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六十感懷 | 師說

2021-03-01 中國民商法律網

新年的鐘聲即將敲響,2020年即將成為過去。過去的一年確實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國際風雲跌宕起伏、國際關係變化莫測的一年,也是我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萬眾一心,戰勝疫情,取得復工、復產偉大勝利的一年。

對於廣大民法學者來說,它更是永遠值得銘記的一年,因為我們萬眾期盼的民法典終於頒布了。這部法典凝聚了每一位民法學者的心血和智慧,它的頒布是我們的光榮,也是我們的夢想。

我記得30年前的一個夜晚,我的導師、新中國民法學的創立人佟柔教授,在臨終前曾經對我說,新中國一定要有自己的民法典。30年後,我作為一名民法學者,有幸見證並親自參與了這部法典的問世,幾代民法學人的夙願今天終於實現了。

光陰荏苒,日月如梭,轉眼間,我已到六十,進入到耳順之年。人到六十,就好像已進入人生的冬天,至少是過了金秋豐碩的階段。

如果說生命仿佛四季輪迴一般:青少年正如明媚燦爛的春天,青壯年就好像如日中天的夏日,那麼,到了中年,便猶如成熟收穫、果實收倉的秋天,人到六十,收穫的季節已要結束,即將進入到樹葉凋零的冬天。

就像毛主席比喻的,年輕人是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那麼,也可以說青壯年是中午的太陽,而老年則是傍晚五六點鐘的斜陽。

人到六十,已經日過晌午,不再有那種像正午陽光般的熾熱激昂。但這太陽餘熱可以尚存,甚至不減熾熱。

李商隱曾發出喟嘆,「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李白亦擲出感慨,「逝川與流光,飄忽不相待」,似乎「夏花般絢爛」之後,便只能歸於「秋葉般靜美」。但以己之見,縱使歲月不居,時節如流,人的潛能是無限的,取決於自身如何激發它。通過不懈奮鬥,必然能夠收穫人生的另外一個碩果纍纍的秋季。

杜甫有言,「古來存老馬,不必取長途」。人到六十,可能已少有那一番「弄潮兒向濤頭立,手把紅旗旗不溼」的勇猛朝氣,卻仍能懷有一份「猛志逸四海,騫翮思遠翥」的壯志豪情,並憑藉自身總結的人生閱歷的智慧,「藏巧於拙,用晦而明」,最後曲達人生之境。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人到六十,更應一鼓作氣,爭分奪秒,搶在天黑之前,抵達理想之地。

人到六十,欲望和追求開始自然減少,心態也應該開始變得平和,性格也會變得順其自然,靜而不爭。人到了六十,也應變得更加寬容、包容,多一些忍讓,眼睛裡也得能揉得一點兒沙子,耳朵裡也得能飄得進半句逆耳的話。

畢竟經過六十年,人與人之間的什麼雞毛蒜皮沒有見過?我們應該以更加開放、平和的心態來看待身邊的一切,來對待生活中的紛爭。希望歲月靜好,因為「牢騷太盛防腸斷,風物長宜放眼量」。

孔夫子把六十歲稱為耳順之年。依我理解,這便是說人到了這個年齡,既應當聽得進順耳之聲,也聽得進逆耳之聲,亦能夠領略其言下之意。畢竟經過了幾十年生活的磨練,可謂「經事還諳事,閱人如閱川」。人到六十,吃過虧,上過當,領悟來時路,應該能夠辨清人間是非。

人到六十,就好像攀登一樣,已經越過了半山,也猶如划水,也越過了中點。前面的路究竟還有多長?到了這個階段,我們已經越過了最困難、最彎曲、最險峻的道路,是不是該停下來喘一喘、歇口氣?

但是,「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人到半山路更陡,船到中流水更急」。其實,越過了這個階段,面對前面的路途,我們反而更不能停頓、歇息。因為一旦歇下來,我們就可能再也打不起精神,無法前行了。

我曾見過家鄉划龍舟的一個情景:一位光著膀子的古稀老人在龍船上掌舵喊號,越過中流。他激情四射,渾身是力,大聲吶喊,引來眾人齊聲喝應。那龍舟,果然越駛越急!那動人的畫面至今讓我記憶猶新。

由此我想到,人到六十,更應該去開啟新的學術生涯,樹立新的奮鬥目標,繼續做「弄潮兒」,不斷奮力前行。

人到六十,就到了快要退休的年齡。六十歲之前,人沉淪在日常生活中,奔走忙碌於衣食住行、名位利祿,早已把人生的目的丟失遺忘。

而六十歲之後,面對著人生又一個不一樣的階段,經歷過歲月的沉澱,人到了一個常常會回憶的年歲,便不由得拾起了那早已被歲月蒙塵的初心。

有人將六十作為人生的一個分界線,認為人的一生,在六十歲之前是價值決定存在,而六十歲後則是存在決定價值。其含義是:人在六十歲前,是拼搏的年代,而到了六十歲後,則進入到了保養、休息的人生階段,打拼的年月已經過去了,是應該好好地休整了。

但是,我認為,人生的幸福是在不斷的勞動中造就的。就像老農拖著傴僂之軀,仍躬耕于田間,於持續不斷的勞作中,覓見自身的價值、存在的意義,如此換來的是一份內心的踏實、對人生價值的肯定。而我們,不也應「只問耕耘,不問收穫」、在尋找人生意義的旅途上繼續跋涉嗎?

