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56年,也就是北宋仁宗時期嘉祐元年,蘇洵帶著兩個兒子,蘇軾和蘇轍從家鄉眉山出發,前往京城參加科舉考試。此時的蘇軾21歲,蘇轍19歲。當父子三人到達京城的時候,距離本次會試,僅剩下三個月的時間了。
三個月之後,蘇軾、蘇轍參加會試,當時的主考官正是歐陽修。歐陽修一見到蘇軾的文章,就被深深打動,但他誤以為這是他弟子曾鞏的文章。為了避嫌,歐陽修只好將這篇文章定為第二名。後來歐陽修知道原來作者叫蘇軾,於是稱讚道:「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而蘇轍則在本次會試中,名登五甲。
之後,兄弟倆隨著父親到開封遊歷,期間遇到母親去世,於是回鄉奔喪。直到嘉祐六年,蘇軾在制科考試中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而蘇轍則是參加了這一年的殿試,由於他文章中言論尤為激切,便被列入下等。不久,被任命為試秘書省校書郎、商州軍事推官。
兄弟二人的性格都很耿直,這並不是壞事,但這樣的性格,註定他們不適合做官。這不,在王安石準備推行新法的時候,兄弟二人就站出來,指出新法中的不合適之處,表示強烈反對。
在「青苗法」中,有一條是朝廷準許百姓向官府借貸錢糧,而官府必須要借,不過百姓需要在還款時支付一定利息。蘇軾認為這樣很不合適,還寫詩諷刺道:「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蘇轍則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此法在推行的過程中,肯定有吏員趁機營私作奸。如此一來,百姓拿到手的,肯定不是實際想借的數目,而到期的時候,窮人可能還不上,富人也難免會拖欠。而且讓百姓僥倖得錢,不是國家之福。王安石聽後說:「君言誠有理,當徐思之。」
雖然王安石說蘇轍有道理,接下來會仔細考慮,但在之後的一個月裡,王安石都沒再提過「青苗法」。一時之間,兄弟二人都得罪了當朝宰相。沒多久,他們便被相繼排擠出京,兄弟二人好幾年再沒有見過。
公元1076年的中秋節,蘇軾獨自一人飲酒賞月,他想到今天原本是家人團聚的日子,自己卻與弟弟分隔兩地,此時兄弟二人已分離七年。特別當酒喝得越多,對弟弟的思念之情就越重。於是就在這一年的中秋節,蘇軾因為思念弟弟,寫下了一首傳世名詞。
詞前的小序,就已經交待了,蘇軾寫這首詞的時間、環境,以及目的:「丙辰中秋,歡飲達旦,大醉。作此篇,兼懷子由(蘇轍的字)。」沒錯,這首詞就是著名的《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轉朱閣,低綺戶,照無眠。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別時圓?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裡共嬋娟。」
蘇軾拿著酒杯,不禁詢問上天,為何要讓他和弟弟分隔兩地,甚至在中秋都無法團聚。但見到月亮後,蘇軾仿佛又想通了。原來人的悲歡離合,就像月亮一般,會有陰晴圓缺。雖然他和弟弟分隔兩地,但彼此看的都是同一個月亮,也算是另一種團聚吧。
在這之後,蘇軾主動向朝廷請求,調到離弟弟較近的地方做官,兄弟二人這才終於見上面。第二年的中秋,蘇軾拉著弟弟一同賞月,這一天他十分開心,當即寫下一首詩抒發心情:「暮雲收盡溢清寒,銀漢無聲轉玉盤。此生此夜不長好,明月明年何處看。」
這首詩前半部分寫出了蘇軾和弟弟團聚的喜悅,可後半部分,蘇軾又開始感嘆起來:「如此美好的夜晚轉瞬即逝,等明年這個時候,我又會在哪裡賞月呢?」的確,兄弟倆已團聚了一百多天,兩人都有公務在身,很快便又到了別分之時。
如今,蘇軾和蘇轍身處的年代,已經距離我們很遠了,但兩人之間的這種兄弟親情,卻始終牽絆著每一個中國人。又到了一年中秋佳節,或許有的人因為種種原因,仍無法與親人團聚,但我們還是會心存美好的念想:「但願人長久,千裡共嬋娟。」
(參考文獻《宋史》《蘇潁濱年表》《東坡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