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財政局關於批覆市園林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榕財決【2018】111號)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園林局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園林綠化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福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福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福州市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法規,並負責檢查落實。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修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建立城市綠化「綠線」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審定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參與審查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的立項與規劃;參與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分布的審核認定。
(四)負責對建設項目園林綠化工作的監督檢查,辦理綠地佔用或臨時佔用審批手續。
(五)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設計、施工的行業管理;制定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和養護的規程規範、質量等級、定額標準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六)負責制定園林綠化專業技術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組織專業崗位人才的培訓;負責園林綠化專業技術考核和職稱評定;組織對園林綠化業務的技術指導,開展園林綠化學術和技術交流活動。
(七)負責制定城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管理辦法;組織園林綠化科技重點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組織指導園林植物的引種、育種和動物的繁殖研究;負責組織城市園林綠化檢查和園林綠化成果普查、資源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病蟲害的監測與防治工作,並提供諮詢、信息等服務。
(八)負責組織公園和風景名勝區資源的調查評估;組織申報風景名勝區;監督檢查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區、縣(市)的園林綠化工作,參與審批或審核區、縣(市)園林綠化規劃和建成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規劃調整。
(十)負責本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全市城市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城市園林綠化與市有關方面的關係,組織市、區全民義務植樹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市園林局部門包括1個機關行政處(科)室及14個下屬單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範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福州市園林局 | 財政全額撥款 | 53 | 47 |
福州市綠化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81 | 61 |
福州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 | 財政全額撥款 | 15 | 15 |
福州市園林綠化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財政全額撥款 | 35 | 30 |
福州市晉安河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97 | 60 |
福州市烏龍江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48 | 36 |
福州市園林科學研究院 | 財政全額撥款 | 25 | 19 |
福州市閩江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70 | 66 |
福州市琴亭湖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17 | 13 |
福州市光明港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20 | 20 |
福州市兒童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19 | 15 |
福州市茶亭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31 | 15 |
福州市於山風景區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34 | 17 |
福州市西湖公園管理處 | 財政全額撥款 | 101 | 56 |
福州市動物園管理處 | 財政差額撥款 | 83 | 61 |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2017年,市園林局部門主要任務是:「全民動員、綠化福州」總方案、「水系綜合治理」168個串珠公園項目、預計年底前再完成42個和7條(段)沿河景觀段,計劃2018年「五一」前全部完成。市園林局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全民動員、綠化福州」的部署要求,大樹造蔭、綠蔭惠民,以「三合一」會議保障為契機,努力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圍繞上述任務,重點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項目,重質量,全力推進重點建設。
一是堅持種大樹造綠蔭。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樹造蔭、綠蔭惠民的部署和要求,採用增種大樹、補植、增種二排樹等形式,梳理提升城區林蔭道路117條;完成渠化島大樹遮蔭及公交站大樹補蔭工程142處,為出行的市民打造全流程的遮蔭體驗;完成10個林蔭停車場建設。全市種植大樹21萬多株。提前完成進出城綠化項目和會展島周邊綠化的提升工作。完成全市314條道路的5.2萬個行道樹樹池蓋板的改造。
