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有風險,掛名需謹慎!

2021-01-08 史素紅公司法律師

作者:史素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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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接到這樣的法律諮詢,「史律,我如果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會有什麼法律風險呢?」在商業實踐中,掛名法定代表人的現象並不少見。法定代表人作為身份的象徵,代表著權力、地位、榮譽,本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競相爭奪的位置,為什麼現如今反而被當作「燙手的山芋」呢?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願做法定代表人的原因有很多,或因為身份特殊不方便登記為法定代表人,又或者隱匿關聯關係……種種原因,不一而足。當然,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規避自身法律風險。今天我們就一起來梳理一下,擔任掛名法定代表人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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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一: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

法人是法律擬制的人,其對外從事民事活動需要通過法定代表人進行。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法人承擔責任。法人承擔責任後有權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風險二:承擔行政責任的法律風險

行政管理類法律法規在規制單位行政違法行為的同時,也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例如,單位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行為;單位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單位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等等,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其自身承擔要法律責任外,行政機關還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進行行政處分、罰款。

風險三: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

《刑法》當中許多單位犯罪罪名,除追究單位的刑事法律責任外,還規定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侵犯著作權罪等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具體指哪些人,法律並未作出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將法定代表人認定為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法定代表人也因此會被判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看到這裡你或許會問,掛名法定代表人不參與企業的實際經營,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嗎?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要看是否構成犯罪,而是否構成犯罪,要嚴格按照主客觀一致的原則予以認定。對於雖然未直接參與,但是明知實際控制人是利用公司實施犯罪行為卻予以放任的,掛名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風險四:失信的法律風險

法定代表人可能會因為其所掛名的企業未在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而被限制高消費。例如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和飛機、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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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中,為了打消掛名法定代表人的顧慮,實際控制人通常會與掛名法定代表人籤訂書面協議,對掛名法定代表人不參與實際經營,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作出約定。但該協議只在雙方之間具有法律效力,並不能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並不會消除掛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法定代表人有風險,掛名須謹慎!做掛名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相關焦點

