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三權分立」引香港反對派不滿 炮製「皇帝論」危言聳聽

2021-01-07 觀察者網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在香港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致辭時表示,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對此,多名反對派人士炮製「皇帝論」等說法危言聳聽,歪曲張曉明講話原意。香港社會各界強烈批評,反對派以危言聳聽死撐「三權分立」,鼓吹抗衡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權力的主張,用心十分險惡。各界認為,提出歪論的人在政改後再藉機歪曲香港基本法,張曉明此刻釐清行政長官的角色、責任和地位,更有必要。

張曉明:特首超然三權之上

據香港《明報》報導,張曉明日前在出席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時發表《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致辭。他指出,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在中央政府直轄之下、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既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香港於回歸前及回歸後,都沒有實行過任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

張曉明出席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

他強調,三權分立是建基於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形態基礎上的政治體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頂多只具有參考和借鑑的價值,香港的情況並不適用。

對於特別行政區長官,他說,「作為領導特區政府的行政長官,他所具有的雙首長身分和雙負責制的責任,使得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起著連結的樞紐作用」。

張曉明又對議會拉布及政改討論作出評論,稱立法會內的過度拉布現象或「拉布過爛」的現象,顯示政策討論之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及摩擦,但重點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行政主導原則和大方向之下不能發生偏差。

他於演講結束前表示,明白當日的言論會引起爭議,但在宣傳基本法時要表明態度,所以覺得不必迴避爭議。

反對派炮製「皇帝論」

社會各界人士認同張曉明對於行政長官地位及香港政制的解釋,然而反對派借題發揮,混淆視聽。反對派將特首地位「超然三權之上」,曲解為「無王管」,甚至是可以不遵守法律,為所欲為,還聲稱張曉明的言論是破壞一直存在的三權分立。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狂言,稱張曉明要將行政長官梁振英「捧至有如皇帝的地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聲稱三權「互不從屬」,死撐香港政制是「三權分立」。曾是基本法草委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揚言,「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怎麼得出這個結論,他想弄一個特區超人出來?」

爭取民主,也不要盲信民主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近年愈來愈發覺不少人挑戰中央權力及特首地位,否定特首的認受性,但特首有獨特同優越地位落實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他認為,張曉明的講話只是重申香港的政制原則,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力來自中央授權,而非香港本身。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接受訪問時指出,張曉明日前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的表述,內容已在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內說明,只要真正理解兩份重要文件,不難發現相關表述。他強調,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只屬國家轄下一個特別行政區,不能將外國的「三權分立」在香港生搬硬套。

陳勇還指出,香港基本法頒布至今已25年,社會各界應對香港基本法有清晰了解。然而,李柱銘和梁家傑,兩人作為法律工作者卻漠視法律煽風點火,肆意曲解香港基本法,目的就是為「港獨」分子張目。他認為,港人應參考新加坡最近的大選結果,體會全社會團體一致,社會才有進步的道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也批評,梁家傑等人聲言香港實行「三權分立」,完全是一派胡言。他解釋,香港基本法已規定,即使香港特區奉行行政主導,也不代表特首不受監察,更不可能出現「專制的皇帝」。況且,行政長官須由選舉委員會經過審慎考慮,以投票方式選舉產生,確保了特首具備管治能力。他強調,行政長官需受法律約束和社會輿論監督,行使權力要顧及法律規定和市民意見。反對派引用所謂外國式的「三權分立」,根本不適用於香港,向港人再提「三權分立論」只能擾亂港人視線。王敏剛提醒港人,爭取民主,也不要盲信民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旅集團董事盧瑞安炮轟反對派對張曉明講話的評論完全是強辭奪理,極盡歪曲醜化、抹黑造謠之能事。他說,「反對派妖魔化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意見,反映反對派根本未真正回歸」。他指出,張曉明日前的講話「根本非新東西,他僅重申國家一向的立場和香港基本法的內容」,借香港基本法研討會的場合發表,達到以正視聽、撥亂反正的效果,促進市民大眾認清行政長官的憲制角色。盧瑞安促請反對派「備多點課,搞清『三權分立』概念,香港基本法內根本無寫過出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張明敏表示,香港是國家的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香港特首必須向中央負責,同時向特區負責,故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他認同張曉明主任的言論,認為有助港人正確理解「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真正內涵。

