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是誰?北大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厚大法考熱門講師?不,他是火爆全網的法外狂徒張三的代言人,他是B站最爆火的法律男神。
羅翔老師在B站發布的講法視頻將枯燥無味的法律知識變成趣味無窮的段子,讓人捧腹大笑之餘,也學到了不少法律基礎知識。其實就算不是為了維權,我們普通人學點法律知識,還是有必要的。
這本《刑法學講義》就是延續了羅翔老師在B站一貫的風趣講課風格,通過各種現實中的社會事件,用一個通俗易懂的說法把各種專業的法律知識串聯起來。讓你輕鬆學習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引發了對生活的各種思考。
現實中很多人都抱著這樣一種想法:「我又不想犯法,法律與我有什麼關係?」但是事實上,正因為很多人不懂法,往往會在不經意之間觸犯了法律。
例如一個男子在炎炎的六月穿著人民警察秋季制服在派出所門口招搖過市。該男子見到警察上前盤查,神色立馬變得慌張,民警便將其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審查。
該男子交代自己是沒有人民警察身份。他為了網絡直播獲取粉絲量,便在網上購買假警服,然後為了直播更加逼真,來到了派出所門前。
冒充人民警察根據《刑法》相關條款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中也有冒充國家機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罰條款: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法律不僅僅可以懲罰犯罪的人,更可以保護我們的正當權益。
相信很多人應該都看到過商家說:本活動/本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等類似話語。這種行為是違法的,這是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費者權利,霸王條款一律無效。另外說一句,商家如果對充值卡設置了消費時限過期歸零,也是違法的。
羅翔老師《刑法學講義》
有時候我們對犯罪的人受懲罰的程度經常感到意外,甚至無法理解為什麼他們罪大惡極卻還有律師辯護?為什麼會有「存疑不捕」的情況出現?為什麼人人希望他被判死刑,然而法院卻不這樣判?
羅翔老師通過《刑法學講義》給大家傳達一種重要的法律精神,讓普通人理解法律,正確看待每個法律事件,避免被帶節奏。
在《刑法學講義》當中,羅翔老師多次提及法律與道德的關係。
「法律只是對人的最低道德要求,它不可能也不應該強人所難。」「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
其實在量刑入罪的時候,法官往往會考慮到實際道德生活中,人們的表現。什麼是屬於道德譴責,什麼是構成犯罪的。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張扣扣案,張扣扣在大年三十殺害一家幾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較重,社會影響非常惡劣。
大家都覺得張扣扣不過是為母報仇,在情理上是可以接受,惡性沒有那麼嚴重,因此輿論就向張扣扣傾斜。但是一審依然判處張扣扣死刑,因為復仇的說法,雖然被情理所接受,卻為法理所不容。
刑法最基本的要義就是以刑罰來替代復仇,倘若我們認同了復仇的正當性,每個人都可以執行私刑,那麼社會就會亂套。
所以在看待類似張扣扣這種社會案件的時候,我們不能只考慮當事人的立場,還需要用理性的思考去判斷,否則法律就是一張廢紙而已。這就是羅翔老師經常說的:「法律要傾聽民眾的意見,但要超越民眾的偏見。」
《刑法學講義》
今年陸陸續續爆出的各種未成年犯罪的社會事件,就明顯反映了我國刑法上的漏洞。這些社會案件引起社會的重大關注,我們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社會的發展與法律滯後性這個矛盾是會一直存在的,因為法律必須保持他的穩定性,朝令夕改帶來的危害往往更大。
法律往往帶有時代特徵。如果你認為14歲不負刑事責任已經不符合當代發展趨勢,那麼你就調研論證,不僅是法律層面的,還包括醫學層面,心理層面和社會層面的。
所有的犯罪都會有一定的社會原因,現在這些社會事件愈加得到大家的關注和重視,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與這些社會事件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會隨之修改,以保證社會的穩定。
羅翔老師這本《刑法學講義》是一本讓人不覺得枯燥的法律書籍,除了專業的法律知識,還有很多具體的案例,既沒有透露當事人的信息,又把故事講得清楚明白。這是一本沒有專業人士的傲慢,重視普通人的良知的普法藍書。
羅翔老師在視頻中說過:「我們無法做偉大的人,但我們可以心懷偉大的愛,做細微的事情。」現實裡沒有真正完美的圓,但是它是我們前進的方向。正義也是,看不見,但是它是我們前進的方向,雖不能至,心嚮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