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邱仁宗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阿維森納獎」。
2009年12月18日,在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的會議室裡,一位個頭矮小的中國人成為備受關注的對象。這一天,他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副總幹事的手中,接過了「阿維森納獎」的金質獎章,成為首個獲此殊榮的中國人。這個獎項旨在獎勵個人和團體在科學倫理學領域的傑出貢獻。
據說,這個毫不起眼的中國人以全票通過的方式獲得此獎。授獎詞對他也是褒獎有加:邱仁宗是生命倫理學領域的一位先驅。他在科學倫理學方面的研究,以及在與科學有關的倫理問題上,堅定地維護公眾權益,成為中國和世界學術界的一位主要代表人物。
「什麼是生命倫理學?」已經回國的邱仁宗笑著推了推老花鏡。作為第一個將生命倫理學引入中國的學者,這個問題他被問了整整30年。
死還有安樂的嗎
為什麼會出現生命倫理學?邱仁宗自問自答道,因為歷史證明光靠科學家自律是不行的。
他隨手舉了個例子。上世紀30年代,美國公共衛生服務局在路易斯安娜州開展一項關於梅毒的研究。由於科學家認為梅毒對黑人和白人的影響不同,所以設計實驗在一家福利醫院裡做。那裡貧窮的黑人得了梅毒,不僅被告知是「壞血病」等疾病,還得不到任何治療。這項研究直到40年後才真相大白,並得以終止。自此,美國正式引入倫理學家做監督和調查。
不過,公眾真正關注科學研究中的倫理問題,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日本廣島的原子彈爆炸、納粹科學家利用集中營的受害者做實驗等等,這些都促使人們思考,對於科學技術成果的應用以及科學研究本身需要有所規範。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生命倫理學於20世紀60~70年代產生。
相比之下,中國生命倫理學始於1979年。那一年,邱仁宗在廣州醫學辯證法講習會上做《七十年代醫學哲學綜述》的報告,第一次將生命倫理學的概念展現在中國醫學與哲學工作者面前。
至今,這位78歲的老者還記得聽眾的好奇和驚訝。當他講到「安樂死」和「腦死亡」等新概念時,一位醫生反問道:「死還有安樂的嗎?」
會後一個外科大夫寫信說,自己在工作中的確碰到了這樣的情況,常為此迷惘。有學者回憶說,當時聽邱仁宗的報告,感覺眼前打開了一扇大門,「不僅僅是新奇,更多的是感受到一種人受到關注的尊重」。
當邱仁宗真正開始中國推廣生命倫理學時,發現很多科學家對此嗤之以鼻。他們常常用各種理由來反駁,比如「科學沒有禁區,要你們倫理學來口羅嗦什麼」,「科學是最倫理的,你們應該保駕護航」,「科學是第一生產力,沒有消極作用」。
這些反應讓邱仁宗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由得想起自己30多年前從清華大學外文系畢業後到協和醫學院教書的情景。在他教授的政治理論課上,總有醫學院的學生提問說,「老師,您說的列寧的批判論能拿來看病嗎?」
這也使得邱仁宗不斷思考,人文對科學有什麼用,哲學對醫學有什麼用。1978年,他從協和醫學院調入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當時的哲學所所長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文章,要求哲學家重視科學技術的研究和人的研究,這也促使邱仁宗最終作出了決定,將生命倫理學作為自己的研究方向。
減少決策者愚蠢的決策
時至今日,生命倫理學在中國仍然得不到理解和支持。
2005年,北京一家醫學院要進行人體試驗。按照規定,申請必須提交衛生部倫理審查委員會一份。作為其副主任委員的邱仁宗認為,其中文獻依據不夠,需要補充。結果對方乾脆繞開倫理審查,直接把研究做完了。最近成果出來,要在國外發表,對方要求倫理審查委員會批准的證明。於是那家醫學院回過頭又把文獻附上。「沒批准做完了,怎麼能補審查?」邱仁宗氣憤地說。
令邱仁宗感到惋惜的還有「安樂死」。1986年,陝西省漢中市一位醫生應病人家屬要求,為不可治且處於痛苦中的病人實施了安樂死。這家醫院被告上了法庭。第二年,當地公安局向檢察院申請以故意殺人罪逮捕了相關涉案人員,並提起公訴。這掀起了國內對於「安樂死」討論的第一次高潮。