環球時報援引香港網絡媒體「香港G報」13日評論文章稱,回歸前,宗主國英國自己都沒有三權分立,香港又何來三權分立?當時港督位置顯然凌駕於三權之上。香港三權從未分立,從來都是受制於港督,「港獨派」現在緬懷英殖民式生態,怎麼就獨不愛三權與首長關係?買燒肉可以只要肉不要骨頭嗎?簡言之:「鍋裡沒有的,怎麼煮都不會有;曉明哥是叫你別難為廚師,懂了嗎?」

建制派需要團結「減布」

據香港大公網報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接受採訪時強調,香港在回歸前不是用外國的三權分立體制,回歸後亦都不是用三權分立。她引述1984年鄧小平見基本法草委時說:「如果香港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其實在1984年已經講清楚,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她又引述指出,1990年在頒布基本法的時候,姬鵬飛也已說得很清楚,香港是一個行政主導,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司法獨立的體制。

譚惠珠

譚惠珠指出,基本法第42條表明,在港居住者有義務遵守香港的法律,其中自然也包括特首;「而根據第43條,特首需要執行基本法,他自己亦要服從基本法,所以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是超然,並不是說他凌駕於法律之上,他仍然會按照香港的法律及法庭的判決辦事,除非是屬於中央管理的事宜需要釋法,否則他要接受及尊重法庭的裁決」。她亦澄清說:「張曉明從來沒說過(特首)是凌駕立法或司法機關,亦從來沒說過行政長官不需要遵守法律……大家完全不需要有恐慌,認為行政長官會變皇帝,為所欲為,香港仍然是一個法治的地方」。

至於張曉明指特首在香港政治體制中是核心人物,亦被民主黨扭曲為「僭建」,譚惠珠認為,張已經解釋得很清楚,「因為他(特首)享有行政決策,人事任免的權力,對立法機關的產生辦法有同意權,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要行政長官籤署才能生效,行政長官有責任令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順利運行」,但立法會不需管政府或司法機構的人事任命,司法機關則對審案範圍外的事情不需負責,「因此,張曉明將行政長官形容為一個核心人物是適當的,並非僭建,他只是說明事情的真實情況」。

對於反對派的種種無理炮轟,甚至曾經是基本法草委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亦作誇張之語,譚惠珠皺眉說:「我覺得反對派對基本法的了解,從字面了解的比較多,對歷史背景、文獻、領導人的講話,以及實際上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運作,他們的了解或者未足夠,同時他們作反應時還未看過張曉明這篇文章。」她又直言,李柱銘一直都沒有接受草擬成的基本法,「他一直有自己的一套,因此對他並無期望」。但她呼籲明白事理、熟悉基本法的人可以多出來解釋,以免不明真相的市民被反對派誤導。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前日的講話中提到,議會內的「拉布」過濫影響到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作,譚惠珠對此表示認同,指「拉布」問題在社會上已經討論了很久,但一直未有改善,目前在修改議事規則的問題上,直選議員還差兩票,若這個情況能夠改善,可以通過修改議事規則,避免議員重複無聊的發言。

譚惠珠指出,要改善目前行政與立法的緊張關係,最重要的因素是政府在立法會內需要一個堅定的眾數支持。她坦言一直希望2017行政長官普選可以落實,「因為普選之後,立法會議員對他(特首)的接受程度會高很多,因為那麼多選民都接受他,但很可惜做不成,這件事我到現在還是非常遺憾,覺得走失了一個能夠改善立法會亂局的機會」。

不過,譚惠珠認為怨天尤人並不能解決問題,當前之務還是建制派要團結。「為了香港可以發展,建制派需要團結……若要真正解決問題,就要在建制派內有個共識:在對香港有利的事情上團結一致,立場堅定地去做事」,她說,如果建制派不團結,要改善行政主導的效率及香港謀求新發展的可能會被減弱,「如果不將團結、發展,以及(建立)一個有秩序的議會作為最優先的考慮,就不能怪責『泛民』,因為自己(建制派)是多數。」

譚惠珠還分析對比了回歸前的「港督治港」和現在的「特首治港」,指出回歸前作為港督智囊團的行政局成員幾乎都是立法局議員,且擁有政治、軍隊、經濟三合一的強大實力背景,與現時行政會議成員中僅數人為立法會議員的境況不同,故建制派更需團結。

