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涉及的多項違法行為應如何處理?談食品案件的法條競合的處理

2021-01-08 市場監管半月沙龍

基本案情

某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超市檢查時發現鼠咬的火腿腸。經查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制度,所進火腿腸手續齊全,但貨架上的火腿長期沒有進行檢查。對此案的處理,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該案是當事人沒有盡到檢查義務,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定性,依據第一百二十六條處罰;另一種意見認為該案是食品經營者經營感官異常的食品,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定性,依據第一百二十四條處罰。雙方爭執不下。

簡要分析

法條競合本是刑罰上的概念,是指一個違法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具有包容關係的具體犯罪條文,依法只適用其中一個法條定罪量刑的情況。因為行政執法也往往遇到同樣的問題,所以行政執法中的法條競合問題越來越受到基層實務界的關注。如何解決行政執法中的法條競合問題是基層執法的難點問題。

本案,某超市雖然履行了進貨查驗制度,但對所進火腿腸長期沒有進行檢查,有鼠咬現象也沒有發現。此案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沒有進行及時檢查、沒有做好防鼠工作、出售感官異常食品等違法行為。這些違法行為在《食品安全法》中均能找到定性及處罰依據:

未按規定對採購的食品進行檢驗的定性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處罰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一)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採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

出售感官性狀異常食品的定性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處罰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未按規定做好防鼠防蠅等工作的定性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處罰依據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十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那麼,當事人的行為到底如何定性處罰?

首先,分析當事人的行為是多個違法行為還是單個違法行為。當事人涉嫌的多個法律條款,均是通過發現鼠咬火腿腸這一違法事實體現的,沒有進行及時檢查、沒有做好防鼠工作是導致出售感官異常食品(鼠咬火腿腸)這一事實的原因。也就是說,沒有進行及時檢查、沒有做好防鼠工作及出售感官異常食品是一個違法行為的多方面體現。因此,依據「一事不再罰」的行政處罰原則,對當事人只能按照一個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此案的法律適用是典型的法條競合問題。

其次,看法條競合的處理。其基本辦法是運用《立法法》所規定的法律適用原則,即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新法優於舊法。當運用這「三大原則」仍然無法解決問題時,就要適用「擇一重處」這一法律適用的補充原則。本案,當事人涉嫌違反的多個法律條款均是《食品安全法》的內容,顯然難以適用法律適用的「三大原則」,只能用「擇一重處」的辦法來解決。因此,本案應當按照出售感官性狀異常食品進行定性處理,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進行定性處罰。

來源:高小超法律實務

發布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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