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二中院受理了鞠婧禕廣告代言糾紛案。
到底是什麼糾紛案呢?
2017年,深圳仙迪公司與上海久尚公司籤訂了《品牌代言合同》,合同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止,鞠婧禕為該公司「果本護膚品」品牌代言人。
合同中約定,鞠婧禕不得為與其代言產品存在直接競爭關係的產品代言。
但是,在履行合同期間,鞠婧禕先後在社交平臺發布了蘭芝、蘭蔻、悅木之源、羽西、聖羅蘭、花西子等品牌產品的推廣語。
深圳仙迪公司認為,這些產品與「果本護膚品」具有競爭關係,上海久尚公司已構成違約,應退還全部費用,並支付違約金。
被告方上海久尚公司則認為,深圳仙迪公司並未告知存在直接競爭關係的產品和公司的定義或執行標準。前述多家護膚品品牌與「果本護膚品」不存在直接競爭關係,故不存在違約行為。
一審法院駁回了深圳仙迪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深圳仙迪公司不服,上訴至上海二中院。上海二中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
在法院一審判決下達後,鞠婧禕粉絲也是開始了控評模式,「法院一審已經宣判,鞠婧禕及其公司並未構成違約,原告公司敗訴,並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除了這樣整齊劃一的控評文案外,某些鞠婧禕粉絲還認為:就算是上訴,也會維持一審的,因為根本不構成競品,僅此代表個人看法。
更有自稱不是鞠婧禕粉絲的網友開始數落「果本護膚品」品牌了。「只是一點不明白,被告推廣的品牌全都聽過,原告的品牌第一次聽說,怎麼形成的競爭關係?」
這位網友似乎忘了,「果本護膚品」也是鞠婧禕推廣的品牌,而且是擔任了兩年的品牌代言人。如果沒聽過,豈不是證明了鞠婧禕的明星效應很差?
這樣數落「果本護膚品」品牌的言辭,得到了部分粉絲的支持,有人附和道,「有點奇怪,那個牌子是賣啥的」
「算是碰瓷兒吧,蹭熱度那種。好聚好散真的可,原告吃相有點兒難看了。」
還有粉絲附和說,「所以一審判某牌子敗訴了,結果他不服還要上訴,最近這個牌子好像在融資,可能需要熱度。」
和粉絲的控評,支持鞠婧禕,並數落對方品牌的行為不同的是,路人則表示,「沒看到原告上訴了?二審判決沒下,粉絲還是別拿一審未生效的判決控評吧,顯得怪不懂法的」
粉絲和路人之間,的確是出發點不同。粉絲肯定是站在明星一方,完全相信自己的愛豆,在合作期間是沒有違約的。
在鞠婧禕被告後,名譽受到影響,所以一審判決宣判後,粉絲也算是出了一口惡氣,終於可以控評,來證明愛豆沒問題了。
但事實上,原告已經提出上訴,二審還沒有開始,最終結果還未宣判的時候,粉絲大面積控評的確會招來爭議。
如果二審判罰鞠婧禕方面敗訴的話,那以後在代言合作方面,鞠婧禕將受到很大影響,也沒有幾個品牌願意和她合作。
另一方面,即便鞠婧禕這次勝訴,在以後的合作過程中,品牌方也會重點抓合同細節,把競品羅列清楚,以免花了錢,卻達不到效果。
這件事,你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