基本工資,根據國家教育部2015發布的文件,2020年末已經過去,現在已經進入2021年的1月了,又到了教師基本工資調整的重要「窗口期」。
2015年,國務院文件《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件》要求,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今後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
2015年相關文件發布以後,國家教育部在近年來進行了2次調整,調整後分別執行的時間是2016年10月1日和2018年7月1日(2014年10月1日進行了一次)。
國家教育部2次都上調了教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按照慣例,兩年必調整一次教師的基本工資的時間規律,本來2020年底前就應該進行調整,但至今都未進行實施,為什麼?主要原因是疫情的影響,2021年3月左右應該是教師基本工資調整的「窗口期」。
目前,國家教育部要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待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待遇水平,因此一些地區專門設立了政府獎勵性績效工資這樣的方式對公務員和教師之間工資待遇進行補差。
2014年10月1日的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及退休人員工資的文件中就有「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近期基本工資標準每兩年調整一次」進行了表述。
2019年7月1日開始,河南省就宣布:所有的公辦中小學教師的班主任津貼500元/月,教齡津貼10元/月/年。山東省也有班主任津貼的規定,標準和河南省差不多。
2019年教師節前,國務院教師工作司領導向外界透露:正在研究制定班主任津貼和教齡津貼,將適時實行。當然了,鄉村教師補貼、薪級工資、崗位工資自然也會一同提高!#改善鄉村教師待遇#
2014年、2016年、2018年都調整了基本工資標準。2020年正好是雙年度(推遲實施)。
2020年下半年開始,國務院督導組督導教師工資是否達到「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收入水平」,並且,還要約談、問責沒有達到的地方負責人。
雖然已經進入到2021年,老師根本不用擔心提工資的事情,教育部正在考慮之中,別過於擔心提不提工資的事情,文件很快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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