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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癌症晚期病人,毒販從醫院開出4000多片管制藥品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醫生林某在不具備開「紅處方」資格的情況下多次違規開藥,且開出的劑量超出規定的最大限度。▲2020年8月19日,一審庭審中,楊作青向法庭供訴自己套購藥品的經過。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庭審錄像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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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判退一賠三,二審法院發回重審
新聞追蹤《海南一裝修公司構成欺詐被判「退一賠三」 消費者獲退賠款168萬餘元》裝修材料偷梁換柱?一審法院判退一賠三,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1日消息(記者 陳棟)海南一裝修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客戶定製的電視背景藝術大理石畫更換,還在裝修樓梯踏步、窗臺時使用人造材料冒充天然大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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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發回重審後檢察院不起訴,誰是賠償義務機關
李甲不服並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經縣法院許可,縣檢察院撤訴後,決定存疑不起訴。李某以錯誤羈押為由,分別向縣法院和縣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因此縣檢察院是賠償義務機關;第二種意見認為,縣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後,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縣檢察院撤訴並決定存疑不起訴,屬「無罪處理」,符合國家賠償法第21條第四款之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因此縣法院是賠償義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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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發回重審案:二審抗訴,改判可加重
關於上訴發回重審案件,重審判決後確需改判加重刑罰的,應當通過何種程序進行,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原審法院對上訴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檢察院抗訴的,二審法院也不得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確需改判加重的,只能在重審判決或者後續二審裁判生效後,通過再審抗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進行。筆者認為,這種觀點違反了刑訴法的相關規定,不當地限制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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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延伸閱讀: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發回重審適用於兩種案件情形:一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二是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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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析法:二審法院什麼情況下會直接改判或發回重審?
三、律師解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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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韓國「親信幹政」案終審 均推翻二審判決
樸槿惠(韓聯社)海外網8月29日電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就前總統樸槿惠、三星太子李在鎔、崔順實「親信幹政」案作出宣判,判處三人的相關案件均發回重審。樸槿惠案:二審判決存在程序問題據韓聯社、《中央日報》等韓媒報導,大法院認為,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像樸槿惠這類公職人員,其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受賄罪,需同其他罪名分離審理,而負責「親信幹政」案一審二審判決的法院,未能將受賄罪分離審理,存在程序問題,因此作出發回重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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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殺妻滅子」案:貴州高院發回重審
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該案發生於19年前,被認定「殺妻滅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當時的嶽父母也堅持幫他申訴。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輿論關注。同年5月,貴州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時隔四年之後,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等來再審開庭,又過4天,該案有了再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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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案件能否變更訴訟請求
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勘驗現場,最後認定王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我在醫院住院治療57天,花去醫療費7萬餘元。因賠償事宜與王某協商不成,我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後,我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存在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將案件發回重審。案件發回重審後,我要求增加一審、二審訴訟期間再次住院支出的醫療費用,王某的代理律師說,發回重審案件不能變更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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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19年前殺妻滅子案再審宣判: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重審
,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後,分別於2016年向原審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辯護人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紅送達了《再審決定書》。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一審程序違反了證人出庭作證、鑑定結論出示及重新鑑定的相關程序規定,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可能影響公正審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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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法官:二審發回重審情形的司法認定
第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適用的程序,目的是通過二審裁判對可能存在瑕疵的一審裁判進行糾正,從而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與此同時,為了確保案件得到公平審理以及當事人的程序利益,現行民事訴訟法第170條也規定了在兩類情形下,二審法院可將案件發回重審:一是 「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二是「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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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企業家獲賠償款被判敲詐勒索,河北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河北女企業家張豔質疑招標造假被訴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無罪後,檢方提起抗訴,秦皇島中院二審認定其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此後秦皇島中院報請覆核該結果。4日,河北省高院向張豔送達刑事裁定書,省高院以張豔敲詐勒索罪的「主觀故意不清」為由,將案件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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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倫天諭助力某公司二審上訴案件發回重審
一審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某公司訴訟請求,經過大倫天諭律師事務所不懈努力,二審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本案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本次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二審上訴委託代理人由大倫天諭律師事務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我所高級合伙人張庶瑜律師擔任該項目主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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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中級法院喜歡把案件撤銷原判,發回重審,而自己不直接改判?
每一個訴訟案件的一審必須對應一個級別的法院,一旦確立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同時也確立了,當然,不是每個案件會進入二審程序。確定級別管轄的的原則:與案情複雜度、影響大小等因素相關。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的審理,按照情形分別處理:一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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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部假茅臺案:10倍索賠被駁回,二審發回重審,誰來舉證成焦點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事實認定不清,法律適用不當,依法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目前,此案已到南部縣人民法院,何時開庭尚未確定。他在網上搜索發現,這家「南部特產·久全牛肉」在南部縣城開有9家店。店家從抽屜裡取出公章,在機打小票上加蓋「紅梅商貿部」公章。發現酒有問題後,甄先生立即向市監部門舉報紅梅商貿部銷售問題酒。南部縣市監局調查顯示,甄先生是在玉清商貿部買的酒,借用了紅梅商貿部的印章。」甄先生懵了: 店招是「久全牛肉」,玉清商貿部出具機打小票,蓋的是紅梅商貿部的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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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舉報黑龍江法院」案續:八次開庭後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撰文/林紅 統籌/趙三軍】今日(8月25日),大白新聞從相關渠道獲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山西警察實名舉報黑龍江法院用非法證據判案"事件所牽涉的案中案——「中學教師涉嫌合同詐騙」一案,近日由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裁定,撤銷此前黑龍江省依安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將案件發回黑龍江省依安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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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銷原判後重審又以同樣證據判罪 一商人再上訴
有法學專家告訴澎湃新聞,本案中,枝江法院重新審判後作出與被二審撤銷判決「高度相似」的判決,「不能說它有問題」,這可能涉及到兩級法院對同一案件認識不同的問題。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再次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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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案發回重審後一審被判死刑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書金於1993年11月29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曆八月初的一天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曆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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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銷原判後重審又以同樣的證據判罪 湖北一商人再次上訴
有法學專家告訴記者,本案中,枝江法院重新審判後作出與被二審撤銷判決「高度相似」的判決,「不能說它有問題」,這可能涉及到兩級法院對同一案件認識不同的問題。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再次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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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企業家質疑招標造假被訴敲詐勒索:一審無罪二審改判3年,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秦皇島中院宣判後,將該案報請河北省高院覆核。9月4日上午,秦皇島中院給張豔送達河北省高院覆核的裁定書,認定張豔犯敲詐勒索罪的主觀故意不清,撤銷秦皇島中級人民法院(2019)冀03刑終196號刑事判決,發回秦皇島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