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公司在火鍋店聚餐,因帳單不對和店員打架,火鍋店:吃不起不要吃
許女士和幾個朋友在一家火鍋店裡邊聚餐,在結帳的時候看到小票不對,就懷疑是店裡帳單算錯了。後來因為一直沒有辦法說清楚,她們為了表明態度直接就走掉了。結果被店裡員工追出來攔下,雙方直接都進了派出所。
許女士他們是在杭州一家商場的火鍋店裡吃的,從頭天晚上8點開始吃到了第二天凌晨四五點。許女士說,當天外邊正在下雪,店裡的員工就說去吃火鍋聚餐,大家都表示同意。他們去了火鍋店,吃完以後結帳時,帳單顯示金額為1400多元。許女士在查看帳單以後發現,帳單有3處都是不對的。黃喉3份變成了5份,鴨腸沒有上,啤酒從24瓶變成了35瓶。
許女士等人要求店裡查清楚以後再付錢。後來他們在店裡等了半個多小時,值班領導終於到了,隨後又查了1個多小時,但是也沒有查出結果,後來許女士報了警。不過警察來了以後雙方也一直沒有協商一致,於是民警要他們去派出所進行處理。下樓的時候,許女士一行人不知道誰按了一個負1樓,所以他們就和民警錯過去了。
因為許女士他們下了負一樓和民警錯過了,於是火鍋店的員工開始各個出入口攔截許女士等人,後來攔到以後,雙方就發生了口角,進而開始打架,許女士說,其中一個火鍋店員工直接赤膊上陣打人,而且其他員工還叫囂著,吃不起就不要吃。記者採訪了火鍋店員工,對方的說法是,許女士等人溜掉了,他們才會堵人,打架也是因為許女士等人先罵人的。
火鍋店的唐店長說,他問過員工,所有的菜品他們都上過。記者請店裡員工調出了當時的點菜單。上邊顯示,許女士等人一共點了4次黃喉,第一次點了2份。記者也看了監控,不過監控有些模糊,看不出什麼來。因為在這次撕扯中,雙方都有受傷,所以,他們打算在派出所處理這件事。
對於這件事情,作者有幾句話要說。、
首先,這家火鍋店的服務一直都很好,按理來說,如果發生問題,應該和平解決,將事情調查清楚,不應該衝動到和人打架的。
其次,不管飯店是否將菜單算錯了,作為消費者既然已經吃了東西,享受了服務就不應該直接走掉。而且最後已經報警了就應該等事情調查清楚,這樣一走了之也是有問題的,
對於這件事情,你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材料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