人到六十,我們似乎已經過了學習的歲月,完全依靠自己的經驗行事。但我認為,人即便到了六十,也應當學習一些新的知識和技能。這正是:「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

我還想學好民法之外的其他部門法,還想學好法律之外的其他學問,還想繼續重拾舊愛,把文學愛好再好好撿起。我也很想練好書法,揮毫潑墨。靜下來的時候,總覺得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好像還要許多做不完的事。

「我問青山何時老,青山問我幾時閒」。我記得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剛到北京,初次見到佟柔老師,他說:「我剛過六十,正好開始學術的新生涯。」佟老師說這番話,是因為他這一代人在過去耽誤得太多,恰逢改革開放,百廢待舉,正好有一番作為。

這句話其實對我也是一種激勵。佟老師年過六十,每天凌晨4點多便起床開始工作,讀書、看報、寫作,早上8點去上課,依然精神抖擻,聲音洪亮。他每天忘我工作,樂此不疲,哪裡像一個年邁之人呢?

佟老師給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我不能夠到了六十就懈怠,就閉目養神,就無所事事,無所作為,而應當向他學習,重新開啟新的學術生涯。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民法學是我的專業,是我理念之歸屬,精神之寄託。我學與思,行於世,終生與法律相伴,同向同行。

改革開放四十年,我親眼目睹和見證了中國法治的進程。這是一個偉大的時代,才誕生了偉大的法典。民法典必將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美好幸福生活,實現老百姓對良法善治的美好期待提供重要保障。

我作為一名民法學者,理應為民法典的全面貫徹實施、為中國民法學理論體系的構建繼續奮鬥,為祖國的法治事業不懈努力。期盼國家更繁榮、法治更昌明、人民更幸福!

