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了!2020年度江門市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標準

2020-12-20 中國質量萬裡行

文/新浪新聞

為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推動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2020年度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下同)繳費標準進行公布,具體內容如下:

繳費基數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我市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以下簡稱一檔、二檔)和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按2019 年的一檔、二檔的標準不變,即最低繳費基數為3505元(我市201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948元x58.93%,比江府辦[2017]47號文規定的4758元=我市2018 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948元x80%,降低了1253元),最高繳費基數由2019年的12396元提高至14274元(江府辦[2017]47號文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4758元x300%)。

繳費費率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我市職工參加一檔、二檔和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6.0%(其中:一檔、二檔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分別為3.0%、2.5%、0.5%),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2.0%(其中:一檔、二檔繳費費率分別為0.5%和1.5%)

個人以職工身份(含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保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7.5%(其中:一檔、二檔繳費費率分別為3.5%和4.0%,不含生育保險)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參保人員選擇一次性補繳或在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逐月代扣代繳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5.5%(其中:一檔、二檔繳費費率分別為3.0%和2.5%, 不含生育保險);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參保人員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且不選擇一次性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7.5% (其中:一檔、二檔繳費費率分別為3.5%和4.0%,不含生育保險),並享受在職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起執行。省有新規定時從其規定。

2020年度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待遇標準 ↓↓

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

注意:

1、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大病保險起賠標準下降70%,賠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特困供養人員大病保險起賠標準下降80%,賠付比例提高20個百分點。上述人員大病保險不設最高賠付限額。

2、在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一檔參保人向家庭病床定點醫療機構轉診並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設起付標準。

3、職工退休人員在上述一檔起付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0 元,一檔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4、以城鄉居民身份參保的特困供養人員一檔住院可以享受零起付標準,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不含按規定應由單位參加生育保險但單位未參保繳費人員),孕產婦享受一檔住院分娩或終止妊娠醫療費用待遇,由基金按上述標準支付,基金支付費用低於500元的,按每人每次500元支付。

6、年度累計自付範圍內醫療費用不含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由參保人個人支付。

7、二檔住院統籌是在享受一檔待遇後,由基金按規定支付。

8、參保人未按規定辦理轉診(含市內轉診)手續、超時辦理零星報銷手續(超過規定的辦理時限,但不能超過2年,其中先行支付不能超過3年)、超時辦理市內非定點和異地就醫申請備案手續及本人原因48小時內未辦理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登記等情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險賠付比例)降低為上述規定標準的50%。

9、按周期性結算特殊人群參保人在同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出入院時間在90天以上的,按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不足90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每兩個連續周期計算一次起付標準,即在第一個周期計算起付標準,連續的第二個周期不計算起付標準,新周期重新計算,即第三個周期重新計算起付標準。

10、在新會、臺山、開平、鶴山、恩平五市(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戶籍所在地在蓬江區、江海區兩區或在蓬江區、江海區兩區長期居住的,如需在市直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診療的,需於診療前填寫《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長期居住(派駐)蓬江、江海兩區就醫備案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戶籍所在地在蓬江區、江海區兩區)或有效的長期居住佐證材料(戶籍所在地不在蓬江區、江海區兩區但在兩區長期居住),向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手續後,按規定住院的,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險賠付比例)按規定標準執行。

11、在市外長期居住的參保人(含職工身份參保人和城鄉居民身份參保人),填寫《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機構申請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社保卡、戶口簿複印件或有效的居住地長期居住佐證材料,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市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其在就醫地異地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和起付標準按我市同等醫療機構級別執行;其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特定病種門診待遇,基金支付比例按我市同等醫療機構級別執行。在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住院和特定病種門診待遇,基金支付比例按非定點醫療機構執行。

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待遇

注意:

1、僅參加一檔的城鄉居民身份參保人只可選定一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同時參加一檔和二檔的職工身份參保人在選定一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基礎上,可再選定一家非基層定點醫療機構。

2、二檔參保人當月累計未達到最高支付限額,可結轉下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3、參保人門診定點機構選定後,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不得變更。下一基本醫療保險年度需變更的,應在本年10月至12月辦理變更手續。未選定門診定點機構或在非選定的醫療機構就醫的,不能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未辦理變更手續的,視為繼續選定原門診定點機構。

