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絕扶養吸毒妻子,被訴遺棄罪

2020-08-28 北京恆略律師

【案件回放】

蔣某和陳某於2014年7月登記結婚,夫妻生活和諧美滿。但遺憾的是,雙方都想要生育一個孩子,組成一個完整的家庭,陳某卻由於身體原因無法受孕。陳某難以接受該事實,於是自暴自棄,和狐朋狗友一起吃喝玩樂,最終染上毒品。

蔣某每日下班回家,見到染上毒品的妻子,都倍感無奈,覺得生活無望,對陳某不理不睬,甚至在陳某吸食毒品致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後也不予照顧,後陳某被發現一人死在家中,於是蔣某被起訴遺棄罪。蔣某及其辯護律師認為,由於吸毒行為違法,故陳某的死亡結果不應由蔣某承擔。後經法院審理,判決蔣某成立遺棄罪。

【恆略論法】

賈秀清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蔣某和陳某是夫妻關係,蔣某對陳某具有夫妻間的扶養義務。然而在陳某吸毒之後,丈夫蔣某對其不理不睬,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陳某不予照顧,導致陳某死亡,屬於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情形。雖然吸毒行為違法,但並不影響蔣某對其應當履行的扶養義務,故蔣某的行為成立不作為犯罪,應當判決成立遺棄罪。

【恆略律師提醒】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但即使是沉迷吸食毒品的妻子,丈夫也不能因此而拒絕撫養,否則不僅要受到道德的批判,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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