二是拓展提升公共休閒空間。充分發揮福州「山」、「水」優勢,融入城市,串綠成線(綠道),串珠(公園綠地)成鏈,牽頭擬定168個串珠公園計劃。堅持傳導壓力,組織基層單位跟包共研方案、跟進項目、現場指導,在全市內河沿線打造一批親民、惠民、利民的串珠式公園。此外,全市12個生態公園正在緊鑼密鼓地建設中,預計春節前可向市民開放。利用福州獨有的山水資源,建設綠道85.7公裡。改造提升25個城市公園及17個街邊小遊園。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進行幾輪實地考察選址,將位於長樂市古槐鎮董奉山東北區作為福州濱海植物園選址,為市民提供更多樣、更便利、更舒適的休閒空間。
三是廣植市樹市花。通過建設市樹市花主題公園、主題綠地等形式,凸顯榕樹精神和茉莉文化,種植榕樹1萬多株,在五城區休閒步道、公園等地成片種植茉莉花,種植面積6萬多平方米,總計200多萬株。在螺洲鎮與蓋山鎮交界的帝封江片區,利用原有的茉莉花種植基地花田,為市民打造一個面積約666畝的茉莉花主題公園。目前,已完成3個榕樹主題公園,12個茉莉花主題園。
(二)抓管理,重創新,提升園林綠化品質。
一是強化公園景區管理提升、推進公園管養精細化。制定《福州市西湖公園環衛保潔、綠化養護、安保服務、服務設施精細化管理導則(試行)》並核定最新經費標準。採用「考評績效和問責懲戒」、「末位淘汰」雙掛鈎機制,促進管理模式的創新;加強公園品質提升。陸續改造、整治了西湖公園、金山公園、於山風景區北麓、南江濱生態公園、馬尾東江濱公園等10多處公園景區;加強便民服務,推進公園景區免費WIFI、24小時自助圖書館、A級旅遊公廁、母嬰室、志願服務站、小型球場、冷熱直飲水機及自動飲料售賣機等基礎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投資約3000萬元,對西湖公園、花海公園、浦下河進行燈光亮化提升,安裝各類庭院燈、照樹燈等各類燈具約1.6萬套;積極繁殖、引進、救助動物,成功繁殖動物20只,引進動物9種51只,救助孔雀、陸龜等動物90餘只。同時,各公園新打造當家花旦,如茶亭公園引起荷花新品種55種,增加數量,加強栽培管理,突顯荷花特色。西湖公園加強菊花、杜鵑、桃花三大當家花旦的栽培管理,閩江公園南北園毛杜鵑、金山公園白蘭花及荷花、花海公園各式花海、南江濱生態公園蜀葵及萱草、飛鳳山奧體公園日本晚櫻及黃花風鈴木等,均展現出良好的景觀效果;開展綜合整治。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及省、市領導對西湖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西湖環境提升工程方案》,加強西湖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狠抓清淤、亮化和不協調建築整治。
二是做好道路社會化養管工作。科學劃定市、區養護分擔機制,共下放298條道路綠化給區一級園林部門。按照「定路、定量、定責」的網格化管理,做好城市市管主幹道、重要次幹道街頭綠地養護管理綠地面積6472452.44㎡、92612株行道樹、105座高架橋三角梅的日常養護工作。今年共完成數字城管案件10745件、完成10477件、因其它因素未完成268件,結案率99.5%;「12345」訴求件1852件,完成1852件,辦結率100%。
三是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組織專家對市區範圍的古樹進行巡查、鑑定,認真開展一級古樹名木詳細普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古樹名木進行保護,做好古樹名木病蟲害防治、修剪及支撐樹體等工作。針對市區古樹名木生長狀況,對朱紫坊河邊、衣錦坊、嶽峰小學、時代中學、師大附中、鼓山、臺六小、沈葆楨故居前等部分古樹名木實施了保護措施。
四是改進審批審查工作。推進「簡政放權」工作,4月份取消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認定」行政許可類審批事項。今年來,共辦結各類收件267件,其中砍伐、移植城市樹木審批188件,佔用綠地19件,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認定49件,施工許可11件。開展園林綠化設計企業資質批後「雙隨機」抽查工作,完成34項園林綠化規劃文本、工程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方案、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五是做好抗擊強颱風工作。先後投入人員1853人次,車輛205車次,完成處置樹木倒伏3407株、斷枝2059處、清場162車次,迅速完成了災後清障恢復工作。
(三)抓宣傳,重服務,營造愛綠護綠氛圍。
一是開展特色活動。結合各公園景區特色,在春節、元宵、國慶等重大節假日及各類大型活動期間,開展特色花展、民俗文化、愛國教育、志願服務等活動,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傳統、民俗、花卉文化,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如:西湖公園迎春花展、於山風景區「金雞報春」蘭花展;閩江公園福州市十萬人健步行、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等。聯合FM94.4開展聆聽福州園林之美節目,選出福州園林10個經典景點進行編排宣傳。開展「守護福州藍?共植榕城綠」親子植樹、「執子之手,與子攜春」茉莉花播種、「人人護林愛鳥,處處山清水秀」愛鳥周、「茉莉氣韻香滿校園」茉莉花文化推廣活動、「弘揚傳統文化,手繪多彩公園」親子彩繪活動等「四進」活動12場,市民、園林志願者、榕城護花使者等約4500人次參加了志願服務活動。藉助「榕城護花使者」平臺,以植樹節系列活動、「春日秋景,大葉榕落葉」、西湖夜景建設、「福文化」榕樹專題節目、進出城關鍵節點種大樹、首批串珠公園建成、城區綠道建設、「十佳」農民工、廉蓮花開清風暢、園林奮戰獻禮十九大、西湖秋季菊花展等18次專題宣傳為主題,聯合社區、院校持續開展園林宣傳活動,編輯並推送文章共26篇。
二是廣泛調動熱情。通過認捐認建,義務植樹,勞動換盆栽,垃圾換鮮花,贈送花苗花種,評選最美單位、最美陽臺等活動,動員引導全社會廣泛參與,進一步增強市民的綠色生態意識,營造全社會愛綠、護綠、建綠的濃厚氛圍。通過各大新聞媒體向市民群眾徵集種大樹增綠蔭線索263個,共建成榕商園、勞模林、桃李林等15處,開展贈送茉莉花和教授種養活動50餘場次,贈送茉莉花苗5萬多株。
三是加強規範執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嚴重破壞綠化和影響市容的侵綠行為,依照程序、嚴格執法,組織開展了機動車侵綠專項整治、通信基站侵綠專項行動,累計專項出動8次,接到市民群眾、媒體記者、養護單位電話舉報281件,立案處罰案件11件;在春節、國慶期間加派執法力量,協助動物園、兒童公園清理園區門口攤點48人次,有力維護了重要節日、節點公園景區的遊園秩序和人文環境。
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一是綠地系統結構和布局需進一步完善。需挖掘綠化潛力,增加老城區綠量,增加綠地服務設施,拓展活動場地,完善現有綠地功能。二是園林的科研創新意識還有待加強。行業發展的政策儲備和技術儲備不足。傳統園林與科研創新的結合不夠緊密,新材料和新技術在園林綠化建設中的實際應用效果不夠理想,植物的引種馴化和推廣還比較緩慢。三是行業監管職能還未充分發揮。行業監管體系和誠信體系不夠健全,社會動員能力和約束力較弱;對單位和個人參與綠化的統籌力度不夠,尚未充分調動全民參與園林建設的積極性。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7年市園林局部門年初結轉和結餘1,196.67萬元,本年收入45,334.72萬元,本年支出44,569.70萬元,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結餘分配149.1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812.57萬元。