對比起港督治港時威風八面,而如今的特首落區卻常被暴力衝擊,譚惠珠慨嘆,兩者的情況有很大不同。她從三方面分析,首先,港督是自外被派來的人,只要依英國利益辦事,香港不出大亂子,便已經能夠交差;現在的行政長官退任後,依然留在香港,他在任期內所做的事,隨時會被人拿來點評,所以他要照顧四方八面,不能只求效率,對人對事,近觀遠觀都全部要照顧到。第二,與現今不同的是,回歸前三軍司令是行政局的一部分,英國政府更對警隊及高官的委任有很大的決定權;第三,當時的行政局中有三軍司令、英國的政治顧問,有所有大銀行、英資機構的代理人,「根本是政治、軍隊、經濟三合一的智囊團,現在的行政會議成員則是以個人身份參加,所以效果很不同」。

譚惠珠認為,以前絕大部分的議員都是委任,裡面不少人都是行政局成員兼任,所以兩者關係密切,現在卻是「你有你,我有我」,若要改變這不利的狀況,首先應該由建制派的團結開始做起。

相關焦點

  • 反對派聽清!香港無「三權分立」,中央有最終話語權丨香港一日
    香港無三權分立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8月31日)回應通識科教材為何會刪去「三權分立」篇幅時,指出香港不論1997年回歸前後「皆沒有三權分立」。他今天在(1日)電臺節目時多次強調,教科書應回歸事實陳述,香港政制以行政主導,「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不能單以四個字簡單概述,又指坊間或有誤解。
  • 反對派聽清楚!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禁蒙面合法合理
    然而,11月18日,特區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緊急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禁蒙面法具體條文違憲,引發輿論譁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迅速發聲、表明立場,起到了激濁揚清的作用。法工委發言人明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 鄭赤琰:香港「三權分立」是無稽之談
    可是近來因為行政部門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希望法庭阻止立法會主席準許梁頌恆、遊蕙禎再宣誓的裁決,引起反對派議論紛紛,認為行政部門在破壞司法權獨立,也破壞「三權分立」的原則。  這種論調經常被反對派用來支持司法獨立,企圖將司法權凌駕於行政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不外乎要削弱行政權。《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到第四十五條已寫明特區行政長官是代表中央來管治香港,其職責是向中央與港人負責。
  • 通識教科書刪改「三權分立」等內容 香港各界熱議「無三權分立」
    香港通識教科書日前刪改「三權分立」等內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日明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形容「三權」是各司其職,但需要經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高度自治不等於全面自治」。這番表態在香港社會引發熱烈討論。
  • 林鄭月娥明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高度自治不等於全面自治。」有關香港的政治體制,社會上一直有一些誤解。特首林鄭月娥9月1日明確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林鄭月娥 圖源:港媒此前在8月中旬,香港多家教育出版社陸續上傳修訂後的通識科教材勘誤表,刪去「三權分立」字眼,改為「三者發揮互相制衡的作用,防止權力過分集中」。8月31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稱,教科書以前沒有送審,但一些基本觀念是事實的陳述,「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制度,不論九七前或九七後的《基本法》都不是一個三權分立制度,這些事實都要在教科書中交代」。
  • 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正確的話就要大膽講
    近日,香港教育部門負責人在回應通識教材刪去「三權分立」表述時,指出香港回歸前後「皆沒有三權分立」。這樣一個常識,居然引來質疑攻擊,「攬炒派」顛倒黑白的本領還真是達到了新「高度」。當下的香港,還有不少是非對錯,要說清楚、講明白。
  • 林鄭月娥: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高度自治不等於全面自治」
    【環球時報記者 楊偉民】有關香港的政治體制,社會上一直有一些誤解。特首林鄭月娥9月1日明確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此前在8月中旬,香港多家教育出版社陸續上傳修訂後的通識科教材勘誤表,刪去「三權分立」字眼,改為「三者發揮互相制衡的作用,防止權力過分集中」。8月31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稱,教科書以前沒有送審,但一些基本觀念是事實的陳述,「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制度,不論九七前或九七後的《基本法》都不是一個三權分立制度,這些事實都要在教科書中交代」。
  • 人民銳評: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正確的話就要大膽講
    近日,香港教育部門負責人在回應通識教材刪去「三權分立」表述時,指出香港回歸前後「皆沒有三權分立」。這樣一個常識,居然引來質疑攻擊,「攬炒派」顛倒黑白的本領還真是達到了新「高度」。當下的香港,還有不少是非對錯,要說清楚、講明白。
  •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關於香港特區實行「三權分立」說法必須糾正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主導」與「司法獨立」並非對立關係,也並非只有搞「三權分立」才有「司法獨立」。英國的政治架構採取的是君主立憲制下的議會至上,若按一些人的邏輯,英國是否就沒有司法獨立了?基本法明確規定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幹涉,香港回歸後法治指數全球排名始終位列前茅,都說明了香港的司法獨立是有充分保障的。
  • 香港「三權分立」的迷思/孔永樂
    另一方面,青年新政代表不但從未就宣誓事件道歉,還指行政長官及律政司申請司法覆核是破壞「三權分立」,以行政幹預司法及立法機構。  這種說法似乎對「三權分立」的理念與歷史,以及香港政治制度都欠缺全面的理解。「三權分立」並不是簡單地分開並列、互不相干,當中與國家憲法更有密切關係。