當時包括邱仁宗在內的科學倫理學者紛紛提出質疑。他們認為在瀕臨死亡的時候,痛苦的患者應該有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該案最終以「安樂死輕罪不罰」結案,檢察院的抗訴也沒有得到支持。後來死者的兒子病了,也要求安樂死,被醫院拒絕。邱仁宗如今也只有感嘆,「安樂死的問題20多年以來沒有進展。」
令人欣慰的是,如今倫理學家正在逐步參與政府決策。邱仁宗笑言這樣可以「減少決策者愚蠢的決策」。
1994年,衛生部提交一項有關「優生保護」的法案,當天新華社用Eugenic Law(優生法)對外發布消息,由於Eugenic Law一詞源自德國納粹所謂的「優生」,許多國家的遺傳學家和遺傳研究機構紛紛致電要求解釋,並聲明抵制將於1998年在北京舉行的世界遺傳學大會。
此時,身為倫理學家的邱仁宗開始努力向國際社會解釋我國的優生優育政策。他建議將「優生」翻譯為「健康地生育」(healthy birth)。他也向國外同行坦陳,該法案中「如果有嚴重的遺傳病,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的法規不合科學倫理,並且與一些法律相悖,比如《殘疾人保護法》。
同時一些文獻稱出生有缺陷的人為「劣生」,有的地方還制訂了「限制劣生條例」,西部某省就曾有《關於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規定》。在一些醫學倫理學教科書中,還列出了若干所謂「沒有生育價值」的人。這些都在倫理學家的呼籲下逐步消失。
另一個轉變是,政府部門相繼頒布了《涉及人體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試行)》、《人類輔助生殖管理辦法》和《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原則》。如今做人體實驗接受倫理委員會的審查已經成為前置條件。
用邱仁宗的話來說,這就是科學解決「能不能」,法律條文規定「準不準」,倫理學回答「該不該」。他認為在新技術面前,科學家、倫理學家和決策者總是有著各自不同的使命。
生命倫理學從來都不是空洞的
作為中國生命倫理學界泰鬥級的人物,邱仁宗一向以正直敢言著稱。
一次在曼谷開國際學術會,會議組織者評價他說,「過去開會老找不到中國人,偶爾有中國人在,他也不說話,你倒是老說話。」
他常常直言中國幹細胞治療所存在的問題。目前,在幹細胞的基礎理論研究還沒完成,美國也只批准了兩個臨床試驗的情況下,中國已經有150多家醫院開展幹細胞治療。有的病人幾十萬花掉了,毫無起色,有的還惡化了;但很多廣告不說這是未經證明的療法,而說「這是美國最新發明的幹細胞療法」。因此,一位企業老總聘請邱仁宗做幹細胞治療的顧問,被邱仁宗一口拒絕。邱仁宗還反過來勸說:「你去搞臨床研究吧,不能再要病人出錢了。搞研究的話,倫理培訓我可以幫你,顧問我先不做。」
在總結中國生命倫理學30年發展的時候,邱仁宗也坦言「夠格的生命倫理學家比較少」,還有些不夠格的教授博導。他甚至指出自己的學生出書有時也是資料彙編,根本不是本人見解。
這位倫理學家也會陷入困境。按說,生命倫理學有3個基本原則,即尊重、不傷害和公正,但這些並不總能同時兼顧。比如有兩個人都需要器官移植才能活下來,但只有一個器官。以色列有過這樣的例子,他們認為當資源稀缺的時候,平等的方法是兩個人都不給。在其他地方更多的是討論和反覆衡量。比如一個是老人一個是年輕人,就優先救治年輕者。那如果年輕人患有不可治癒的疾病怎麼辦?如果兩個都是年輕人怎麼辦?
邱仁宗認為這才是生命倫理學的魅力所在,從來都不是空洞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今,他從保障人的權利擴展到保護動物的權利。靈感來自母親養了數年的白貓。這隻貓每天晚上9點半提醒老太太睡覺,等到深夜1點又會上樓提醒邱仁宗睡覺。如果他們不準時睡覺,它就會使出各種招數,直到他們去休息為止。有一次老太太打麻將打到夜裡兩點,貓生氣極了,咬她的手,把牌弄到地上,最後一屁股坐在了牌桌上。
邱仁宗認為,只要仔細觀察,很容易發現很多動物都具有思維能力,人類沒有權利隨意主宰它們的命運。這些關於動物福利的論文剛發表時,很多人都不以為然。但後來的發展證明他是對的。現在,國內已經逐漸認可了要儘量善待實驗動物,開始推廣3R原則(replacement儘量用別的東西替代動物做實驗、reducement儘量減少動物實驗、 refinement善待實驗動物)。在邱仁宗眼中,生命倫理學的學術研討,就是在保護病人、受試者、公眾,進而保護動物乃至整個生態,這才是「最有用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