  • 「掛名」法定代表人必須知道的法律風險
    但是司法實踐中,有一種法定代表人實際並不擔任與履行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的任何職務與職權,僅僅是一個普通員工,有甚者,連公司員工都不是。他們只是拿少量報酬,擔任著法定代表人。我們習慣上稱之為「掛名」法定代表人。「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許具有圖利或幫忙或朋友面子等多種因素,但是「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而卻不自知。
  • 擔任公司,掛名的法定代表人,有法律風險嗎?
    現實中,現在 「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越來越多了,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實際上並不擔任與履行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的任何職務與職權,甚至連公司的普通員工都不是,與公司設立與運行沒有任何實質的關係,僅僅因為與公司實際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或者以少量的報酬為代價,招聘的無關的人充當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習慣上將其稱之為「掛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 替朋友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有什麼風險?
    天津大爆炸案件現在回到本文主題:替朋友代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有什麼風險?第三種情況,朋友明知開辦的公司從事違法活動,本身有一定風險。實際高的金蟬脫殼之計。因此,朋友開公司,讓你當掛名法定代表人,可以這麼說,多數情況朋友是找你背黑鍋的,基本上除了麻煩和風險,沒什麼好處。
  • 掛名當法定代表人,風險有多大?
    01礙於情面員工掛名法定代表人想著無非是在工商登記上填個名字而已,不覺有不妥。故何某一直「頂」著這樣一個「法定代表人」的頭銜。2019年,何某從該公司離職,但先前的「掛名」事件一直讓他隱隱不安。離職後,何某多次向集團公司領導要求更換法定代表人,但均未得到任何回應。
  • 掛名法定代表人可以嗎?有哪些責任和風險?
    而且,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行政責任往往還與所屬行業有較大關係。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逃稅罪、非法經營罪等,而對於上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具體範圍,雖然我國法律法規等未明確規定,但是司法實踐通常將法定代表人認定屬於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一旦參與公司具體行為的決策或在相關決策文件上簽字,在單位犯罪情形下,法定代表人被認定對單位的犯罪行為承擔相應刑事責任的風險極大。
  • 掛名法定代表人,真這麼好賺錢嗎?
    成為公司的掛名法定代表人真這麼好賺錢嗎?今天揚遠律師就來分析該利益背後深層次的法律風險。案例實錄張先生掛名做了三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私下與這些公司分別約定自己既不負責公司的具體運營,也無需承擔公司的任何責任。剛開始,張先生的確賺到了掛名費用。但是好景不長,其擔任掛名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無故拖欠員工杜女士工資五萬多元。
  • 掛名法定代表人的風險到底有多大 辭職有多難
    掛名法定代表人的風險到底有多大 辭職有多難開公司當老闆相信這是很多人的夢想,在我國當老闆的標誌就是成為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才是真正的老闆,然而這幾年,隨著我國法律對公司要求的越來越正規,法定代表人的風險越來越大,於是乎被掛名法定代表人的情況越來越多
  • 黎泰君律師:「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公司的實際投資者擔任(在公司的職務應為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但現實生活中,經常有很多公司的投資者基於各種原因並不擔任該職務,而是另尋他人「掛名」擔任。由於「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上並不直接參與經營公司和獲得公司經營利潤,本文僅針對「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予以提示。
  • 掛名的法定代表人,當得嗎?
    某公司員工小明掛名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卻從未參加過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因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100萬元,某擔保公司為其提供擔保,同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小明與擔保公司籤訂了反擔保抵押合同。然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雖然小明只是公司的普通員工,作為掛名法定代表人,沒有參與過公司經營和管理。但其與擔保公司籤訂了反擔保合同,且合同有效,擔保公司有權要求小明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 你敢「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嗎?
    這些掛名者可能是因為親戚朋友的請求,也可能是基於老闆的要求進而在工商登記上的法定代表人一欄署名。很多「掛名」法定代表人認為只是在工商登記上填個名字而已,自己也不參與公司的實際運營,有時還能取得報酬,於是掛個名也無妨。
  • 輕易答應做「掛名」法定代表人?這些法律風險你知不知道!
    朋友跟你說:「幫我做法定代表人,承諾不用擔責,不參與經營,每個月還有收入」.你會答應嗎?SAY NO!!!千萬不要掛名相當於在一張空白的合同或者賣身契上簽字啊!一、刑事風險在我國刑法中,有一種犯罪叫單位犯罪。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刑法》第三十一條在《刑法》中檢索「單位犯……,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現了83次。
  • 律師解讀:如何才能辭去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職務
    筆者前段時間就遇到了一個案例:馬某曾是筆者的同學,2016年馬某進入某化工公司工作,該公司由李某及其妻子王某總計持有100%股權(其夫妻二人名下有多家公司,涉及化工、建築、廣告、運輸等多個行業)。馬某由於工作能力突出,為人老實可靠,2017年3月李某同馬某商議將公司法定代人更換為馬某,馬某並不情願,但礙於面子同意任公司執行董事並擔任法定代表人。
  • 不想再掛名法定代表人,公司不給變更登記,怎麼辦?
    當初為了幫忙,同意自己被登記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只是掛名,並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也不在公司中擔任任何職務。結果現在公司生產經營困難,多個債權人起訴公司,因無力還錢,自己已經被限制高消費,又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給自己造成惡劣影響。現在向公司申請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公司又不配合。問有沒有什麼救濟的方法?
  • 掛名法人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這樣做有什麼風險?
    親戚、朋友、老闆開公司,可能因為各種原因,不方便直接擔任公司的法人、董事、監事、高管,這時往往會找人來掛名。那麼掛名法人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這樣做有什麼風險?網友諮詢:老闆新開一家公司,要求我做掛名法人,但我無股份,也不參與公司任何業務,掛名法人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這樣做有什麼風險?江蘇蘅遠律師事務所談寅卿律師解答:正因為法人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因此擔任法定代表人便存在以下風險:(一)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
  • 公司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被法院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該當怎麼辦?
    公司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執行案件被法院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該當怎麼辦?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 據此,雖然公司是被執行人,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會被採取上述限制消費措施。
  • 為什麼看似「無本萬利」的掛名法定代表人,我卻勸你不要做?
    而為了能夠實現「掛名」法定代表人的目的,意味著還需要讓這個人「掛名」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且《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的限定屬於公權力的部分,是不允許當事人引用「意思自治原則」進行約定的。總而言之一句話:法定代表人「掛名」與否,對於除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以及國家、社會而言沒有任何影響,他都是公司的代表人——法定的。
  • 被掛名法定代表人如何去名(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的3個要點)
    ——拉丁法諺實踐中,我們經常接到的一類諮詢即被掛名法定代表人、股東,公司涉訴,法定代表人即將面臨被採取限制措施,影響名譽以及子女教育。法定代表人並非公司股東,在無法召集股東會行使變更權利時,如果不變更法定代表人,將導致掛名的法定代表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怎麼處理?
  • 「掛名」法定代表人起訴變更登記問題
      實踐中很多所謂的「掛名」法定代表人並非公司股東,也未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卻可能因公司債務而被列入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費。在公司拒絕配合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時,該「掛名」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要求公司變更登記?
  • 看似「空手套白狼」的掛名法定代表人,我卻勸你不要做?
    而為了能夠實現「掛名」法定代表人的目的,意味著還需要讓這個人「掛名」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掛名」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公司的部分權利交由法定代表人行使,因此法律上不會也不可能會存在「掛名」的說法。且《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的限定屬於公權力的部分,是不允許當事人引用「意思自治原則」進行約定的。
  • 警惕: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
    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就代表了公司,公司的責任會追到法定代表人頭上。因此,法定代表人的風險非常大。公司的很多資產,往往和法定代表人掛鈎,例如房子、車子、銀行帳號等,甚至公司資金流動,也往往需要法定代表人審批。在公司對外負有巨額債務時,債權人會傾向於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公司財務混同不清,被起訴要求為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