  •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三權分立」的說法必須糾正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9月7日發表談話表示,近期香港社會圍繞香港通識教育科教科書中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屬於「三權分立」的表述問題再起爭議。我們贊同林鄭月娥行政長官的有關表態,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在教材中刪除有關內容的決定。
  •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三權分立」的說法...
    本文轉自【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我辦發言人9月7日發表談話表示,近期香港社會圍繞香港通識教育科教科書中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屬於「三權分立」的表述問題再起爭議。我們贊同林鄭月娥行政長官的有關表態,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在教材中刪除有關內容的決定。
  • 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顧敏康
    有人認為政府這樣做是破壞「三權分立」。本文希望糾正這個不正確的批評,因為按照《基本法》規定,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而是實行行政主導下的「三權制衡」,即特區政府主導政治議題和立法的情況,但立法會和法院對政府行為有監督權。  行政主導下的三權制衡  香港不實行像西方國家、尤其是普通法國家那樣的「三權分立」是有原因的。
  • 三權分立的真面目是什麼?孫中山為什麼要以五權憲法取代三權分立
    分權制衡是三權分立廣受褒揚的特徵,但實際上這一套搞法不僅西方有,中國自古就一直是這樣做的,在秦漢有三公九卿、在唐代有三省六部,三公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三省分管決策、審核和執行,這兩種分權制度在漢代和唐代分別締造出傲立世界的強盛國家,它們都無疑是特定歷史時代的先進位度。
  • 熱評丨香港無三權分立 各機構絕非「獨立王國」
    日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並表示她個人認為三權各司其職,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她希望從今屆政府開始正本清源、撥亂反正。這引來各方討論香港有否「三權分立」的問題,但筆者對特首的觀點表示贊同,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這在基本法中已經寫得十分清楚,香港一直是以行政為主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三權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各權力機構不是「獨立王國」,都需要通過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基本法中沒有三權分立根據基本法,特區享有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均是來自中央授權。
  • 人民日報刊文稱中國絕不能搞「三權分立」
    西方國家有多少是搞「三權分立」的——讀《六個為什麼——對幾個重大問題的回答》有感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胡聯合 胡鞍鋼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編著的《六個為什麼——對幾個重大問題的回答》(學習出版社出版),是一本正本清源的重要理論著作
  • 在中國為什麼不實行「三權分立」
    在中國為什麼不實行「三權分立」  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權組織和政治制度,與一些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度有本質的區別。中國之所以不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制度,是因為它不符合中國國情。  中國的一切權力是屬於人民的,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國家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是由人大產生的,要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人大則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 林鄭月娥: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特首須向中央及特區負責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橙新聞」9月1日報導,香港特區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表示「在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強調「這些事實必須清楚在教科書中說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完全支持楊潤雄指香港在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又讚賞對方在處理通識科教材的手法。
  • 為什麼要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能搞「三權分立」
    江澤民同志也指出:「我們有十二億多人口,搞西方的那一套三權鼎立、多黨競選,肯定會天下大亂。」2006年7月,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要借鑑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別國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的模式,絕不搞西方式的多黨制和議會制。」那麼,為什麼我們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絕不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呢?
  • 香港政體非「三權分立」的客觀現實——與陳祖為教授商榷\陳道理
    昨日香港大學陳祖為教授撰文,引述美國政體例子,並與特區政體作比較,得出「三權分立同適用於國家地方政體」,以及「說香港特區不是三權分立,是混淆概念,不符基本法規定」的結論。陳教授學術地位甚高,備受各方尊重,但可惜的是,他的舉例並不恰當,最為關鍵一點即,美國是行聯邦制,而中國是行單一制,在單一制之下,中國香港特區是不可能存在類同於美國各州的「三權分立」;而行政主導儘管並非明文規定,卻是充分體現了行政權的「主導」地位。  陳教授在文章中認為「三權分立的核心意思是權力分散和制衡,這適用於國家政體層面,亦適用於地方政體層面。例如,美國每個州也是三權分立的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