相關焦點

  • 王利明:民法典姓「民」
    這裡是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鎮,1960年2月,王利明便出生在這樣一個水鄉之中。少時懵懂的王利明和法學並沒有多大的淵源,他和普通小朋友一樣長大,15歲時從沔城中學高中畢業後,成為一名插隊知青。  因為成績優秀,少年王利明在插隊的農村當上了小學代課老師。
  • 王利明:痴迷民法的「老派學者」
    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與王利明是多年的朋友。沈德詠評價說,「王利明是他尊敬的學者。如果說江平先生、佟柔先生等老一輩法學家是民法學的奠基人,那麼王利明就是中生代民法學界的領軍人物。他不僅學問高深,而且通過教書育人為法制建設作出了傑出貢獻。」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教授
    這農家少年就是現在我國著名的民法學家王利明。   在王利明的求學路上,兩次赴美學習的經歷,對他有著重要影響。1988年,王利明赴美國密西根大學,在美國著名的財產法教授歐林?布勞德的指導下,專攻英美財產法和侵權行為法。王利明一邊如饑似渴地廣泛學習,一邊思考美國作為全世界最發達的國家這一,它的法律制度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在哪些方面值得學習和借鑑?
  • 人大副校長王利明:新中國第一個民法學博士
    在他看來,作為一個學者,研究法律的所有出發點都應當是為了實現人文關懷,保障人的自由、平等和尊嚴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院教授王利明是新中國第一個民法學博士,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當今中國學習法律的人,不知道王利明的大名的恐怕沒有。百度一下,王利明大大小小的頭銜不下20個。或許,他從一個農家少年到著名法學家的經歷,可以給那些正在法學院埋頭苦讀的莘莘學子們提供很多啟迪。
  • 王利明副書記兼副校長訪問義大利博洛尼亞大學
    Giovanni Luchetti院長對王利明副書記兼副校長的來訪表示熱烈歡迎並向他介紹了博洛尼亞大學法學院的歷史發展、學生培養、學術研究與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情況。王利明副書記兼副校長向Giovanni Luchetti院長介紹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沿革與教研現狀,並希望兩校今後在歐盟法律學術研究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
  • 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開庭
    本報訊 11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逃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王利明以親友關係為紐帶,籠絡「發小」、同學和一些前科劣跡人員,以合法註冊的明澤公司為掩護,在拆遷過程中持續使用斷水斷電、威脅恐嚇等手段對被拆遷戶進行滋擾,逐步樹立強勢地位,初步形成了以王利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 王利明: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 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因為成績優秀,王利明在插隊的農村當了小學代課老師。  《人民日報》在1977年10月21日頭版發布了恢復高考的消息,社會頓時沸騰。在中學老師的建議下,王利明參加了高考,考上了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但這並不是王利明走上民法之路的開端。王利明回憶,他的大學生涯有一半時間花在了心儀的文學上,並且憧憬自己能夠當一名作家。
  • 王利明再獲「年度法治人物」稱號 - 人大立法--法制網
    原標題:王利明再獲「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 12月4日,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獲「2020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這也是王利明教授第二次獲得「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
  • 呼和浩特對王利明等33人提起公訴
    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2日電(楊騰格爾)9月30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利明、王利芳等3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提起公訴。3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發布通告,該局在辦理以犯罪嫌疑人王利明為首的涉黑系列犯罪案件中,經調查發現,維多利摩爾城對外銷售商鋪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警方呼籲沒有報案的受害人於3月23日至6月2日到戶籍所在地或就近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
  • 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今日開庭
    2020年11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逃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王利明以親友關係為紐帶
  • 王利明常務副校長率團赴新加坡訪問
    10月10-11日,應有關機構和高校邀請,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率團赴新加坡,先後到耶魯—新國大學院、新加坡國立大學、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新加坡公共服務委員會、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南洋理工大學等大學和機構考察訪問,推進學校與新加坡高校、機構交流合作。
  • 法學院王利明院長會見劍橋大學Ralph J. Gillis博士
    法學院王利明院長會見劍橋大學Ralph J. Gillis博士   10月20日下午,法學院王利明院長在法學院貴賓室會見了英國劍橋大學博士、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訪問學者、美國國務院海洋與國際環境和科學事務委員會諮詢委員Ralph J. Gillis先生。王利明院長首先代表法學院歡迎Ralph J.
  • 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開庭
    2020年11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逃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王利明以親友關係為紐帶,籠絡「發小」、同學和一些前科劣跡人員,以合法註冊的明澤公司為掩護,在拆遷過程中持續使用斷水斷電、威脅恐嚇等手段對被拆遷戶進行滋擾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利明獲「2020年度法治人物」稱號
    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王利明獲「2020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這也是王利明授第二次獲得「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   年2月,王利明生於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鎮。因為成績優秀,王利明在插隊的農村當了小學代課老師。   《人民日報》在1977年10月21日頭版發布了恢復高考的消息,社會頓時沸騰。在中學老師的建議下,王利明參加了高考,考上了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但這並不是王利明走上民法之路的開端。王利明回憶,他的大學生涯有一半時間花在了心儀的文學上,並且憧憬自己能夠當一名作家。
  • 呼和浩特王利明涉黑案開庭,更多細節曝光
    2020年11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逃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王利明以親友關係為紐帶
  • 被告人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今日開庭
    2020年11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利明等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王利明以親友關係為紐帶,籠絡「發小」、同學和一些前科劣跡人員,以合法註冊的明澤公司為掩護,在拆遷過程中持續使用斷水斷電、威脅恐嚇等手段對被拆遷戶進行滋擾,逐步樹立強勢地位,初步形成了以王利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 專訪王利明教授:從「小薄本」踏上民法之路,三天三夜把這本書抄了...
    因為成績優秀,少年王利明在插隊的農村當上了小學代課老師。此時的他對人生並沒有太清晰的規劃,以至於當人生轉折點到來時,他還有些茫然不覺。1977年,這是一個改變了許多中國人命運的年份。這一年,高考恢復。此時17歲的王利明並不太清楚是不是真的能考上大學,以及上大學能有什麼用。這件轟動全國的事情起初並沒有在少年王利明的心中掀起多大的波瀾。
  • 王利明:我國為什麼制定民法典 應制定什麼樣的民法典
    為此記者採訪了參與這部法典制定工作的著名法學家王利明教授,請他就此發表看法。目前,我國正開始著手制定一部為社會各界所關注的旨在全面調整市場經濟條件下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重要法律——民法典。為此,記者就這部法典的有關問題,採訪了著名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利明教授。
  • 王利明常務副校長一行訪問韓國東亞大學並籤署校際友好協議
    3月31日至4月3日,應韓國東亞大學邀請,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常務副校長率代表團訪問了東亞大學。訪問期間,王利明常務副校長會見了東亞大學校長權五昌教授、校董事會董事長和理事等東亞大學負責人,並與權五昌校長籤署了兩校間的校際合作協議和學生交換協議。
  • 違法開發銷售「內蒙古大商城」 內蒙古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宣判
    張林虎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12月25日電 (記者 張林虎)從違法拆遷起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最後發展至違法開發銷售「內蒙古大商城」項目……25日,王利明為首的33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王利明被判處有期徒刑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