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是人生大事!
對職工準媽媽們來說,
生育津貼可是產假期間的
一份重要保障!
在塑料廠上班的小王剛生完寶寶,廠裡的同事就跟她說:「您的生育津貼比工資還要高呢!」小王疑惑了,這是真的嗎?
快跟著小編一起來看解答吧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所以說
原工資標準≠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高於或低於原工資標準
都是有可能的!
當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時,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當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時,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那麼什麼情況下
生育津貼會比原工資標準高呢?
這要從生育津貼的計算辦法來說起
生育津貼是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乘以規定的假期的天數計發。
小王的原工資標準是2800元/月,她工作的塑料廠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月,由於她是順產生娃的,休了98天產假,她的生育津貼就是:3000÷30×98=9800元。
所以生育津貼比工資還要高!
但是同樣順產生娃的副廠長何姐由於原工資標準是6000元/月,她的生育津貼就要比工資低。
生育保險小知識
生育津貼計發天數
1、計生獎勵假不納入生育津貼享受假期天數。
2、分娩或終止妊娠時同時施行節育手術,或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可以合併計算假期。
3、生育津貼需在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申請。
4、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墊付生育津貼或者截留職工的生育津貼的,請向單位所屬鎮(街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諮詢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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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順德社保、南海社保
見習編輯:柳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