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妻是什麼含義?夫妻一方隱瞞同性的事實,是否構成欺詐婚姻?

2020-12-15 唐小五律師

謂「同妻」是同性戀者的妻子之意。據說,中國有2000萬男同性戀者,其中80%會與異性戀女人結婚,她們就是「同妻」,總共有1600萬人。同妻現象是一個最富中國特色的現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國家都很少見到,因為其他國家的同性戀者或者獨身,或者與同性同居,或者與同性結婚,很少進入異性婚姻。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是中國文化特別強調結婚和生育,到了強迫症的程度。無奈咱們中國文化就是這麼強迫症似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就是這麼強迫症似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逼著一批男同性戀者與女人結婚,還生了小孩。

網友諮詢:

同妻離婚好離嗎我想離婚,但是我沒有證據他還不和我離

唐小五律師解答:

您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幹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

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4、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分居狀態,並且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判不離,可以仍堅持分居,並且在六個月後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

唐小五律師補充:

《婚姻法》以受脅迫而結婚作為婚姻可撤銷的唯一原因。因此,因受欺詐而結婚的,法律沒有規定,所以當事人不能申請撤銷,只能通過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雖然結婚的當事人一方因受他方欺騙,在結婚的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但二人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通常情況下均是自願,從形式上並不違背二人的意思表示,且在現實中存在大量的男女雙方在婚前了解不深或根本不了解卻結婚的情形,當事人一方往往稱受到另一方的「欺騙」,在司法實踐中我們通常通過作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或未建立感情的表現形式準予二人離婚即可很好地解決。若作為婚姻可撤銷的原因而撤銷二人的婚姻關係,將會造成大量的婚姻關係被撤銷、財產分割不公等社會問題,並導致家庭關係的不穩定。因此,對於因受欺詐而結婚的,不可申請撤銷婚姻關係,但符合離婚條件的,可以準予離婚。

實踐中,欺詐婚姻主要表現為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欺騙對方當事人,騙取結婚登記而形成的婚姻,此行為除侵害婚姻行政管理關係外,還構成了對對方當事人權利的侵犯。

唐律師結語:「同妻」,男同性戀者的妻子。在中國,這個身份特殊的群體隱秘而龐大。在同妻和同性戀的問題上,幾乎每一個同妻都遇到過菜刀和膝蓋。只要社會不能接納同性戀,同妻就會作為受害者背後的受害者一直存在。在同妻和同性戀的問題上,幾乎每一個同妻都遇到過菜刀和膝蓋。接受不了同性戀子女的父母,通過生命和尊嚴的威脅,試圖掰直他們眼中「病態」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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