(一)2017年收入45,334.72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10963.22萬元,增長31.90%,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40,864.75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萬元。
2.事業收入4,448.89萬元。
3.經營收入0.00萬元。
4.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6.其他收入21.09萬元。
(二)2017年支出44,569.70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10314.88萬元,增長30.11%,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13,473.38萬元。其中,人員支出9,323.27萬元,公用支出4,150.11萬元。
2.項目支出31,096.32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4.經營支出0.0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0,275.1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9936.85萬元,增長32.75%,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萬元(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數,增加15萬元,增長100%。該項目是公園監控探頭租賃費,為2017年新增項目。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3.52萬元(黨委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數,增加3.52萬元,增長100%。該項目是市直機關黨組織開展精準扶貧「雙聯雙扶」活動的扶貧款。
(三)科技條件專項59.85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5.75萬元,增長35.71%。主要原因是用於支付數字園林管理系統項目設計費尾款及監理費用。
(四)科普活動5萬元,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數,增加5萬元,增長100%。該項目是用於福州市動物園管理處動物科普基地活動經費。
(五)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06.93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8.42萬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2017年離退休人員撫恤金支出有所減少。該項主要用於離退休人員工資、生活補助、撫恤金的開支。
(六)事業單位離退休520.2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46.68萬元,增長9.85%。主要原因是2017年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工資、福利等相應變動,支出發生相對應增加。
(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53.44萬元,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數,增加353.4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
行政及參公單位、事業單位發生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由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細分至此項級科目支出。
(八)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57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451.71萬元,下降85.18%。主要原因是原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現細分至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此項級科目中支出。
(九)行政運行930.62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256.79萬元,增長38.11%。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人增資,人員經費支出與公用支出有所增加。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80.18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62.22萬元,增長28.55%。主要變動原因是東部行政中心租金、物業管理費用支出增加。
(十一)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20.09萬元,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增加20.09萬元,增長100%。該項目是用於福州市光明港公園管理處辭退臨時工作人員補償金。
(十二)城鄉社區環境衛生34222.99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6965.57萬元,增長25.55%。主要原因是該項資金大部分用於支付35項發展性項目,如綠化專項、園林綠化工程還欠經費、市管綠地養護費等及各基層單位專項業務費支出,多項發展性項目執行數達100%,總體支出增長。
(十三)其他城鄉社區支出3006.53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2902.79萬元,增長28倍。主要原因是該項目資金用於支出進出城關鍵節點及周邊提升改造工程。
(十四)林業自然保護區10萬元,2016年決算中無此項目數,增加10萬元,增長100%。主要用於福州市動物園的動物救助經費。
(十五)其他旅遊業管理與服務支出42.51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25.02萬元,增長143.05%。主要原因是該項目用于于山風景管理處戚公祠展廳電子設備經費開支,同上年的開支項目不同。
(十六)住房公積金365.70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101.68萬元,下降21.76%。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計提基數變動。
(十七)提租補貼116.28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62.6萬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工資收入進行變動。
