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又被罰了!
近日,北京銀保監局「重拳出擊」,對北京銀行開出2張巨額罰單,並於12月31日深夜在官網公布。
具體來看,北京銀行因涉及銷售虛假金融產品,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關鍵業務環節管理失控等15項違法違規事由,合計被罰4290萬元,24名責任人分別被處以警告、罰款、終身禁業、取消董事高管任職資格等行政處罰。
重罰4290萬
其中,第一份標記為「京銀保監罰決字〔2020〕45號」的罰單涉及北京銀行及該行19名相關責任人。顯示有11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具體如下:
對外銷售虛假金融產品;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關鍵業務環節管理失控;同城清算業務憑證要件信息不真實;印章管理混亂;重要崗位員工輪崗管理失效;崗位制衡與授權管理存在缺陷;員工行為管理失察;案件風險排查不力;內審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信貸業務管理不審慎。
北京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責令北京銀行改正,並給予合計39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北京銀行19名責任人處以行政處罰。
具體來看,對王義、謝威、楊曉飛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劉月英、楊波、王瓊、顏鵬、劉穎分別給予禁止3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毛燕、王蕾、辛欣、劉長喜、王燕分別給予禁止1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對王欣給予取消終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對徐中興、耿代路分別給予取消6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對王華強、李松、吳文杰分別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份標記為「京銀保監罰決字〔2020〕41號」的罰單涉及北京銀行及該行5名相關責任人,共有4項違法違規事實,具體包括:
北京銀行下轄西單支行違規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詢證函回函;北京銀行下轄西單支行違規出具與事實不符的存款證明;北京銀行下轄西單支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北京銀行現金管理業務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北京銀行改正,並給予合計3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李娟、許文娟分別給予取消5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對穆童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戴煒、林袁分別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或涉康得新造假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份罰單,其中尤其是後者,讓人很容易聯想到最近前年發生的,和北京銀行案件——康得新造假案。
而此次被罰的人中,也有去年5月就被網傳撤職的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行長。
天眼查顯示,李娟、穆童、許文娟是2012年4月17日之後,北京銀行下轄西單支行的三任負責人。
而這不是北京銀行首次因康得新造假案被處罰。
去年7月,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公布了自律處分信息,北京銀行因其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的相關行為,被交易商協會警告,暫停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相關業務6個月;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康得新案回顧
北京銀行和康得新的「糾葛」要追溯回2014年。康得集團2014年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籤訂了《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對康得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在北京銀行開立的銀行帳戶進行統一管理,將協議下子公司帳戶資金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3258帳戶,如需付款再從母帳戶下撥。各子帳戶實際餘額為0,康得新及其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3家子公司的5個銀行帳戶資金被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
2019年1月,康得新出現2期債券違約後,由於無法按期兌付本息,公司收到法院財產保全文書後,相關財務人員自查才發現康得新及康得新光電西單支行帳戶的實際餘額為0。而此前康得新2018 年報顯示,公司帳面貨幣資金153.16 億,其中122.1億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
4月29日,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在回復康得新年報審計事務所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提出的關於康得新公司銀行帳戶問題時稱,「銀行存款該帳戶餘額為0,該帳戶在西單支行有聯動帳戶業務,銀行歸集金額為122億元。」
6月5日,康得新公司在北京銀行網上銀行查詢時發現,「康得新帳戶餘額超81億元,子公司張家港光電帳戶餘額超27億元,子公司康得菲兒餘額超7億元,子公司康得新功能帳戶餘額超6億元,合計帳戶餘額超122億。但帳戶資金實際無法使用。」此前,康得新回復深交所公告時提到,康得新及子公司的3個帳戶因金融借款糾紛被多個銀行申請凍結。
而對於122億資金的流向仍謎團重重。康得新公告稱,北京銀行並不配合提供對帳單及聯動帳戶資金劃撥流程。對於《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有效性,雙方也各執一詞。康得新認為,控股股東與北京銀行籤訂的協議自始無效。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則認為「合同有效。」
雙方爭端不斷升級並鬧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