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絲漠漠無形影,
誤爾觸之傷首紅。
艾葉綠花誰翦刻,
中藏禍機不可測。
除了人、事、物外,精神文明也會有這種本質和使用不同的情況。
法律,會有很多漏洞不足,但是還是要頒布並且實施。
這就是精神文明對人的約束是軟性的,但是會比一些硬的東西,更值得大家去重視。
「不可」一共在《莊子·外篇》中出現70次。排6名。
「不得」一共在《莊子·外篇》中出現42次。排14名。
「不能」一共在《莊子·外篇》中出現40次。排16名。
「不為」一共在《莊子·外篇》中出現35次。排22名。
古典小說《毀法不可諒》
唐朝,山東節度使柳公綽。
巡行到所屬的鄧縣。
縣裡有兩個小吏被查處,一個受賄,一個是破壞法令。
縣令聽說柳公綽向來強調法紀,一定是重判貪汙,輕判破壞法令的人。
柳公綽的判決是:「貪汙雖然觸犯法令,但法律還在;破壞法令是毀了根基,法律就滅亡了。」
結果重判是破壞法令的人。
小說從現在看來有幾個問題,第一,主官的裁量權過大。第二,如果小吏是通過漏洞來破壞法律是如何定罪的,這個容易惹人非議。第三,柳公綽如此強調法紀,大家對他的裁決需要猜測,這明顯不是可定量裁決。這些就是唐代法律還沒有完善的地方,也就是還有很大的人文建設缺陷。
古代為什麼重視教化,國外為什麼重視法制。這一切都是人文建設的不同方向。
在《莊子》中常有「不可」,我們一起欣賞。
1. 親而不可不廣者,仁也。外篇 在宥第十一
2. 此重利盜蹠而使不可禁者,乃是聖人之過也。外篇 紸篋第十
3.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外篇 紸篋第十
4. 僨驕而不可系者,其唯人心乎!外篇 在宥第十一
5. 而今也以天下惑,予雖有祈向,不可得也。不亦悲夫!外篇 天地第十二
「親而不可不廣者,仁也。」來源於:莊子 外篇 在宥第十一。全文如下:「粗而不可不陳者,法也。遠而不可不居者,義也。親而不可不廣者,仁也。」
我有我的看法:
法律,會有很多漏洞不足,但是還是要頒布並且實施。義理,枯燥而乏味,但是這就是需要去執行。仁愛,雖然經常接觸,但是還是要去推廣。
法律建設可以把一個國家建設得更井井有條,大家會有一個共同的標準,不再生活在不安之中。例如,在未建立法典前的巴比倫文明只能是城市文明,而建立了漢謨拉比法典後,就可以變成了邦國文明。
無論是儒家還是道家,其實都認識到了同一個問題,就是人的管理需要由實向虛。
明天談:從《全宋詞》看「悽涼」,到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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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寂寞寒窗空守」詩云:
寂寞寒窗,空守安寧。
專注經典,另闢蹊徑。
金剛智慧,砥礪前行。
拋磚引玉,同為精進。
190514
附錄:王蒙先生的譯文是比較通俗的,然自有一番意趣在裡面:雖然很低賤瑣碎,但是你不能不允許、任憑、承認其存在,這是外物;即使卑下,你還得因應著他們順依著他們,這是民人;雖然不能太張揚,不能不藏著掖著一點,但是你還得去做去幹,這是事功、事務、人事;雖然粗疏,有漏洞有疑問,仍然不能不講說解釋、亮出來,這是法度;雖然聽起來很陌生遙遠,但是不能不保持、保有的,是義理,即價值準則;雖然可能顯得太淺顯太小兒科,乃至不無偏私,但是不能不推廣的,是仁愛;雖然應該有所節制避諱,否則很容易虛矯過度,但是不能不留存積累的,是禮儀、禮法;雖然本來它的性質是平和中庸,但是不能不高調宣揚的,是德性;既是一以貫之,又是時時變易發展的,是道;本來是形而上的概念,我們卻要視之為行動的要求、行為的準則的,則是天意。