(十六)購房補貼137.77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47.57萬元,下降25.6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計提基數變動。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4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減少1591.09萬元,下降99.72%,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計):
(一)城市建設支出4.42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減少1591.09萬元,下降99.72%。主要原因是該項目為福州市綠化管理處承擔的福峽路兩側地鐵施工地塊綠化恢復工程B標管理費,使用了上一年度結轉資金。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224.45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8,532.1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採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692.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體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3.67萬元,同比下降12.82%。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1.75萬元,主要用於參加「社區管理工作創新」專題培訓班、福州市內部審計協會內審骨幹人員赴臺交流考察團。2017年本單位組織出國團組0個,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團組2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2人次。與2016年相比,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下降54.43%,主要是:出國目的地不同,費用標準不同。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0.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運行費40.93萬元,主要用於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35輛。與2016年相比,公務用車購置費保持零增長,運行費下降10.92%,主要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執行相關節約要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大幅壓縮公務車運行維護成本。
(三)公務接待費0.99萬元。主要用於外省市業務同行來榕考察城市綠化建設情況等方面的接待活動,累計接待8批次、接待總人數101人次。與2016年相比,公務接待費支出增長230%,主要是:接待人次增長。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2.9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22.05%,主要是:2017年度東部辦公區租金及物業費支出增加。
(二)政府採購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948.4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14.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734.19萬元。
(三)國有資產佔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05輛,其中:部級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29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其他用車69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1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
(四)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2017年已完成績效自評的財政支出項目35個,(1)2017年道路花化、(2)2017年花海公園維護管理經費、(3)2017年綠化專項、(4)2017年三環路綠化景觀提升工程、(5)2017年雨洪公園建設經費、(6)2017年市管綠地養護、(7)地鐵1號線北段八一七路(南門兜至津泰路)綠化恢復、(8)地鐵1號線南段出站口零星工程、(9)東部辦公區7號樓頂及花海公建屋頂綠化項目、(10)東嶺公園、(11)飛鳳山公園養管經費、(12)飛虹橋及東西姐妹亭加固、(13)福峽路兩側經費、(14)福州市高速公路橋下園林綜合項目、(15)花海公園橋梁建設工程、(16)花海公園三期建設、(17)華龍園沙灘駁岸改造、(18)淮安泵站、金洲南路江夏小學沿路地塊綠化工程、(19)街區綠化、城市花園、立體綠化建設示範項目、(20)金山公園景觀廊道建設、(21)零星綠化四項、(22)閩江公園北園公廁提升改造、(23)閩江公園路燈改造、(24)全民動員綠化提升專項經費、(25)三坊七巷園林景觀提升工程、(26)沙灘公園維護管理經費、(27)市紀委清風基地綠化景觀提升工程、(28)臺嶼路、長埕路、金洲北路等道路、(29)銅盤路(二環路至軟體大道)生態型綠化美化項目、(30)西湖公園清淤經費、(31)西湖公園五座公廁重新改造、(32)溪口小區綠化工程、(33)預算應急綠化項目、(34)園林綠化工程還欠經費、(35)省直機關鰲峰住宅區周邊景觀提升工程經費等項目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11。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 「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 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 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2、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3、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4、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9、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10、2017年度政府採購情況表
11、35項發展性項目績效自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