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補助待遇

注意:

1、上表「基金累計支付限額」是指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月度實際基金支付累計額。

2、一檔或二檔患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特定病種的,取較高病種月支付限額並增加60元。

3、當月累計最高支付限額,均不能結轉下月使用。

4、特困供養人員城鄉居民身份參保人特定門診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基金支付比例最高不超過100%,若超過100%的按100%計算)。

5、其中「小兒腦性癱瘓(含0-3歲精神運動發育遲緩兒)」和「兒童孤獨症」僅限城鄉居民身份參保人。

6、其中「肺結核」應在我市肺結核專科防治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基金才予以支付;重性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和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6種重性精神疾病;精神病(重性精神疾病除外)應在精神專科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綜合醫院精神專科就診,基金才予以支付;重性精神疾病在精神專科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綜合醫院精神專科以及經批准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基金才予以支付。

7、慢性C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幹擾素治療)參保人只能選擇本市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就診。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慢性C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幹擾素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有江門市中心醫院、江門市五邑中醫院、江門市人民醫院、開平市中心醫院和恩平市人民醫院。

8、禽流感疑似病例參保患者使用奧司他韋(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按藥品費用90%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定點醫療機構需單獨開處方和收費,奧司他韋藥品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基金支付比例為80%,二檔在一檔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9、「高血壓( Ⅱ期以上)」和「糖尿病」兩病種的城鄉醫保一檔參保人基金累計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80元/月調整為2160元/年(即180元x12個月)。

*10、「高血壓(Ⅱ期以上除外)」保障對象為我市城鄉醫保參保人,不含以職工身份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參保人。其門診發生的降血壓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本市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60%,本市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50%(三級和非定點醫療機構基金不予支付,特困供養人員城鄉醫保參保人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基金累計支付限額為1080元/年。降血壓藥品範圍和醫保支付標準統一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

*11、「高血壓(Ⅱ期以上)」、「糖尿病」 和「高血壓( Ⅱ期以上除外)」城鄉醫保參保人,若同時患有我市特定病種範圍中一類或二類特定病種的,報銷比例按較高特定病種待遇標準執行,基金累計支付限額按一類或二類較高特定病種待遇標準執行,其中,同時患有二類特定病種的月度累計支付限額增加60元/月;若同時患有三類或四類其他特定病種的,報銷比例按較高特定病種待遇標準執行,基金累計支付限額按年度累計支付限額= (較高病種月支付限額+60元)x12個月計算,即同時患有三類特定病種的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3600元/年,同時患有四類其他特定病種的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2880元/年。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

注意:

1、首次參加我市職工醫保或二檔是指在該時間段前從未參加過我市職工醫保或二檔的。2018年1月1日後含1月1日。

2、表中在職年齡段劃入金額為2016年12月個人帳戶對應最低繳費基數(2408元)的最低劃入金額。退休人員仍按原職工醫保辦法劃帳,表中按2020 年擬確定最低繳費基數(3505元)計算退休人員的劃入金額。

3、與上述劃帳金額對應的實際繳費基數比較,參保人個人實際繳費基數有提高的,仍按上述劃帳金額標準劃入個人帳戶;有降低的,按降低後實際繳費基數和2016年12月職工醫保對應年齡段實際劃帳標準重新計算的劃帳金額劃入個人帳戶。當參保人個人繳費部分(一檔的0.5%和二檔的1.5%部分)實際繳費金額高於劃帳金額時,按個人繳費部分實際繳費金額劃入個人帳戶。

4、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為3.0%,減去大病保險從個人帳戶中的扣繳部分。35周歲以上至45周歲(含45周歲)為3.5%,減去大病保險從個人帳戶中的扣繳部分。45周歲以上至退休為4.0%,減去大病保險從個人帳戶中的扣繳部分。

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注意: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的醫療費用,即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前檢查的費用,終止妊娠的費用,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官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紮或者復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生育津貼待遇

注意:

1、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2、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 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等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3、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由財政部門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生育津貼的,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計算生育津貼歸墊財政專戶。

4、參保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參保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其差額部分參保職工可持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生育津貼支付憑證向用人單位申請補足。

5、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9] 24號)的規定,兩項保險合併後的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繼續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相關焦點

  • 【政策解讀】2020年1月起我市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有調整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為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結合我市實際
  • @重慶人 2020年度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出爐
    近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度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具體內容都有什麼?一起來看看!重慶2020年度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不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9819元/年(5819元/月)。重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491元。
  •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
    最低繳費基數分三年達到省、市公布的本市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分別為:2018年65%、2019年75%,從2020年起為80%。前款規定的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 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公布
    ,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20年3月23日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醫療生育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全部參保在職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
  • 2020年度廣州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2020年度廣州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0.85%;  個人:無需繳納。  生育保險是什麼?  生育保險(maternity 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 2020年度廣州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
    生育保險是什麼?  生育保險(maternity 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 關於印發《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江門市職工生育保險...
    第四條  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經經辦機構核准的就醫醫療機構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範圍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享受相應生育保險待遇。我市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範圍統一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執行。
  • 宜春人,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開始啦!
    小夥伴們 2020年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開始啦 大家要注意以下事項喲! 三、籌資標準 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800元,其中個人繳費280元(含應補繳2019年的30元,中斷、新參保居民需按年度補繳,其中2017年個人繳費150元,2018年個人繳費180元,2019年個人繳費220元),財政補助520元。
  • 北京生育及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產假工資支付標準明確
    今天(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併運行、徵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後,統一徵繳,全市統籌。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9.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仍由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1%繳納。
  • 關於潮州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告
    潮醫保〔2020〕16號為全面推進我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根據《潮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潮州市貫徹落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潮府辦〔2019〕19號)的規定,現就我市兩項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 九江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2)生育津貼的計發標準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計發時限按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 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怎麼用才真的省錢?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超過20個省份公布了生育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方案。我們大廣東,就在其中。就在12月2號,廣東省公布了《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要求確保在2019年底實現亮相保險合併實施。
  • 「最新」2020年準格爾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生育保險政策出爐
    準格爾旗發布從準格爾旗醫療保險服務中心了解到,2020年準格爾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生育保險政策出爐,詳情看下方~2020年準格爾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摘要一、住院報銷(一)住院報銷起付標準: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內第一次住院為六百元
  • 煙臺發布202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標準
    、局長王永秋介紹了2020年度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有關情況,煙臺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鄭舒東對居民醫保繳費的相關事宜進行了介紹。    參保範圍: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    煙臺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的居民,具體指:具有本市戶籍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及不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滿的失業人員;本市各類學校在校學生(含各類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由本市各級公安機關籤發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及非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
  • ...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
    第十八條2009年11月1日後(含2009年11月1日)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但最低繳費年限未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須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至最低繳費年限(繳費出現中斷的,還應一次性補繳中斷期間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方可享受退休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兩險合併」
    原標題: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兩險合併」   根據最新公布的《北京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意見》,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生育保險基金併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職工個人不再單獨繳納生育保險費。
  • 定了,明年1月1日起,杭州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
    根據杭州市醫保局消息,自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將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兩險合併,生育保險是取消了嗎?對職工有什麼影響? 2020年1月1日起兩險合併實施 近期,市醫療保障局聯合4部門下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 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還有這些……
    日,記者從寧夏醫療保障局獲悉,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我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合併實施。所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據了解,兩險合併後新的繳費費率按照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之和繳納,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8.8%按月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 青島:2020年起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央廣網青島12月30日消息(記者王偉)記者從青島市醫保局獲悉,《青島市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青島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和山東省文件明確,按照兩項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用人單位新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目前,青島市職工醫保的單位繳費費率為8.8%(含按規定劃轉護理保險0.5個百分點),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1.5%,總費率為10.3%。
  • 2020年度長垣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2020年度長垣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二、繳費標準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50元,各級財政補貼每人每年520元。 城鎮低保、農村低保、特困人員、孤兒由民政局全額代繳;重點優撫對象由退伍軍人事務局全額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