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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相親當天與女子發生關係被控強姦判刑三年最新進展:唐山中院對案件展開調查核實
9月11日下午4時50分許,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該院對媒體報導的《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一事非常重視,目前已組織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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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被控強姦判三年續:唐山中院對案件展開調查核實
9月11日下午4時50分許,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該院對媒體報導的《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一事非常重視,目前已組織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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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相親對象發生關係被判強姦」法院最新通報:全面核查
情況通報全文如下:9月10日下午,我院關注到網絡上多家媒體發布、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審理的邸某某犯強姦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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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相親當天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最新官方情況通報來了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最新發布情況通報↓↓↓情況通報9月10日下午,我院關注到網絡上多家媒體發布、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審理的邸某某犯強姦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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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親發生關係被判強姦 當事人父親發聲:就是敲詐勒索
就在近日,2020年9月12日,河北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則消息,將一件案子重新審理,唐山灤南縣一名男子邸鵬(化名)在婚介所的介紹下跟王紅(化名)相親。兩個人在很多地方遊玩了一天,晚上一起去吃了晚餐,回去的時候在車裡發生了關係,邸鵬稱,兩人是自願發生關係的,沒有任何的強迫,但王紅卻否認了邸鵬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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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一女子相親時在車內發生關係被判強姦,涉事者父親稱:這就是敲詐勒索
河北一男子在相親當天,與女相親者發生了關係,結果被判強姦…?2020年9月11日,河北唐山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一起案件進行重新調查。該事件發生在2018年的2月,邸先生聽家人的話與一女子去相親,在當天共進晚餐後,兩人在車中發生了關係,隨後婚介所的工作人員出來協調,讓男子拿錢出來補償一下女子,但是邸先生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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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2萬,拒絕被報警判強姦
近日被一篇文章刷屏了,多家媒體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事件的原委是,未婚男子邸某通過婚介公司與女方王某進行相親,在相親當天與女方共進晚餐,之後在車上發生關係。當晚,婚介所公司讓男方拿2萬元錢補償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闆帶人上門索要補償遭拒,繼而報警。8天後,男子被刑拘,之後被判強姦罪入獄3年。男子家人稱,服刑期間,男子寧肯放棄減刑機會也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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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發生關係,男子因強姦罪獲刑三年!會不會是「仙人跳」?
「相親」這種古老的擇偶形式,在新時代的現在仍然流行著,不過現在的「相親」變得複雜而物質,有時候甚至可能是陷阱。最近「一男子相親當天發生關係,因強姦獲刑」的新聞引爆網絡。▲相親當天發生關係,男子因強姦罪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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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後被告強姦,其父:他們是詐騙團夥
日前,多家媒體發布、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審理的邸某某犯強姦罪一案。為此,河北唐山市中級法院發布的一則通報,稱該院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目前正在核查中。該院將本著實事求是、公正負責的態度對案件進行全面核查,並在第一時間將該案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通報中提到的邸某某一案,事發於2018年2月22日。當天,河北唐山灤南縣小夥邸某某經婚介所介紹與王紅(化名)相親,共進晚餐後,兩人在車上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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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因強姦獲刑三年「寧不減刑也不認罪」
相親當天男女雙方共進晚餐,之後在車上發生關係。當晚,婚介所老闆讓男方拿錢補償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闆帶人上門索要補償遭拒,繼而報警。8天後,男子被刑拘,之後被判強姦罪入獄3年。男子家人稱,服刑期間,男子寧肯放棄減刑機會也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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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相親當天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唐山中院情況通報來了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最新發布情況通報↓↓↓情況通報9月10日下午,我院關注到網絡上多家媒體發布、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審理的邸某某犯強姦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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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後,被告強姦不認罪,父親直呼他們是詐騙團夥
目前人們對於邸某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賠償,拒絕後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但寧願不減刑也不認罪的這一話題,進行了多次轉載,人們對於這件事情也非常關注。因為這起案件對於社會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所以河北唐山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則通告,對於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視。後來又成立了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一些案件進行核實,目前還在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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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 這件事你怎麼看?
男子相親當天在車內與女子發生關係,後遭婚介所索償2萬元,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判的對 因為法律只講證據男子被判刑大家都明白是怎麼回事,就是被女子和婚介所套路了,而達不到對方要求,導致對方報警被判刑。男子能拿出證據嗎?這件事也不覺得男子很冤,畢竟都是成年人了,幹嘛去相親第一天都去做這事?還是在車裡,幹嘛不動腦筋想想為啥別人要安排在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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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索償拒絕後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
一見鍾情,這種事情可能只會發生在童話故事裡,在現實生活中其實很難出現。32歲的河北男子小邸(化名)就遇到了,但是後面發生的一系列事情,甚至被判刑,讓她不得不懷疑這一切是不是都早有預謀。小邸與第一次見面的相親對象一見鍾情,繼而發生關係,後來婚介所老闆竟索要補償,男方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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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遭索償2萬帶來的思考
近日被一篇文章刷屏了,多家媒體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事件的原委是,未婚男子邸某通過婚介公司與女方王某進行相親,在相親當天與女方共進晚餐,之後在車上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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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發生關係,男子被判3年
相親當天男女雙方共進晚餐,之後在車上發生關係。當晚,婚介所老闆讓男方拿錢補償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闆帶人上門索要補償遭拒,繼而報警。8天後,男子被刑拘,之後被判強姦罪入獄3年。男子家人稱,服刑期間,男子寧肯放棄減刑機會也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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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相親對象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 唐山中院:進行全面核查
新京報快訊 近日,多家媒體發布、轉載題為《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後被報警,因強姦罪獲刑三年「寧願不減刑也不會認罪」》的文章。9月11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其官方微信發布相關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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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當天車內發生關係拒付「補償」,男子被判強姦罪獲刑三年
轉自煙語法明 相親當天男女雙方共進晚餐,之後在車上發生關係。當晚,婚介所老闆讓男方拿錢補償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闆帶人上門索要補償遭拒,繼而報警。8天後,男子被刑拘,之後被判強姦罪入獄3年。男子家人稱,服刑期間,男子寧肯放棄減刑機會也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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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相親當天與女方發生關係後被控強姦獲刑,這事兒有點蹊蹺
婚介所介紹與女方王某相親,吃過飯後兩人在車上發生關係。案件最新進展:邸某的家人一直為他的案子奔走申訴。此事經網際網路曝光以後,9月11日下午,河北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回應此事稱,該院高度重視該案件,組織專門力量對網際網路曝光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目前正在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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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相親和女子車內發生關係,不僅遭勒索,還判強姦罪獲刑三年
相親是現在很正常的事情,畢竟有的人因為工作,往往耽誤了自己的感情生活。卻沒想到近日有一名男子,因為和女方相親,卻被判強姦罪入獄三年。這件事情發生在河北省,有記者去採訪今年65歲的邸先生,證明被判強姦罪的是他的兒子。據悉一點師傅一家人都是農民,他一共有兩個兒子,都是退伍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